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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點進話題裏一看,方路這才了然:離他“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已經有整整一個月的時間了。

@方家小麋路:#為方路祈福#我相信,總有一天,你會回來,告訴我們,你其實一直都在,從未離開〔心〕

@綿延遠方的小路:他們都說,一個月了,你肯定已經不在了,可是我不相信,我們都在,等你回來〔愛你〕〔愛你〕#為方路祈福#

@你是我的星星:30。

@這片桔子林被我承包了:你在哪兒啊,我特別想你〔大哭〕#為方路祈福#

退出微博,方路只覺得眼睛有點發酸。

站在一個但凡稍微理性一點兒的角度都知道,偌大的墨江——一個人在那裏消失了一個月,只怕是連骨頭都被魚給啃得不剩了,可這些人,依然相信他還會回來。

固執的認為,沒有看到屍體,就一定還活着。

其實,都是自欺欺人、自我催眠罷了。

方路其實很少會覺得傷感,他天生就是樂天派,即便生活賦予了他很多的殘酷,甚至将他好不容易得來的幸福親手毀掉,可他在舔完傷口後,依然可以插科打诨地過好每一天,假裝那些傷害不存在。

裝着裝着,他自己都忘了那些傷害其實真的存在過。

但看着這些原本不相幹的人替自己祈福、字裏行間全是愛時,一股酸澀感漫上喉嚨。

“一個月了,”方路嘆口氣,自言自語,“該去見見老朋友了。”

陌生人都替他難過呢,何況是那些真正關心自己的人?

他揉了揉臉,出手機店後直接打車去了花海小區。

“這麽把門敞開着,不怕色狼進來啊?”方路熟門熟路地走進了小區二單元1201室,靠在門框上,彎着嘴一笑。

客廳裏一個女孩兒坐在灰色的地毯上,歪靠在沙發上,哭得那叫一個梨花帶雨、我見猶憐。

聽到一個陌生男人的聲音後,女孩兒吓得連眼淚都忘記流了,一臉驚悚地看着倚在門邊兒的方路:“你,你是誰?”

瑟瑟發抖,也不知是剛才哭的還是因為被空降的方路給吓的。

方路低頭莞爾一笑,就着抱臂的姿勢走了進來,堪堪在女孩子的跟前停下,這才舍得把胳膊給放下來,居高臨下地盯着女孩兒的臉看了三四秒鐘的時間,忽的笑出了聲兒。

女孩兒:“……”這人誰啊,該不會是個變态吧。

“!!”女孩兒突然瞳孔微縮:這人果然是個變态!

——方路的手不輕不重地掐在了她的臉上。

“噗哈哈,”方路笑得一臉欠扁,“都哭得這麽醜了,難怪不怕別人劫色。”

“你說什麽?!”女孩兒不爽地推開方路的手,憤怒道,“你到底是誰?!我報警了!”說着就要去夠茶幾上的手機。

而那個手機,是方路生前的,他的習慣是自己在忙的時候,把手機交給Cindy保管。

方路穿成了路又陽,可路又陽也是個大長腿,足足有181cm,長胳膊一伸,就把手機給搶了過去。

他娴熟地用數字密碼解開鎖,笑道:“這指紋要改一改了。”剛才還想用指紋,食指一按在指紋識別器上,這才想起來自己現在是路又陽,指紋也是不是他自己的。

“你是誰?!”就像地上平地燒了一灘火,女孩兒彈跳着站起來了,聲音有些發抖,“你到底是誰?!怎麽會知道路哥……”

說到“路哥”兩個字的時候,女孩子連身體都在顫抖,原本就顫着的聲音裏多了幾分哽咽,幾滴眼淚就順着眼角流了下來:“……路哥的手機密碼。”

方路看着眼前哭泣的女孩子,心裏也不好受,嘆口氣,往前走了半步,把女孩子攬在懷裏,拍着她的腦袋安慰道:“別哭了,Cindy,我回來了。”

“!!”Cindy的臉埋在方路的胸膛裏,眼睛忽的睜大了,連呼吸都忘了,好半天才反應過來方路說的是什麽意思,她從對方的懷裏掙脫出來,瞪着一雙被淚水給浸泡得亮晶晶的眼睛,“你說……什麽?”

方路莞爾一笑:“Cindy,我是方路。”

Cindy的臉上寫滿了“我不相信”。

方路也知道這事兒任誰聽了都要先懷疑個八/九分,便晃了晃自己手裏的手機:“你看,這手機是我解鎖的吧。從理論上來說,世界上能解開這鎖的人有三個,文森,Cindy——也就是你,還有方路——也就是我。但是你跟文森,只能用指紋解鎖。”

藝人的手機在自己忙的時候,都是給經紀人或者助理保管的,因為怕耽誤正事兒,所以他們也可以解鎖。

但是方路卻不肯告訴自家經紀人和助理開機的數字密碼,只是錄了他們的指紋。

Cindy當時還花式賣萌撒潑撒嬌等各種途徑都用上了,都沒能從方路那裏套到密碼。她單純就是好奇,沒有窺探別人隐私的意思——

兩人從小一起長大,彼此熟悉,所謂“撒嬌打滾求密碼”也只是出于好玩兒:你不想讓我知道,我偏偏想要知道。

可是,“知道密碼”不等于“你就是方路”,這不是充分必要條件。

雖然Cindy覺得方路這輩子最好的朋友就是自己了,兩人從小一起長大,早已經親如兄妹了。理論上來說自己不知道密碼的話那麽別人也不可能知道,但是,凡事都可能會有個意外——

保不齊會有什麽其他人知道呢?比如,超出了單純友誼的那種……男朋友?

雖然她還從不知道自己的這位哥哥是個gay。

“你到底是誰?”Cindy擰着眉毛問道,“路哥他……他以前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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