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速
语调

第2章 2

下班後,我直接去了他的餐廳。

Myosotis sylvatica

店名是他取的,俗得很,說什麽也不肯換,還說這名字象征了我們之間的愛情。

愛情?哪裏來的愛情?沒有心意相同,只有虛僞的表象。

當初他開餐廳,錢不夠,我拿了一些出來,反正花方家的錢,我一向不吝啬。我沒有想要占份額,大學那幾年他一直待我很好,如果用錢可以償還,我願意為他傾家蕩産。

但他其實不需要我的幫助,他要的是我也參與其中,與他産生聯系。

“只做朋友不好嗎?”

“不好。”

哪怕我向他解釋我不喜歡男人,可我的名聲早已被他敗壞。他非要飛蛾撲火,我只能盡力不讓他灼傷。

有時候我也想,如果沒有遇到我,他或許活得比現在要好,比現在潇灑;可是人的一生不能夠假設。

到餐廳時正值晚市,店裏生意不錯,幾乎滿座。

我并是因為昨天嚴心雨的事情過意不去,才特意來店裏接他,而是今天一整天他都不肯接聽我的電話。

以前我們發生口角,他脾氣大,沖動起來甚至要離家出走,還口口聲聲揚言再也不回我那狗窩;但最後不是他自己主動回來,就是奪命連環call叫我親自去接。

現在,他是否又想玩這些花樣?只要他想玩,不太過分的,我都是樂意陪他的。

餐廳開業的那天,他當衆親了我一口。所有的工作人員都被他吓傻了,我和他的關系昭然若揭。當時我雖板着臉不高興,但心悸得厲害,手心裏也淌滿了汗珠。

他喜歡制造意外。這曾讓我十分厭惡。

大學畢業典禮。

他拉着我站在鏡頭前面,不知從哪裏掏出一大捧玫瑰塞到我懷裏。鎂光燈閃起的那一刻,他突然咬住我的耳朵,“方辰,我喜歡你。”

我吓得一跳,抛開花,打了他一拳。至今相冊裏還夾着那張照片,畫面最後定格在我揮出的右拳和他被揍歪的臉,玫瑰花瓣飛了滿天。

這之後我飽受質疑的折磨,成為同學們眼中的怪物。可是我還來不及憎恨,就被他的突然消失弄懵了頭腦。

我想我以後再也見不到他了。

我滿心悔恨。上蒼又一次收回了我的光明,我的天再一次黑了。

畢業後,我進入方氏工作,再無心顧及其他。

我去逛酒吧,學會了夜夜笙歌,方家裏的一些有心人樂見其成,自然對我放低了戒備,我在方氏的路好走了許多。

我以為我已經心甘情願堕入黑暗的深淵,我以為死去的心再不能複活。可是為什麽他還要出現?

我木着臉看着他,看着這個随随便便抛下我,又随随便便闖入我生活的青年。我控制着雀躍的心跳,一時間只覺得被推入了地獄,卻又如此的高興。

他身上帶着傷。指着那青一條紅一條的棍痕,他告訴我:“我自由了。”

我不得不留下他。

我貪戀光的溫暖。

他還像以前那樣喜歡親吻我,撫摸我。我們彼此照顧着,卻又各自擁有各自的生活,就好像以前念書的時候那樣。

夜晚再要出門,他一臉兇惡堵在門口,“你不是處男了?”

我不好意思再出去。“是啊,我不是處男,那你是嗎?”

他已經很久沒交男朋友了。

那些錯過的時光,并不會因為它們已經消逝,就不給人們增添新的傷痕。

停好車,玻璃牆內的小鄭看到我微微露出了訝異的表情,然後笑着迎出來。

我不常到店裏來。餐廳營業以後,穆恒每天中午給我送飯,晚飯也會回家做。

“方總,裏邊請。”眉目和善的圓臉小孩将我帶到裏間。

服務員送上的冰檸檬水,酸澀的味道讓我只聞了一下,便将杯子推開。

“你們老板呢?”

“老板今天沒來呢。”

小鄭叫住服務員,讓她泡壺紅茶過來。

翻遍餐單,沒有找到想的吃的菜。小鄭推薦,“要不給您做中餐?”

“單上不都是西餐嗎?”

“做單上沒有的啊。您放心,老板的那幾手都跟王師傅學的。”

我驚訝,以為穆恒本來就會做菜,沒想到是這裏的師傅教的。

“以前老板還抱怨說您總也不來,白白浪費了這麽浪漫的環境,後來才弄明白,您更喜歡中餐。之前給您送西餐過去,您都剩特別多,換中餐以後就好多了吧。”

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濃香茶。我說:“他花了挺多心思的。”

小鄭暧昧地笑:“是啊,王師傅都贊老板肯下功夫,他做菜從來不讓我們搭手,挑食材都要自己來。”

起初我問他為什麽要開餐廳,他只說喜歡。剛開始籌辦的那段時間,他每天忙得焦頭爛額,不到淩晨不回來,店裏所有的事情都是他一個人在操辦,我勸他不必這樣勞累,可以請專業的公司來□□,可他不願意。

“王師傅最近研究了幾道新菜,您要不要先試試?”小鄭還在旁邊絮絮叨叨。

“不用了。”我放下茶杯,站起來,“要是你們老板過來,就馬上聯系我。”

“啊?”他訝異,但很快反應過來,神色略微尴尬,“出什麽事了嗎?”

我不言,他撓撓後腦勺,“我知道了,您放心。”

“今天多謝你,我先走了。”

他讪讪地笑着,把我送到門外。

外面的天已經大黑。

穆恒消失的那段時間,我徹底放棄過,也放棄過自己;盡管後來他又回來了,盡管我知道他不是無緣無故的消失,可是失去的終究還是失去了。

他在我看得見的地方,看不見的地方,為我做過許多。

可我不想高高在上,更不希望他低到塵埃。他該是他原本的模樣。

匆匆離開餐廳,一路狂飙回家。

推開門,大聲呼喊他的名字:“穆恒。穆恒。”

我想見他,立刻。

推開他房間的門,撲面而來的黑暗。

他不在。

真的不在。

早在門外,發現門縫沒有透出一絲光亮,我就已經知道他不在。

卻還非要像個傻子,站在房間的中央,對着一屋子的黑暗大喊:“穆恒,你給我出來。”

若是他在,我恐怕不會這樣做,我會懦弱,可正因為他不在,我才可以這樣肆意地叫喊他的名字。

“穆恒……穆穆……”

我想起他以前吃醋,發完脾氣,故意背對着我躺在床上不理我的樣子,脊背緊緊地繃住,像一張拉滿弦的弓。可一聽到我下床要離開,就會立刻跳起來,撲上來把我緊緊地抱住。

書桌上的電腦,因為長時間沒有使用而呈休眠狀态,抽屜裏的錢包和證件也都還在,唯一找不到只有手機。

離家出走為什麽不帶證件?

不知道身上有沒有錢?

晚上不回來,要在哪裏過夜?

為什麽不接我的電話?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