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兵制
自宋太|祖杯酒釋兵權後,宋朝的軍政大權就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欲調動軍隊,須行三步走:
一、皇帝下旨
二、樞密院領旨下發兵符
三、率臣(主将)得旨、領取兵符前往調兵。
樞密院是宋朝最高軍事領導機關,掌軍權及軍令,但麾下無兵,因統兵權歸于三衙,即:
1、殿前都指揮司(簡稱殿前司);
2、侍衛馬軍司(簡稱馬軍司);
3、侍衛步軍司(簡稱步軍司)。
此三為中央最高指揮機關,統領禁軍和廂軍。
下面先說說三衙那些事。
殿前司與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并稱三衙,統轄殿前諸班、直及全國禁軍、廂軍。三衙分別以都指揮使(殿前司都指揮使俗稱“殿帥”、馬軍司都指揮使俗稱“馬帥”,步軍司都指揮使俗稱“步帥”)、副都指揮使、都虞候為長官,基本都由皇帝親任(受任者自然都是親信中的親信)。而三衙長官的待遇也相當高:
1、俸祿優厚(可與宰相齊平)
2、恩蔭妻子
3、上殿奏事可免繁瑣禮節。(仁宗朝規定:“诏殿前、馬、步軍,今後所奏本司公事,除系常程依舊例轉奏外,如有非泛擘劃,急速公事,在後殿祗應,便令免杖子,窄衣上殿;若非本司公事,別陳利見,即關報閤門,依例上殿,更不旋取旨。”)
不過在兩宋“文治”的大前提下,武官終是要被文臣壓一頭,所以三衙長官當宰相面前還是低一等,須畢恭畢敬,揖見後者。
《文獻通考》卷58《職官十二》曰:“三衙內中見宰執,皆橫杖于文德殿後,立廊階下唱喏;宰相出,立階揖之。外遇從官于通衢,皆避焉。此禮久廢,惟內中橫杖之禮,至今不廢。”但宰相也要以禮相還,如仁宗朝王曾為相,“殿前副都指揮使、振武節度使楊崇勳嘗詣中書白事,屬微雨新霁,崇勳穿泥鞹直登階,曾颔之,不以常禮延坐”。楊崇勳雖不得預坐,但從此事可以看出在“常禮”即通常情況下宰相是要給三衙設坐的。
三衙中,殿前司麾下禁軍最精銳,主要負責守衛京城,馬軍、步軍二司的軍隊則是全國各地駐守,麾下也掌廂軍。
以下,先說禁軍。
宋朝禁軍是宋代的中央軍。禁軍中最精銳的殿前軍只駐守京城,侍衛親軍則駐紮各地。
禁軍的番號、編制增減、更疊變化很大。其中,殿前司的鐵騎馬軍和控鶴步兵,侍衛司的龍捷馬軍和虎捷步兵,是沿襲後周的禁軍番號。宋太宗趙光義時,改稱捧日、天武、龍衛、神衛等,是禁軍的上軍,通稱上四軍,其他諸軍則是中軍和下軍。禁軍一般是百人為都,五都為指揮(營),五指揮為軍,十軍為廂,廂分左、右,廂上為番號軍,分屬三衙。統兵官分別為:都頭(馬軍為軍使)、指揮使、軍都虞候、軍都指揮使、廂都指揮使。
各種禁軍,除殿前司的捧日和天武兩軍外,其餘都要更戍。更戍移屯的名目有三種:一曰"就糧",即移駐糧草豐足之地,并準許家屬随營;二曰"屯駐",即由京城調出戍邊或戍諸州,并臨時隸屬于諸州;三曰"駐泊",即移屯諸州但隸屬關系不變。屯駐和駐泊均不許攜帶家屬。宋仁宗時,為加強地方治安,就糧禁軍開始常駐地方。
禁軍兵員從各地招募,或從廂兵、鄉兵中選拔。
再說廂軍
廂軍是北宋的地方性部隊,取“駐紮城廂”之意。宋太|祖于乾德三年,将各地的精兵收歸中央,成為禁軍,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稱為“廂軍”。廂軍主要從事工役或雜役,故也稱“役兵”。
廂軍主要來自招募,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機關統管,總隸于侍衛馬軍司、侍衛步軍司。廂兵從事勞役大概包括:京城的東西八作司、牛羊司、禦辇院、軍器庫、後苑造作所、後苑工匠、南北作坊、绫錦院、弓|弩院、東西水磨務、東西窯務、禦廚、禦膳廚、法酒庫、油庫、醋庫、布庫等,以及開封府的步驿、馬遞鋪(騎馬遞送文件)等。築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橋、運糧墾荒以及官員的侍衛、迎送等。一般無訓練、作戰任務。有步軍和馬軍兩個兵種,編制分軍、指揮、都3級,統兵官與禁軍同,但地位,待遇較禁軍為低。
廂軍的來源,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當廂軍,以供役使,稱為“配軍”;從禁軍中揀選降為廂軍的,稱為“落廂”;在招募中達不到禁軍身高要求而充作廂軍的等等。廂軍總人數在真宗末年達到四十八萬之多,廂軍番號多達二百以上,不同番號的廂軍,承擔不同的勞役。只有少數番號的廂軍,尤其是廂軍中的馬軍,主要作為地方軍,以維護地方治安為主。從事勞役的主要是廂軍中的步軍。北宋的兵卒來源大體有兩種渠道,一是招募,一是配隸。
廂軍有時也參戰,尤其是是邊境州、府的廂軍。沿邊地區的廂軍,至真宗時期經常作為邊防軍,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時參加防守戰鬥,其精銳的部分有時還可替代原先駐防的禁軍,故而廂軍也是禁軍主要的來源之一:或是補充原有禁軍的缺額,或是建立新番號的禁軍。
廂軍的編制,大體上與禁軍相同,但只不過軍和指揮(營)兩級,指揮(營)為基層單位。有些地方一些番號的廂軍人數較少,則以“都”為基層單位,如渡船都、梢工都、雜作都等。廂軍的高級将領是馬步軍都指揮使,除廂軍中軍官應格升遷者外,還有由禁軍高級将領,于升遷、老、疾或過失至廂都指揮使、遙領團練使。副職為副都指揮使、都虞侯。軍一級的馬軍及步軍正副将領的軍銜同上。指揮(營)一級的馬、步軍指揮官為指揮使、副指揮使。“都”一級的指揮官,馬軍為軍使、副兵馬使,步軍為都頭、副都頭,其下各有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
武官升遷
宋制由吏部負責武官考績、升遷、差遣等事,吏部尚書左選分掌諸司正副使和大使臣武階官的考績铨選,吏部侍郎左選負責小使臣武官和無品階尉勇的考績铨選。宋真宗趙恒時,還規定文臣(京朝官)任滿三年、武臣四年(後改為五年)磨勘升轉本官階一次,有軍功的武官,自武翼郎以上,每轉一官,即雙轉兩官。
1.磨勘轉補:在宋代軍員轉補是武将選拔的一項重要制度,各級軍校“以次遷補”稱為“轉員”。任職官員,滿一定任期,都可以申請敘遷。經查明其資歷與敘遷的規定相符,不需視其在職務上有何特殊表現,都可以逐步上升。如武功大夫實歷七年,曾歷邊任,并須有五人以上保舉,可與磨勘轉遙郡刺史,這是常調。名為磨勘,實際只是例行公事,不過是防止僞造文件和日期而已。
2.軍功補官:是宋代培養選拔是武官的一條重要途徑。依宋代《官品令》,武功大夫實歷七年,曾歷邊任,并須有五人以上保舉,可與磨勘轉遙郡刺史,這是常調。如有殊勳與軍功,則不依磨勘法。按當時武官敘遷資序,一般至武功大夫(皇城使:正七品、武官第15階)後,逐轉遙郡刺史。右武大夫(正六品:武職14階)以上屬于“橫行”,橫行正使不但不能雙轉,而且也不歸入武将磨勘之列,它的授予,必須頒布特旨才行。
3.軍功雙轉制:“有軍功人自武翼郎以上,每轉一官,即雙轉兩官”。即武官自武翼郎(武官42階:從七品、諸司副使最低階)以上至武功大夫(武官15階:正七品、諸司正使最高階)以下,只要因為軍功而升官,每升一官,可以雙轉,也就是實際升兩官。從右武郎(武官34階)至正侍郎(武官23階)的橫行副使12階,一般不作武階官升遷之必經梯級。而右武大夫(正六品:武職14階)以上屬于“橫行”,它的授予,必須頒布特旨才行。
一般來說,缺乏軍功的武官升遷是非常慢的,飛升的武官都是靠累軍功直接得聖旨提拔,比如狄青、岳飛等。
最後,補充一點關于兵符使用的小常識。
兵符的使用,簡單說來,是一塊兵符分左右兩塊,中樞留右段,将領留左段,朝廷旨到,将領還須驗證使者帶來的兵符是否和自己身上的兵符契合,相合才可領命。
将領再要求鎮守各處的下屬發兵,就要用到“契”,這是一種魚形兵符,分上下兩段,上端主将收藏,下段副将們收藏。用法和前面的兵符差不多,“契”要封在皮囊中,上蓋司印,并且有文牒相付,送給各處将領,上下契對上,才可發兵。
字驗
宋代軍事通信的一種保密方法。約定軍中重要事情為40條,如“請弓”、 “請箭”、 “請糧料”、“請添兵”、“請移營”、“被賊圍”、“戰不勝”、“将士叛”之類,以一字為暗號,選舊詩40字(字不得重複),依次配一條。戰前臨時編排,惟主将自知,其他人皆不明其義,即使傳信牌中紙條落入敵手,或遞送傳信牌的軍士被俘和叛降,都不至洩露軍情。仁宗康定元年,減作28字,事簡易記。
另則,破譯密碼需要有對譯本,對譯本中樞和主将各有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