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共治
“千古一帝”的唐太宗曾對臣下說過這麽一番話:“……朕與公輩共理天下,令中夏乂安,四方靜肅,并由公等鹹盡忠誠,共康庶績之所致耳……公等輔朕,功績已成,唯當慎以守之,自致長保,并宜勉力,事有不可,則須明言,君臣同心,何得不理?”
陳詞慷慨,情理并具!聽聽,皇上說了,天下是公卿大臣與他共治的,所以這是翻身農奴(哦,不好意思,嘴瓢了)更正——翻身士族當家做主把歌唱的節奏啊!但……等等,皇上話還沒說完呢:“……公等鹹盡忠誠……公等輔朕……”
“忠臣……輔佐……”所以……沒錯,你們想多了!封建王朝,公卿大夫只能作為輔助皇帝治理天下的工具而存在,至于什麽“君臣共治”,呵呵,那就是你們心中一道美好而不切實際的白月光而已。
等等,這話竟然有人不服??
沒錯,而且不服的還不止一人,是一群人!這群的名字叫做——總想在皇帝頭上踩一腳的宋朝士大夫!
什麽,你說怎麽踩?蹬鼻子上臉地踩呗,踩到堂堂天子一臉泥,還摸着鼻子說不出話,才算解氣!但……皇帝诶,一手遮天的人诶,犯上不是死罪麽?這,倒也未必。
選個群中聲名赫赫的代表。
程朱理學的創始人程頤程大牛曾對皇帝說:“天下重任,惟宰相與經筵。天下治亂系宰相,君德成就責經筵。”言下之意,皇帝的作用,還不一定如宰執呢!
對此,大宋的皇帝揉揉鼻子,一聲不吭受了。當然,有不服氣的,六百年後的大清一帝豬蹄子乾隆聽這話就炸毛了,大筆一揮,一篇《禦制書程頤論經筵劄子後》和作古百載的程老夫子講理,痛斥其目中無君!可能在這位“敗前衰後”的滿清“大帝”眼中,以程老夫子為代表的大宋仕人的言行,乃是相較犯上做逆還要可恨吧:竟然公開挑戰皇權,若在大清,老子将你們十族都滅幹淨!(大宋君臣淡淡一笑)
而正兒八經把“天子與士大夫共治天下”說出口的,是歷任三朝的老宰相文彥博。文老相公這番言論,可不是醉眼朦胧時關起門來對着酒筵上的幾個知己出的,而是挺直腰板擡起頭,字正腔圓砸到宋神宗臉上的!就問官家你服不服吧?宋神宗的反應呢,揉揉鼻子一笑呗,還能咋地。
不過,話是甩出口了,口嗨一時爽,但效果是否如預期,還得看現實吧?那兩宋的士大夫們,究竟是否達成了和天子共治天下的宏願呢?或者換個問法,宋代的皇帝們,獨|裁專|治的小心思能否如前代一樣施展順利呢?
正兒八經讨論這問題之前,先插個故事。
宋仁宗有個小毛病,耳根子軟,臉皮薄,一般別人托上來的事情,比如升個官、加個薪的,他都不太好意思拒絕,所以三天兩頭,就下個手谕給吏部,遷升某人、給某人加薪,但是這些聖旨下去,都如石沉大海,倒是隔個一月半月,樞密使、吏部侍郎杜衍(典型戰鬥機哈)就會進宮來,把十來封升官加薪的手诏往皇帝桌子上一扔。心照不宣,仁宗急急忙忙紅着耳根把這些人情推薦信扔回抽屜裏,君臣再當沒事一樣,該議政議政,該聊天聊天。但久而久之,這種事情總會流傳出去的啊,仁宗再咋樣也是個領導,所謂“君無戲言”,總是被戰鬥機們這麽打臉,也是很難為情的,得想辦法挽尊,所以某次和歐陽修提到此事,就借機洗白:“外人知杜衍封還內降邪?凡有求于朕,每以衍不可告之而止者,多于所封還也。” 外人都只知道杜衍封還內降,但實際上,對于那些求官的,我已擋下很多了呢,實際來求我的人,比我最終下旨升官的人數多得多!(這……官家您是想表明您實際上耳根子沒那麽軟?)
這個故事出自于宋史,并非我杜撰。實際上在宋代,皇帝的旨意“非經二府,不得施行”已成體制,也就是說,皇帝的旨意必須通過兩府(中書省、樞密院),經宰相簽字,才算生效,但這也不意味聖旨就可順利施行,因為接下還要過禦史臺(這可是戰鬥機中的戰鬥機)一關,論挑刺全宇宙第一的谏官們如果認為這則聖旨有問題,就會引發一輪彈劾,如果皇帝(或者主張聖旨意見的宰執們)在這場辯論中落敗,那就前功盡棄,聖旨無效,請收回作廢,或修改後再發(沒錯,程序請重走!)。所以說,宋朝君權是受到約束的,皇帝不太可能為所欲為。也因為這樣,士大夫們才能挺直腰杆理直氣壯道出這句“天子當與士大夫共治天下!”
再說說這種氣氛形成的原因。
衆所周知,宋太|祖趙匡胤武将出身,不管是因自身“陳橋兵變,黃袍加身”的經歷,催生了他限制武臣權力的決心,還是因了對“半部論語治天下”的近臣趙普等一幹文人才幹的真心認同,反正太|祖決定了,大宋朝的立國之本,就是“文治”!
文治,就意味着文人當道,但有個問題,文人有才,卻不意味個個有德,萬一出個野心膨脹的,還不是分分鐘分你江山沒商量!那怎麽辦?沒別的辦法,唯兩招湊效:一、分權;二、制衡。
先說分權(此處不論及元豐改制後的情況)。
宋代雖說也還保留了三公等一品官位,但一段時間內基本淪為榮譽稱號,換而言之,這些在前代一手攬大權的官職,在本朝只是花架子,極少授出,即便授,也是授給年老即将退休的大臣,或者幹脆用作追封。所以三公頭銜,貴是貴矣,并無實權。
那真正掌權的是什麽人呢?這就要說回上面提過的“兩府”——中書省和樞密院。
先說中書,這是相當于如今的國|務|院,長官稱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簡稱“同平章事”),位同宰相,但這個職位有些時候會懸空,其職責便由“參知政事”代替履行。參知政事一般被看做副相,設此的初衷是為分宰相的權。
再說樞密院。樞密院主掌軍政,長官為樞密使和樞密副使。中書和樞密院對掌文武二柄,宰相因不帶樞密銜而不得預軍事。所以樞密和中書兩者間,是平起平坐的關系,合稱“兩府”。顯然,樞密院的存在,是為将軍權分離在相權之外。
兩府是為權力最高的中央機構,長官合稱“宰執”,就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了。但這樣,依舊存在宰執們聯合起來架空皇權的風險,所以要對兩府高官加以制衡。辦法麽,除了令這幹人互為監督制約,宋代還有專門的機構與人員來監督宰執們的日常行政,這個機構,叫做禦史臺,相當于現在的監察機關,特點是——專産戰鬥機!
吹毛求疵到喪心病狂的“谏官”,是兩宋上到皇帝、下到百官,聽來無不頭疼腦熱的兩字。
臺谏,公論之所系也!朝廷有大政事,而臺谏得以議其不然;人主有小過失,而臺谏得以救其弗逮;百官有大奸慝,而臺谏得以斥其所為。
簡而言之,臺谏的職責,就是——杠!事實上,只有你不敢想的,沒有臺谏不敢杠的。而且只要是谏官,都可以越級進言,簡單說來,就是你想彈劾誰,可以不經過長官禦史中丞的首肯,哪怕對方是宰相,照樣想罵就罵,更要命的是,還不用講證據!宋代臺谏中流傳的不成文規定,乃是“風聞即可彈”,也就是說,你哪怕只是道聽途說某人貪污,在不得證據的前提下,谏官可以直接向皇帝舉報,即使不真,也不會遭降罪。這種作風,後甚漫延至整個朝堂,成為官場傾軋的一種手段。比如下面這個例子。
說起呂夷簡,可能很多人并非耳熟,但如果說這是一代名人範仲淹曾經心心念念想扳倒的人,則諸位的第一印象應該就是:奸邪!實際上呂夷簡奸不奸,倒還不太好說,但“邪”卻是板上釘釘的——沒點“邪”術,能在黨争激烈的朝堂上屹立不倒數十載?開玩笑!且說呂夷簡一生,做事堪稱滴水不漏,剪除異己也不遺餘力,終究得罪了一幹人,其中就包括能人王曾。(什麽,你說範仲淹?對這個初出茅廬的官場憤青,呂夷簡只是動了個小手指,就把他彈到江西對鄱陽湖吟詩去了。)
王曾認為,呂夷簡非常有問題,政治霸權,經濟上不幹淨,必須要扳倒!正好此時,他聽到了一些消息,說呂夷簡受賄,這才真是瞌睡有人送枕頭!
王相公激動得一夜沒睡,第二天一上朝,就指着呂夷簡的鼻子:“陛下,他受賄!”
呂夷簡的反應,衆說紛纭,有道是當場變色,有道是面不改色,且不管他究竟有沒顏色,總之,呂宰相肯定不會承認,一記眼刀劈過去:“你放屁!”
王相公鐵骨铮铮:“你就是受賄!”
呂夷簡腦熱(我碰到腦殘了麽?):“你放屁!證據呢?”
如此這般數十個來回,頭昏眼花的宋仁宗終于受不了了,親自下場問王曾:“證據呢?”
王曾:“待查!”
仁宗:“……你個腦殘!”
呂夷簡:“你個腦殘!”
結果呢,還是得去查,但一如所料,查無實據。理所當然,王曾作為副宰相而非谏官,卻信口開河、污蔑他人,貶官出京。但你以為,事情到此就算結束了?非也。沒出幾天,呂夷簡也倒了,和王曾一樣——貶官,踢出京。理由麽……既然王曾這麽正直不阿一人都說你有問題,那你就應該有問題,所以,出京反思去吧!看看,僅僅憑借“風聞”,能人王曾憑一己之力,就如願扳倒了大政敵呂夷簡(雖說自傷八百,但想必王相公每每就此回想,還是不失得意吧?)。
說過兩府與臺谏,接下說說宋代中央及地方一些主要職能機構的情況(有選擇性),可當附錄看。
一、政法機關
禦史臺:禦史臺的職責除了上谏于君、下彈群臣,有時也負責查案,尤其是皇帝關注的牽涉皇族、權臣等人的案子,以及一些影響大的貪腐案,會交予禦史臺審理,而且禦史臺設有監獄,就是所謂的“臺獄”,著名的烏臺詩案中,蘇轼就被關押在臺獄。
大理寺:相當于現代的最高法院,掌刑獄案件審理,人員設置各個時期出入比較大。元豐改制前,大理寺只負責斷決地方上奏的獄案,并不開庭審案,所以設官比較簡單,且一般以朝官兼任,主要設“判大理寺事”一人為首,“權少卿事”一員為副,再設法直官、檢法官等數名(各時期叫法不同);元豐改制後,大理寺的職責開始細化,分左右寺,左寺複審各地方的奏劾和疑獄大罪,右寺審理京師百官的刑獄,設大理寺獄掌管京師諸司刑事案件的審判,人員設置也為固定:設大理寺卿一人,為長官,大理少卿兩人,為副官,另設“推丞”、“斷丞”等,各有定員。
刑部:北宋前期,刑部職權範圍較窄,刑部官員無職事,只掌有昭雪天下死罪之司法權,及犯罪免職官員經赦重新敘用等職事。元豐改制後,罷審刑院歸刑部,刑部的職權擴大,掌修訂律法、天下獄訟、重新審議有疑點的定案并上奏、依赦宥條格重新考慮犯科官員的赦免與錄用。人員編制上,宋前期,刑部主要官員有,判刑部事二人,詳覆官四人或六人,法直官一人。吏額三十人;元豐改制後,刑部官額十三人:刑部尚書一人,侍郎二人,郎中、員外郎刑部司各二人,都官司、比部司、司門司各一人。吏額五十二人。
二、財政部門:三司
宋代的三司是:鹽鐵、度支、戶部三司,設有三司使主理財政稅收事宜,大名人包拯就領過這差使。
1、鹽鐵:主管全國鹽、鐵、茶專賣及征稅。
2、度支:管全國財賦的統計與支調。
3、戶部:主管戶籍民政。
三、六部
戶部:宋初設三司總管全國財政,戶部幾乎無所職掌,只委派“判戶部事”一員,接受各地土貢,至時陳列于殿廷。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三司,全國財計始歸戶部。戶部主管全國戶籍、土地、錢谷的政令以及貢賦、征役等事。設戶部尚書一員,左、右曹侍郎各一員。郎中、員外郎各二員,度支、金部、倉部各二員。左曹分管戶籍、稅賦、土貢、征榷等事,右曹分管常平、免役、保甲、義倉等事。度支掌管全國財政預算,量入而出;金部掌管全國的貨幣收支,藏于府庫;倉部掌管倉庫貯積和收支等事。
禮部:宋初設太常寺禮院。真宗時又設禮儀院,主管禮儀之事。禮部只委派“判禮部事”一員,掌管科舉,奏補太廟齋郎等事。神宗時,撤銷太常禮院,其職權劃歸禮部。禮部設尚書、侍郎各一員,郎中、員外郎各一員。禮部下設祠部、主客、膳部等三司。掌管禮樂、祭祀、朝會、宴享、學校、科舉之政令。
兵部:宋初設樞密院,掌管軍事政令,武臣铨選則歸三班院和審官西院負責,兵部只管皇帝儀仗、鹵簿、武舉、義勇弓箭手等事,委任“判兵部事”一員。神宗時設兵部尚書、侍郎各一員,職方、駕部、庫部和本部等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職權略有擴大,主管民兵、弓手、廂軍、蕃兵、剩員,武士校試武藝,及少數民族官封承襲等事。
刑部:宋初刑部是最高司法機構之一,主管全國刑政,并審複大理寺所定大辟案件。太宗時,創設審刑院,将刑部審複權撥歸審刑院,審刑院成為全國另一最高司法機構。神宗時,撤銷審刑院以及糾察在京刑獄司,将其審複等權歸還刑部,從此,刑部的職權大為擴大,主管全國刑法、獄訟、奏谳、赦宥、敘複等事。設刑部尚書一員,侍郎二員;郎中和員外郎,本部各二員,都官、比部、司門等司各一員。本部郎中和員外郎,又分左、右兩廳,廳各二員,左廳掌管詳複,右廳掌管敘雪。
工部:宋初只設“判工部事”一員,所屬屯田、虞部、水部的職權全被劃歸“三司”,工部職權很少。神宗官制改革時撤銷“三司”,工部才恢複職權。設工部尚書、侍郎各一員,本部和屯田、虞部、水部四司郎中、員外郎各一員,主管全國城郭、宮室、舟車、器械、錢幣、河渠等政令。
吏部:主管文、武官員的選試、注拟、責任、升遷、敘複、蔭補、考課的政令以及封爵、策勳、賞罰等。吏部的長官為吏部尚書,設一員,副長官為吏部侍郎,其下有郎中、員外郎各二員,分管尚書左、右選和侍郎左、右選。此外,還有司封、司勳、考功的郎中和員外郎各兩員,官告院主管官一員等。
四、諸寺監
九寺:指太常、宗正、光祿、衛尉、太仆、大理、鴻胪、司農、太府等寺。理論上,太常掌宗廟禮儀,太府寺主管財政,光祿寺掌管祭祀供應酒食,司農掌錢谷,鴻胪寺掌管四鄰各國朝貢,太仆掌車馬,衛尉守宮禁,宗正管宗室。北宋前期,雖然保留了九寺的名位,但大部分已成閑官,而另外委派朝官以上一員或二員兼充“判本寺事”。其中只有大理、太常兩寺還有一些職權。
諸監:宋代先後設置國子、少府、将作、軍器、都水、司天等六監。宋初各監的基本情況是,國子監是全國最高學府,仁宗以後,成為掌管全國學校的總機構。少府監的主要職事巳劃歸文思院和後苑造作所,本監只管制造門戟、神衣、旌節等物。将作監也只管祭祀、供給牲牌、鎮石、炷香、盥水等事,有關土木工匠的政令、京城的繕修都歸“三司”修造案掌管。仁宗嘉祐三年,撤銷“三司”河渠案,另設都水監,掌管修治河道之事。司天監負責觀察天文祥異、鐘鼓漏刻,編制歷書等。各監除司天監以外,都設“判本監事”1—2員,或設“同判監事”1員,以及丞、主簿等。
五、文士院
翰林院
宋代中央的文職機構有翰林學士院。翰林學士、知制诰,為皇帝親信顧問之官,地位顯要。宋代能入翰林學士院任職的,都是一些文學之士。學士中資格最老的稱翰林學士承旨,其下稱翰林學士、知制诰。學士院的職權是負責起草朝廷的制诰、赦敕、國書等。
冠有翰林名號,而不屬于學士院,專門為皇帝講解儒經者,稱“翰林侍讀學士”或“翰林侍講學士”,官階較低者稱“崇政殿說書”。北宋前期,翰林學士被委任他職者,如任知開封府、三司使之類,并不歸院供職,故必須帶知制诰職者,才真正掌管诏命。直接替皇帝起草麻制、批答及宮廷內所用之詞,稱為“內制”;若單稱知制诰,奉皇帝或宰相之命,分房起草官員升遷、磨勘、改換差遣等制詞,則稱為“外制”,總稱“兩制”。
館閣學士
館閣學士,是宋代特殊的制度之一。殿大學士、學士多為執政大臣之榮銜,龍圖閣、天章閣等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名為典司秘籍,為文學侍從官。其實,凡朝官出任外官,都帶這種頭銜,并非兼職之義。又有直秘閣等官稱,名為館職,是須經過考試的,稱為入館。
殿學士
包括觀文殿大學士、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學士、端明殿學士等。殿學士的資望極高,無職守,無典掌,只是出入侍從,以備顧問而已,然非常人可充任。
《通考·職官考八》說:觀文殿大學士,非曾為宰相不除;觀文殿學士、資政殿大學士及學士,并以寵輔臣之位者;端明殿學士,惟學士之久次者始除。
秘書省
宋代前期掌一般祭祀用的祝文撰寫,元豐改制後,承擔了著作、日歷、會要、實錄等職。長官為秘書監,下設秘書少監、秘書丞、正字等官職。總體而言,秘書省的作用在宋代被弱化,沒什麽實權。
六、開封府
作為首都地區的長官,宋初任開封府尹者,多為親王,如宋太宗、秦王趙廷美、宋真宗等,即位前都曾擔任此職。後期雖不再以宗室皇親出任此位,但開封府尹的職位也不再常設,而多是以“權知開封府事”為實際長官,掌勸課民衆、聽斷獄訟、屏除寇盜及戶口賦役之事。
七、外官
節度使:宋代派文臣知軍州事,代替節度使之職,于是節度使官位雖高,并無實權,是親王或将卸任的将相大臣的榮譽職稱,雖名為某某道或某某軍節度使,實際并不履任。此外,觀察、防禦使、團練使以及刺史都作為虛銜,雖帶某州之名,但并不履某州之任,名為“遙郡”。
知州、知府:宋以朝臣充任各州、府長官,稱“權知某軍州事”、“權知某府事”,簡稱知州、知府,主管一地民政、軍政。下設通判、司理參軍、司法參軍、司戶參軍、錄事參軍等幕僚官職。
經略使: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宋代以文士充任,主要設在西北﹑西南邊境,但不常置,主要在戰時設此官職,實際主導指揮戰争。
安撫使:宋初為諸路災傷及用兵的特遣專使,後漸成為各路負責軍務治安的長官。北宋真宗鹹平三年﹐始設西川﹑峽路安撫使﹐泾源等十五軍州安撫經略使等。以後﹐凡諸路遇天災及邊境用兵﹐辄派安撫使“體量安撫”﹐事畢即罷。僅陝西﹑河東﹑河北及兩廣等路常置安撫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撫使﹐但必須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從官者兼任﹐官品低者只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或“管勾安撫司事”。
經略安撫使:在諸路置安撫司或經略安撫司,以朝臣充任,掌一路軍政之事,稱帥司。實際是綜合了“經略使”與“安撫使”的權職,主領一路軍政,一般戰時才設,出任此任的基本都是有膽有識的京官朝臣,一旦功成,回京就是平步青雲,甚不乏直接拜相者,比如範仲淹和韓琦,堪稱此中翹楚典型。這就是所謂“出将入相”吧。
各路監司
宋代在中央與府、州、軍、監之間,設監察區“路”,路級機構有轉運司、提點刑獄司、提舉常平司等,各司都兼有監察本路各級地方官吏之責,通稱為“監司”。
1、轉運司
簡稱“漕司”,宋初只負責轉運物資事務,後兼舉察本地區知州、通判等官員的政績。
2、提點刑獄司
簡稱“憲司”,主管一路刑獄及治安事務,也有監察官吏之責。
3、提舉常平司
簡稱“倉司”,掌管一路的常平倉、廣惠倉,以及免役、市易、農田水利等事務,也負有監察官吏之責。
最後,插個宋代官員頭銜的小知識。
宋代官員一般都有超過一個頭銜,比如宰相,一人可能頂四五個頭銜,還有人明明領京官的銜,卻在地方供職,這是什麽原因呢?
實際上,宋朝官員多有三個頭銜(少的也有兩個),即官、職和差遣。“官以寓祿秩、敘位著,職以待文學之選,而別為差遣以治內外之事。”官是虛銜用來定俸祿和官位,職是宋朝士大夫的特殊職稱,差遣才是實際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