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失蹤(完)
王賀遲疑道:“沒、沒有了,都交代了。”
焦旸道:“你知道陶勇是誰嗎?他是不是在你這裏幹過?”
王賀顫聲道:“不……不認識。”
“胡說八道!”
侯希勇啪的一聲,甩到桌上一沓供詞,“逼着陶勇打電話聯系其他朋友,再誘騙新人來的,不是你?
陶勇打電話時,向其他人暗示,這裏有問題。他用家鄉話說‘快報警’,結果被一個跟高文博比較熟悉,會一點海津話的人聽到。陶勇求救的事情敗露後,有人搶過陶勇的手機,扔到地上,另一個人撿起來挂斷電話,還關了他的手機。收繳了陶勇的手機之後,還扇了陶勇兩個耳光,讓他靠牆蹲下。找來四個人輪流盯着陶勇,他有任何情況都要彙報的,不是你嗎?
扒去他的外衣,四個人分別按着陶勇的手腳,拿瓢往他臉上潑水的人,不是你?讓他們四人按着他,不停往他嘴裏灌水,再踩他肚子的人,不是你嗎?!”
焦旸忽然道:“陶勇晚上,沒有渾身是水的去找你嗎?”
王賀渾身顫抖道:“你……你們別說了!”
侯希勇接着說:“陶勇不停嘔吐,把水都吐了出來,又要叫他們拿一個礦泉水瓶子來,剪成漏鬥,往他肚子裏灌水的人,不是你嗎?陶勇無力的躺倒在地上抽搐,說他是裝死,逼着那幾個人,不住對他拳打腳踢的人,不是你嗎?
王賀大口喘氣道:“我也不想的!每次開大活動,賺好多錢,每個人能分一兩萬,所有人都很高興的時候,就陶勇在一邊念叨,他不該騙人,他對不起那些老頭老太太,那說不定就是他們的棺材本兒,是他們治糖尿病、高血壓的錢。就他這樣,每個人都煩他!那天來了一個老太太,哭哭咧咧的讓我們退她錢,說那四五萬是她的救命錢。陶勇就非要把錢還給她……”
焦旸怒道:“所以你就讓一個人抓住陶勇的衣領,用腳踹他的肚子,另一個同夥踢陶勇的胸口。陶勇突然身體一歪倒下去,頭部撞到牆上後,半躺半卧的斜靠在牆邊。很快,他就臉色蒼白,委頓在地,沒了呼吸,是不是這樣?!”
王賀争辯道:“大概是吧,但不是我們打的,他是自己撞了頭死的!”
“那你們為什麽不救?!”
焦旸喝道:“期間曾有兩個人害怕了,求你打120電話急救,你為什麽答應了又反悔拒絕?你為什麽在明知不救,陶勇必然死亡的情況下,還讓他們四個把陶勇擡進裏屋去‘看情況’?你到底想看什麽?看陶勇呼吸困難昏迷,直至很快死亡嗎?!”
王賀喊道:“不是我讓打的,都是李軍他們下手太重!你們說的,灌水跟陶勇死,這不是一天的事,陶勇死那天,我根本不在!不信,你們叫李軍他們幾個來,我可以跟他們當堂對質!”
焦旸不由皺眉,跟侯希勇對視一眼,這個地方,跟其他四人的交代,有明顯出入。于是,圍繞着到底誰才是殺死陶勇的直接兇手,誰是主謀,王賀與組織內其他四名骨幹分子,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根據多人的交代彙總,焦旸從新梳理了一下案情,本案中傳銷組織注冊海津龍健生物有限公司,法人為王賀,虛假宣稱獲得各種專利技術,以會議營銷的方式,高價銷售各種成本低廉的保健用品、養生食品、開過光的工藝品等。
每組産品銷售價格幾百到數萬元不等,號稱療效顯著,實際上都不能作為藥品使用,沒有任何治療效果。組織內分為分總、協理、經理、區域主任、主任、主管等層級,實施嚴格的逐層管理。這些情況,都無異議。
按照王賀的交代,他是華東區的分總,其負責華東幾省的銷售工作,還有上線。其他四名導致陶勇之死的實施者,也都有此說法。但是,這幾人皆稱,誰也沒見過,或者說接觸過,王賀的這些所謂“上線”,只是聽他說得煞有介事,還定期去總部開會。
李軍等人都覺得,王賀就是老板,這樣說,只是為了營造“集團公司”的假象,顯得實力雄厚,吸引更多人加入而已。
關于陶勇的死,王賀交代,10月8號晚上,他剛到家,這邊公司的經理李軍就打電話說出事了,團隊裏有人要“反水”(即舉報)。李軍帶着手下去“分享”(即溝通勸說),出了意外,人好像不行了。
王賀猜想,是李軍的幾個主管下手太重,搞出了人命,他當時很害怕,就表示你們搞出來的事自己負責,讓李軍等人看着處理。
李軍卻說,之前發現陶勇要舉報時,王賀也在,就是王賀讓他盯着陶勇,他們才會針對陶勇。10月8號晚上,幾個人發現陶勇呼吸困難,瞳孔放大時,李軍立即向王賀進行了手機彙報。而且,他本來已經組織幾人将陶勇擡到門外,準備送去醫院了。這時,王賀卻打電話來說,讓他們幾個先不要送醫院,看看情況再說。于是,生命垂危、奄奄一息的陶勇又被擡回了房間。
其餘在場三人的供詞中,确實都曾提到,10月8號深夜,擡陶勇下樓時,李軍曾通過一個電話。但是,對于李軍接,還是主動撥打的這個電話,三人口徑不一。
但是,這個電話之後,李軍确實又決定,不将陶勇送去醫院,而是帶回屋裏。然而,盡管當時夜深人靜,另外三人卻都因為極度緊張,心中惶然,沒能直接聽清通話內容。
只是,其他三人仍然供認稱,組織內等級森嚴,申城大區沒有協理,李軍是王賀下面兩級的經理,有事李軍肯定要向王賀彙報,李軍不能自行做主。
焦旸在運營商處,調閱了10月8號當晚,王賀與李軍兩人的通話記錄後得知,淩晨時,王賀所使用的手機號碼,撥打了李軍的電話。依據常理判斷,正是該通話,改變了李軍的主意。雖然王賀不服,警隊仍然确認,不送醫的決定,為王賀電話指示李軍所下。
然後,就進行到下一個關鍵問題,碎屍的決定,是誰下的。這裏,五人的供述,仍然互相矛盾。另外三人,說是王賀跟李軍先提出來的都有。王賀稱是大家商量着來的。
李軍則說,陶勇死後,他提議叫陶勇“入土為安”。王賀認為不行,申城多雨,一旦下大雨,就很容易暴露。另一人說“分開吧”,即指分屍。
王賀同意了,還從家裏帶來了斧子、菜刀和麻繩,又從附近超市買來了兩把新菜刀和很多大的垃圾袋。然後,王賀要求五人一起下手分屍,以示五人手上都沾了血,是一條船上的人,誰也別想跑。
因為李軍的說法詳細明确,幾個細節都說得很清楚,無故意推诿自己罪名之意,且有多條旁證證明,警方最終采信了他的供述。
五人一起分屍後,王賀指揮他們,把屍體分裝到幾個垃圾袋內。為了不引起環衛工人的注意,由五人輪流開車,每人一袋碎屍,再輪流出去,分送到附近的大型垃圾桶裏。這也就是王賀特別自信,其他四人不會“出賣”他的原因。
而就是因為王賀這個“天才”的決定,除了在王賀汽車後備箱裏,找到的陶勇DNA之外,焦旸在命人調閱王賀妻子名下住宅,附近幾條街上的監控後,挨個查到了五人遺棄部分屍體的視頻,成為五人殺人碎屍抛屍的最有利證據……
随後,五名參與虐待、毆打、分屍、抛屍的案犯王賀、李軍等人,被申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非法拘禁、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等待他們的,必将是法律的公正審判!
至此,1010碎屍案告破。
李金生将焦旸叫到辦公室道:“行,小夥子可以嘛!說話算數,說這個月底前能破案,就果然破了一個。但是,也別驕傲自滿翹尾巴,另外那三起呢?”
“在查了在查了!”
焦旸笑道:“領導,這起碎屍案,是兩地警方聯動的,比較牽扯精力,後續就快了。您再給我點時間!”
“你跟我說,你們重案大隊在忙別的,這事兇手知道嗎?”
李金生看着他道:“市局組織專家研究了,說這兩起入室殺人的,傾向于是系列案。夏珂的律師,聽說其他小區新的案子以後,也要求并案調查,釋放夏珂。這個案子,你是怎麽想的?”
焦旸道:“其實我個人也傾向于系列案,但還是缺乏一些硬性的證據支撐。比如說,現在除了都是入室殺人,被害人都是已經結婚的女性以外,在作案手法上,并不完全相似。”
李金生想了想道:“專案組盡快開會讨論,還要拿出證據,首先要确認調查方向,到底是不是系列案。必要的時候,找陸教授做個側寫!”
焦旸笑道:“好嘞領導,保證完成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