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宗室
“權重處便有弊,宗室權重則宗室作亂。”(《朱子語卷》)。從各朝各代的經驗教訓來看,這話一點毛病沒有。但兩宋江山三百年,卻未出一例宗室謀逆的案子(至少明史記載沒有),不得不說是個奇跡了,這,究竟是怎麽做到的呢?
推敲一下就會發現,原來是因為宋太|祖善于總結啊,這一總結就發現,前代內亂,根源在二:1、權臣(文臣武将宦官,但凡手裏有點權力的,誰不想過把“號令天下誰敢不從”的瘾?);2、宗室:都是天潢貴胄,憑啥你行我不行?
診脈完了,尋出症結,就得對症下藥!權臣的問題,前章已經交代過了,本章就說說宋代是如何限制親王權力,避免禍起蕭牆的。
辦法一、好言勸誡
《宗室座右銘》、《宗室善惡寶戒》、《宗室六箴》等勸誡性文書,應該是宗室子們入學的必修課。好好講道理,勸誡親王們樂天知命,不該想的不要想,無事在家修身養性,吃吃齋念念佛,求個長壽安康沒啥不好,而且命這東西很玄乎,說不定你淡泊名利、樂善好施,哪天就感動了上蒼,落個幸運果在你頭上呢(宋英宗、宋徽宗、宋孝宗:嗯嗯,朕就是那個吃到天降幸運果的寵兒)?
辦法二、宗法規制
宋代宗法之嚴苛,是為史上絕無僅有。主要措施如下:
(一)、五服之內不得外居
五服,謂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身五代。宋代宗室,五服之內的都群居在京城固定地點,不得擅自外遷。
(二)、不許參加科舉,不許出任外官(宋代中期有變,五服以外的宗室子不受此條限制)
北宋真宗朝開始,宗室不但不許參加科舉考試,而且“絕外授”,即不再出任地方官與朝官,宗室中的德高望重者,也僅限于掌宗正(處理宗室事宜的專門機構)。
(三)、親王之位不承襲
“親王之子不封郡王,父王既沒不嗣王”(《諸臣奏議》卷32《宗室》)。“皇子之為王者,封爵僅止其身。而子孫無問嫡庶,不過承蔭人仕,為環衛官,廉車節钺,以序而遷,如庶姓貴官蔭子入仕之例。必須歷任年深,齒德稍尊,方特封以王爵,而其祖、父所受之爵則不襲也。”(《通考》卷277《封建考十八》)。
宗親爵位不得蔭襲子孫,比如父親是親王,兒子初時只能得授環衛官之類的名譽職銜,只有一些資深德高的宗親,後期才可能被授王爵,但與前代一樣,須在父輩爵位的基礎上降次等第:父親是親王,兒子至多只能封郡王,往下則是國公、侯等。
(四)、親王不得結交朝臣、不得私自相互見面
諸王之間“過從有禁,非朝谒從祠不得會見”(《長編》卷117)。宗室“有不許外交之禁”(《宋朝事實》卷8《玉牒》),“不得出入接見賓客”(《宋會要·帝系》4)。仁宗時,宰相呂夷簡就因為 “私交荊王元俨”,受到彈劾(《長編》卷116)。
(五)、不得私自出門
宗室如不任外官,“不得于街市下馬。如出新域外,雖不經宿,亦禀大宗正司。”崇寧三年,蔡王趙似“私出宮門,步歷廛市,與宗室相見飲食”,徽宗看在趙似是其弟弟,且年紀幼小,才決定“更不根治”,但将其左右人等“付有司推究” 。
(六)、親王位序宰相之下
太|祖曾在開寶六年,“诏晉王(即後來的太宗)位居宰相上”(《長編》卷14)。可僅過了八年,這一位序便颠倒了過來。太平興國十年十一月,太宗《令宰相立親王上诏》稱:并建子弟,所以蕃屏土室;申命輔相,所以羽翼公朝。藩邸之任雖崇,均衡之寄尤重。聿分內外,須至等差。自今宰相序立,宜在親王之上(《宋大诏令集》卷70《尊禮》)。
換句話說,宋代親王見到宰相得行禮(純屬好奇,萬一這位親王吃了幸運果飛升,則這宰相……)。
(七)、親王府編制精簡
就親王府官屬的數量來看,宋代與前代及後代各朝代的差距極大。宋代的親王府通常是:傅有其官而未嘗除授,長史、司馬、咨議參軍不常設,設翊善1人、王友2人、記室參軍1人。其他國公以下幾乎沒有自己的屬官。這和唐代宗親府的編制相較,簡直就是過家家,鬧着玩兒。
(八)、親王犯法,也須受懲
宋代雖然要求宗室守法,可是“事事優異,悉不與外官匹庶同法”(《宋會要·帝系》)。一般來說,親王犯法,多是罰錢貶職了事,封頂也不過別州幽禁,沒見過更重刑罰的。所以這一條,就與歷代所謂“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高調一樣,純屬扯淡。
三、待遇優厚
“賦以重祿,別無職業”(《國朝諸臣奏議》卷32《宗室》)。
北宋開國之初,“諸王子初授官,即為諸衛将軍,餘以父官及族屬差等。”天禧元年,鑒于“皇族漸多,而授官未有定制”,真宗下旨:“宣祖(即太|祖的父親趙弘殷)、太|祖孫初蔭授諸衛将軍,玄孫授右班殿直,內父爵高則聽從高蔭”(《續通鑒長編》卷89)。寶元二年,仁宗又将宗室子孫七歲始授官的規定改為五歲。不過自然,所封的爵位都是有官無職,像“右侍禁,右班殿直”是無執掌的武臣階官,而諸衛将軍則屬于“空官無實”的所謂“環衛官”,不過閑吃俸祿而已。
總結:對宗室皇親而言,如果沒啥大運氣,吃不上幸運果,則一生只要本本分分,“高爵重祿”是基本沒問題的,這就算是對這些不被允許有“理想”的皇親貴胄們的一種變相安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