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作者有話要說: 昨天忘記帶優盤,家裏電腦不知道為什麽,已經持續一個月無法登陸晉江,導致昨天斷更,本來還很着急的,但後來想到反正也沒人看,就不急了……
“好吧,如果你不願意那就算了。”宋明熠點點頭,一副寬宏大量,不強人所難的偉大模樣。
“不過我不喜歡看打印版的道歉信,你今天帶來的那些東西,該不會是打印版吧?”宋明熠支支下巴,直指司馬蓁蓁提來的印有美格集團的手提袋,臉上的笑容別提多和藹了,九十歲老爺爺也沒他褶子多。
司馬蓁蓁大睜着眼睛,不相信還有這麽不要臉的人。
這是赤|裸裸的以權壓人以勢壓人以錢壓人,這麽幹的都不是人!
“寫就寫。”後槽牙重重磨在一起。
龍游淺灘遭蝦戲,虎落平陽被犬欺,古書誠不欺她!
她這個九天仙女下凡歷劫,雖然不是臉先着地,仍然要忍受無恥凡人的欺淩。
司馬蓁蓁屈服了,“我沒帶鋼筆。”
“我這兒有,可以免費借你用,不用謝我。”宋明熠臉上仍是欠揍的笑。
司馬蓁蓁略喪氣地耷拉着肩膀,跟在宋明熠身後,走到他辦公桌前。暗自腹诽:她要是可以憑借強大武力消滅這個人該多好啊,消滅他之前,順便要求他把音樂廳的業務交給她們公司做……
宋明熠從碩大的辦公桌上拾起一支鋼筆,甚至體貼的幫司馬蓁蓁取下筆帽,含笑遞給她,“千萬不要太感謝我,但是一定要帶着真摯的心用哦,這支筆跟着我幾年了。”
司馬蓁蓁內心小人狂吐槽:韓劇看多了吧!或是承包宇宙魚塘的霸道總裁幻想過度?!
不情不願接過鋼筆,熟悉又陌生的墨水氣味鑽入鼻腔,司馬蓁蓁一瞬間變了臉色,她将鋼筆尖湊到鼻下仔細聞了聞,眼睛由于吃驚睜得渾圓。急切轉動鋼筆,手中摘掉筆帽的鋼筆看不到品牌,司馬蓁蓁猛地抓起桌上筆帽放到眼前,很快看到幾個熟悉至極的字母。
手指略帶顫抖,卻也無比堅定地握成拳頭,小小筆帽被緊緊攥在掌心。
宋明熠目光落在司馬蓁蓁緊握鋼筆帽的手上,由于用力過度,司馬蓁蓁手背上泛起不正常的白。關節高高凸起,像是尖利的刺,随時可能刺破皮膚,暴|露在空氣中。
“還好嗎?”他面上是摻了關心的溫暖笑意。
看樣子,司馬蓁蓁對這個鋼筆品牌感情很深。他用的是一個國産老牌子,如果司馬蓁蓁關于練習鋼筆字那段話沒有說謊的話,她以前很有可能也是使用這一品牌,畢竟那個年代沒有太多品牌供人們選擇。
司馬蓁蓁握筆帽的手又緊了緊,仿佛那是她最珍貴的東西,怕被宋明熠搶過去。她轉身倚坐在寬大的辦公桌上,雙臂撐着桌子,繼而支撐身體,才不至于失态。司馬蓁蓁咬着唇,神情複雜得難以言喻,好一會兒才再次開口。
“你怎麽會有這些東西?”
宋明熠挑起眉,鋼筆嗎?自然是買的,但是司馬蓁蓁的口氣,好像他是藏匿了藏寶圖的壞人。
“這種鋼筆市面上随處可見,很普通。怎麽,你也是英雄牌的支持者?”
司馬蓁蓁沒有立即答話,她垂着眼,視線落在地面,像是在回憶什麽事情,沉默了幾秒鐘,才再次開口。
“你用英雄牌的碳素墨水。”語氣肯定。
宋明熠點頭承認,他開始相信司馬蓁蓁如她所說,從小就練習鋼筆字了。只有真正常年使用鋼筆和墨水的人,才能輕易分辨出不同品牌墨水氣味之間的細微差別。
司馬蓁蓁仍垂着頭,沒有看到宋明熠的肢體語言,她似乎并不需要宋明熠的答案,剛才那句話只是自言自語。她靜了幾秒,突然開口說話,“我外婆四歲開始教我寫鋼筆字…那時候我連鉛筆都握不好,她的字很好看,因為我外公的字很好看,他的毛筆字也很好…我學字一直用英雄牌的鋼筆,墨水也是英雄牌的…外婆用碳素墨水,我更喜歡藍黑墨水,用了十幾年。鋼筆…我外公有一支英雄鋼筆,是男性鋼筆,有點重,外婆一直用它,外公走得早,我從沒見過他……”
宋明熠明白了,她說的那個長輩指的是她外婆,看得出來,她對她外婆的感情非常深,而她外婆很有可能已經……
宋明熠歉然:“我為自己剛才的行為鄭重向你道歉,我剛才不應該強迫你寫鋼筆字。”
“不,是我該謝謝你才對,”司馬蓁蓁終于擡起頭,幾乎合在一起的雙睫緩緩張開看着宋明熠,漆黑的瞳孔裏有淚光在閃動。
宋明熠第一次在司馬蓁蓁眼睛裏看到自己的影子。之前她雖然一直對着他賣笑賣嗔,但眼裏卻沒有他。
“如果不是你,我差點把這些最珍貴的回憶弄丢了。”司馬蓁蓁緊緊握着他的筆,卷翹的睫毛輕輕一顫,宋明熠以為那堆滿了整個眼眶的淚水會滾落下來,沒想到,它們全部退回到司馬蓁蓁的內心深處。
她不允許自己流淚,很倔。宋明熠暗自想着。
司馬蓁蓁走到宋明熠寬大的辦公桌前坐下,抽出一張空白A4紙,姿态優美地寫着:自強自立自尊自愛。
她寫的是楷書,清雅秀美,平和中不失靈動,圓轉回環流暢自然,一看就是曾經苦練過。
至于這幾個字,大約是她外婆常年教導她的話?
“你寫的很好。”宋明熠認真肯定道。
司馬蓁蓁卻有些失望,“現在不行了,将近十年沒摸,寫的都不能看了。”
她擡起頭看着宋明熠,神情憂傷而沉重。
宋明熠心想,如果現在的字算作不能看,那十年前司馬蓁蓁的字一定非常好。
“我以前還會寫行書,現在完全不敢寫給你看,寫出來的估計都是鬼畫符。”
她攤開右手給他看,纖細白皙的手掌非常漂亮,可是她卻指着虎口指腹幾處地方,非常惋惜地對他說:“以前這兒這兒這兒都是練字磨出來的繭,可是你看現在,完全被我養廢了。”
說完她一聲長長嘆息,好像手上少了幾個練字磨出來的繭子,她的人生都不再美好似的。
宋明熠卻不這樣認為,這麽漂亮的一雙手,有繭子才可惜。可是他卻說:“看來你外婆是位非常睿智的老人,他們那個年代,會寫字已經非常難得,更難得她還能教導你練字。”
司馬蓁蓁立即急切非常的擺事實,力證全天下的老太太加起來,也沒有她外婆睿智有才幹。
“那當然了!我外婆特別厲害!我外公是位書法家,我外婆是位鋼琴老師,外婆不僅會彈鋼琴、書法,還會蘇繡呢!《史記》、《資治通鑒》、《古文觀止》這些書她全都看過很多遍,并且能夠背誦一部分,唐詩宋詞元曲記錄在冊的,她可以背誦一大半!”
出乎宋明熠的意料,司馬蓁蓁竟是出自書香門第。
可惜那個年代,有財和有才的人都被打壓得非常慘。
也許她的外公就是這樣“走得早”的。
宋明熠帶着笑,接過司馬蓁蓁手裏的筆,立在她身旁,由于身高原因,不得不半伏在桌上,在司馬蓁蓁“墨寶”的旁邊寫下了同樣幾個字。
可不能讓她誤以為,字帖上的字就是他現在的水平。
那是一手極漂亮的行書,厚重健實,氣勢磅礴,收放有度,一筆一劃間猶如行雲流水,再加上他揮灑自如的姿态,這張潇灑俊逸的臉,端的是一幅賞心悅目的好畫。
“太好了!”司馬蓁蓁真心贊道。
很多人只有寫名字可以看,其他字都難以入目,例如某個姓上官的文盲混蛋。
但是宋明熠卻不同,他的字顯然高出大多數人很高一個層次。
宋明熠沒有否認,二十幾年的魔鬼訓練讓他坦然接受這聲贊揚,對司馬蓁蓁惺惺相惜之時,仍不忘捧她,“你如果一直堅持練,相信不會比我差。”
“……也許吧。”司馬蓁蓁垂下了頭,手指無意識在桌面劃動,失落之情溢于言表。
宋明熠正要繼續說什麽,眼尾掃到辦公電腦桌面,桌面右下角公司內Q在不停地閃。內Q圖标旁邊的電子時鐘顯示北京時間17:05,宋明熠估計是張毅找他,17:20有個總裁班子會,不知不覺間,他已經在司馬蓁蓁身上浪費了23分鐘。
是時候埋伏筆了。
宋明熠擡起眼,不再關注電腦,笑着挑起另一個話題。“如果我沒猜錯,你也學過毛筆吧?我平時沒事的時候喜歡寫兩筆,哪天一起切磋切磋?”
司馬蓁蓁擡起頭,看他的眼神超出驚嘆,轉為敬佩了。
宋明熠面上仍是淡淡,心裏發笑,确定自己找對了門路。
“你還會寫毛筆字?那才是真正的書法啊,好厲害~!”
“……我就不行了,以前雖然學過,但是扔太久了,不敢獻醜。”誇贊宋明熠的同時想起自己的拙劣,司馬蓁蓁晶亮的眼睛瞬間變得灰暗。
宋明熠沒接話,抓緊時間,不動聲色将話題引回伏筆上,“你外婆真是一位睿智的老人。”
提起外婆,司馬蓁蓁臉上終于露出笑,笑容中又含着滿滿的歉疚。“那是當然。”
“你從幾歲開始學毛筆字?”
“也是四歲。”
“哇,比我還命苦,我是四歲半。”宋明熠誇張笑道。
司馬蓁蓁一雙眼睛彎起來,像一彎胖胖的毛月亮,貝齒咬着下唇,露出個小小的勝利的笑容,好像她撿了什麽大便宜,對宋明熠有些假冒僞劣的同情,但更多的是自得。
“我那時候說是四歲,其實已經快滿五歲啦,大概還有兩個月的樣子吧。我本來說什麽也不肯學,毛筆不比鋼筆,要懸着手腕,手臂都要浮腫,超可憐的!可是外婆說我已經五歲了,不是小孩子了,必須學,這個我記得很清楚。”司馬蓁蓁說完又是個奸詐的笑容,就差比剪刀手慶祝勝利了。
宋明熠也笑,“這樣說來基礎打得很牢喽,正好寫兩筆看看吧。”
宋明熠面上帶着溫和的笑,正說着話,像是突然看到不斷閃動的內Q,繞過司馬蓁蓁,走到電腦面前,打開公司內Q對話框。是張毅提醒他會議時間,問他需不需要延後。
司馬蓁蓁此時正坐在電腦旁邊,不等她側身回避,對話框中的內容已跳入眼裏。她趕緊站起身讓出座椅,宋明熠含笑說了句“不用”,半俯身站在電腦面前回複張毅。
今天A市的天氣仍然按套路出牌,萬裏無雲,寥廓的天空只有一輪大太陽,源源不斷散發它的光和熱。
下午五點多,陽光燦爛明亮,從玻璃幕牆透過來的炙熱白光,經過層層過濾變成金色,如同金色的精靈一般,跳躍在宋明熠的眉梢發間。
濃黑的眉毛像匕首,看上去非常陽剛,高挺的鼻梁,棱角分明的臉頰,堅毅的下巴,和上官混蛋那個賣肉的小白臉,完全不是一個類型。
再熱的天氣,縱使在自己的辦公室裏,仍然一絲不茍穿着正裝。這是個認真的工作狂型男人。
白色襯衫搭配深藍色袖扣,領帶也是深藍色,讓人看到他,就會不自禁産生一種值得信賴的感覺。
百達翡麗的經典款腕表,是她最喜歡的藍寶石水晶玻璃表鏡那款。細節處盡顯精致,奢華卻不張揚。這是個有品位的男人。
相對于某個“不求最好,但求最貴”的騷包貨,字寫得狗爬似的文盲混蛋,這個男人的綜合分數高太多了不是嗎?
哦對了,萬盛集團在中國企業五百強排行榜中,至少甩出SOL集團幾十位。
還有呢,宋明熠是獨生子,而那個混蛋是三姐弟。
……這麽說來,不趁機抓住這個男人,簡直天理難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