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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長相思

許多年後,闵修夜擁着他,親吻他的眼睛,那本是他們關系最僵的時候,可他那樣輕描淡寫地說,他将自己的小相貼身放在皮夾裏,就那樣放了許多年。那樣形勢之下,闵良澤竟然無法去恨,無法去怨。他早應知道,這個男子,本就是這樣,他早該領悟。

他冷冷地看着他:“你什麽時候有我這樣的相片?我竟然不知道。”對方已是成熟偉岸的男人,對他笑得竟微微無賴,不由分說,執起他的右手,與他說:“竟然忘記了那個冬夜?要罰你!”他心裏別扭起來,眼睛木木地看他舔吻自己的白瘦纖長的手指,唾液将它潤得水亮光滑,黏黏糊糊,濕濕嗒嗒。

他失神地望着他醉迷的神情,腦中卻想不起因由。是怎樣的一個冬夜,這個男人竟銘記得這樣久?男人不滿,扳過他的細白的頸子,狠狠咬了一口,牙印恐怕留下了。他痛苦地嗚嗚似小獸一樣抽噎起來。男人認真地看他,說:“你要記得我。記住我如何給你帶來歡愉,又是如何予你痛楚。”

男人實在愛恨無措。他早應了解闵良澤是如何沒有心肝的一個小妖精。是多麽一味折磨他情意的蠱毒。外人聽來如何荒唐,現在裏面的人卻永世希望迷醉。世人偏愛理智的人。他确是在世上作了許多年的正經人、臺面人,有一天,男人竟也想不到自己,會這樣地陷入一個人的瞳仁。

在那樣的一段關系裏,男人是如此心甘情願。他全然迷醉在那個人的靈魂裏,那個人的氣息中。塵世間,無數的詩句小說精致地摹寫愛。似乎那樣的兩個人如何獨特,如何互相合宜。可能一個美貌,一個英俊,所有正當年紀,正當條件。

當然,這樣的愛情不免是一樁美事。可也有些太難求,太奇幻了些。其實,那種戀慕的心意是無法用語言精準把握,那樣幽深,那樣詩意,可也平淡。他的一生只有過一次一見鐘情,只有記得對方憂郁的瞳孔,似林間清晨彌散的霧氣。他在人潮之中,單單憑了這一點,就可将他認識。那樣的一見傾心,竟也不是初遇,只是那一個機緣巧合下,命定般的注定。

或許也不對,男人只是默默地連他自身也不懂得地固執地隐秘地肖想了對方很多年。可能,男人的一生太過短暫,只能為一個人編織一段堪堪讀完的華美的錦緞。他想來不是重情的人,卻也能夠為他說許多好話,情話,也是搜腸挂肚,才思枯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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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在無數人的筆下,那樣動人心魄,其實實在是太簡單,太容易道盡的事。有時,愛上一個人,突如其來。問你為何不偏愛另一人,自己心中也恍惑無解。仔細尋求答案,似乎有些始末。也許是一種氣質。當那個人出現時,你注意到他的靈魂,開始了解他的性情,然後深陷進去。

一個人陷入初戀般的無措,定是情感極熱烈、極纏綿的時段。像一個小女生一樣斤斤計較了起來。可能,在人的一生當中,無論如何,都會擁有像詩人一樣飄忽無定的情懷。那是一生中稀少的片刻,絕大多數,後來,只是習慣了失去。這種種經歷,與異性戀,抑或是同性戀,毫無關系。如果情感是為人的正當需要,正如飲水進食,維持正常的形體,那麽為此犯過的傻事也就可以原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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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闵良澤犯下的許多過錯,男人都漸漸寬恕。他本應無法接受。可是,他竟也是愛他的。男人抱着他,教闵良澤看相片,一張是他的背影,影影綽綽,有樹,道路的存在,很暗,是個夜晚,看起來很高,很瘦。闵良澤懶懶靠在他身上,問他笑什麽。“不覺得屁股很翹,臀很渾圓,腿筆直筆直的嗎?”對方笑意禁不住流淌。難為闵良澤漲紅了一張好看的面皮,文雅的人半天只喏喏吐了句:“耍流氓!”一邊用手推拒着對方不規矩四處作亂的手掌。

鬧了好一會兒,認真起來,他們一起看第二張。相片有點模糊。上面闵良澤無意地扭頭看着鏡頭,路上的車燈打到他臉上,亮堂得很,他微微舉手擋住。他的眼睛倒照得熠熠生光。好看得都叫闵良澤自己吃驚。男人半天沒說話。闵良澤用手肘拐了拐他,“如實說,什麽時候拍的我?偷拍,嗯?”他實在沒有印象被拍過這樣的照片。一看就是別有深意,居心不良的。男人無奈抱緊他,又低下頭輕吻他眼睛。男人只好提示,“那個聖誕節?不記得?我陪你過生日。”

闵良澤得意地蹙眉,“哎哎,闵先生,那時就對我情根深種?”其實這樣的情形下,不過是個無傷大雅的玩笑話。對方認真,“你說是就是吧。”竟然有些窘迫。闵良澤那個時候和男人認識不過快滿一年而已。

闵良澤不由嘆了口氣,他說:“你早些告知我,也無須擱費了這許多年月。”闵修夜擡手摸了摸他漆黑的鬓角,輕輕地講:“你這樣冷心肝的,那時會有幾分真心和信任對我?”兩人都驀然。闵良澤對于那樣平淡的夜,記憶竟然深刻清晰起來,時間本身的絨毛須尾纖毫畢現,竟有些驚心動魄的意味來。

作者有話要說:

寶貝們,收藏收藏。麽麽噠。深夜将文略略修改。會将這篇文繼續寫下去。會完結。算自娛自樂。完成自己的心意。麽麽噠,收藏啦,收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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