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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丁香頭腦昏沉,回到辦公室頹然坐下。

她無論如何接受不了周季同有一天會面臨被人提告的風險。他不該是這樣的。

他就該意氣風發,就該志得意滿,而不是現在這樣連最好的朋友都對他袖手旁觀。

丁香心慌意亂,如果周季同真的被公安帶走了,怎麽辦?

她努力整理思維,如果公安真的立了案,她作為那筆款項的直接劃賬人,公安會找到她,她該說些什麽,才能幫周季同擺脫這個訴訟風險?

她忍不住崩潰,叫了一聲,趴在桌上痛哭失聲。

和周季同再次分手,她幻想過很多種兩人以後如何面對的場景,都是他幸福美滿而她慘淡黯然的對比,她竟然沒有勇氣接受周季同如此下場。

無論如何,她愛他,她深愛他,即使分開,仍希望他好。

四五個身穿公安制服的人到了MT公司,把周季同帶走了。丁香叫他:“周季同別走別走!”可是周季同沒有回頭。

丁香大叫一聲,瞬間從夢中清醒!

原來是夢。幸好是夢。

但是如果這夢境成了真,她該如何辦?

她起身洗了臉,寒冷的天氣,竟然出了一身汗。

看看時間,淩晨零點三十幾分。

忍不住,給一個過去認識的朋友發了信息,

“梁律師,不好意思打擾你,是否睡了?”

梁律師竟然很快回複了過來:“還在加班。有事?”

丁香打了電話過去,給梁律師描述了一下周季同的情況。

“在報警之前把錢還上,這是最好的辦法。”

“除了這個以外,就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梁律師沉吟一下:“我了解一下,你們公司劃到各部門的錢都是必須專款專用嗎?比如說,這筆錢就必須用于某個業務嗎?畢竟你這個朋友用這筆錢,也不是為了他個人的事情,也是為了公司的另外一個項目。”

丁香回答:“是的,我們公司的財務制度比較嚴格,專門的款項只能用于公司規定的業務。”

驀地,丁香腦海裏浮現了一下可怕的念頭。她又興奮又害怕,激動得手幾乎要發抖。

第二天,丁香早早回到公司。

她翻出鎖在保險櫃裏的劃款審批單。

公司裏的劃款審批單,一般就是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再加周季同和KEN簽字,她就可以劃賬了。

業務部想要的那用在深圳的三千萬,早就簽字妥善,是韓铎一直不讓她劃出去,所以放在她那裏,壓了一段時間。

而她劃給業務部用于華越結工程款的三千萬的劃款審批單,同樣還在她這裏。

她看那張劃款存單備注:工程款。

如果——如果她把那三千萬的劃款存單跟第一張審批單放在一起,并且由她簽字,是不是——是不是就可以說明周季同并沒有挪用款項了?

她反複思量,害怕,煎熬。

九點出頭。韓铎哼着小曲回到了辦公室。

丁香和韓铎在茶水間遇到,韓铎看上去心情不錯,丁香狀似不經意地探問:“市場部有筆帳要對,不知道你看沒看到,盧總回來了沒?”

韓铎笑笑:“他回來了。”

丁香點點頭。

她回到辦公室,定神想了一會兒。兩張審批單,卻只有一張轉賬單據。她開始等,等一個可怕的轉機。

十點半,丁香接到電話,是公安局。

丁香知道,或許是到了作出決定的時候了。她把轉賬單據輕輕和之前的審批單拆開,用回形針把它和另外一張審批單夾在一起。然後鎖回了保險櫃。

她輕輕地整了整西裝外套,辦公室開着暖氣,她還是有點冷。她到了前臺,跟COCO打了一聲招呼:“我出去辦事,有事打我電話。”

COCO笑得明媚:“好的丁經理。”

丁香穩步出到了電梯,按了下樓的鍵。

坐電梯的期間,她給梁律師打了一個電話:“兩筆款,只要有一張同時具備審批單和轉賬單,就說明我的劃款是符合規定的,對吧。”

梁律師訝異她的決定:“如果你需要,随時找我。”

她到了一樓,兩個公安在等她。

她微微一笑。

“不好意思,打擾你的工作時間。”公安出示了工作證,“有個經濟案子,希望你配合我們的調查。”

“好。”

丁香在公安局狹小的房間裏,有條有理地回答問話:“那筆款,是經由我劃出去的。對,三千萬。劃賬是有依據的,有審批單。對,寫的是工程款,房地産項目我們一般都備注工程款。錢劃出去了具體的使用是由部門負責人決定的,之後的事情不歸財務部管,所以我不太清楚。”

“你所說的審批單,在哪裏?”

“在我的辦公室。”

“我們需要調查取證。”

“好。”

丁香出了公安局的門,正準備去攔出租車,一輛車在面前停下,響了兩聲喇叭。丁香看了過去,卻并不認識。

那人搖下車窗:“我是周總的律師,我姓林,請問你方便上車談一談嗎?”

丁香上了車。

“周總現在在哪裏?在公安局?”

“我幫他申請了取保候審。”

丁香嗯了一聲:“他會有事嗎?”

“希望不會。”林律師把車開到一個安靜的角落,停下,“我提醒了周總保持沉默。現在我想問一下你在公安局裏的說法。”

丁香原話轉告了林律師。

林律師很意外:“你是說,你轉的那筆款就是給業務部用于深圳項目的?”

丁香點頭。

林律師沉吟許久:“丁小姐,我可以問你為什麽這麽做嗎?”

丁香看了林律師一眼:“事實本來就是這樣。”

“我想我需要提醒你,你這樣的說法,或許會幫助周總逃離法律風險,但同時将你帶到非常危險的境況。”

丁香笑了笑:“我最多就是違抗了上司的命令,沒有聽從他的安排,私自決定轉了一筆錢出去。可是我轉錢是合法的,符合公司規定的。”

“丁小姐,你确定這是事實?”

“是的。”

“你在公安局也是這麽說的?”

“是的。”

“你轉這筆錢出去,用于業務部的深圳項目,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嗎?”

“不是。”

“為什麽?”

“我是財務經理,我直接負責資金的出入,我的工作無需向所有人報備。”

“也不需要向上司或老板報備嗎?”

丁香想起她當着韓铎和陳董事長的面,說了那筆款是劃出去給華越的,她想了想,把這件事告訴了林律師。

林律師沉思了一會兒,驅車和丁香一起去了陳家找陳董事長。

作者有話要說: 看到大家的留言,有人說精彩,也有人說黏糊。各種意見,同樣感謝。

我的讀者朋友們真的很聰明,很多情節部署你們都想到了——或者是我的想法本來就不新穎?哈哈。

天氣冷,大家多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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