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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裝酷是一門學問。

金蘭殊拗了很久的造型,以至于宋風時甚至想送他一本《腰間盤突出的科學養護》。

宋風時回到自己的辦公室裏繼續工作,甚至想着,既然金蘭殊也在,那他索性不離開辦公室了。

金蘭殊在自己的辦公室裏,也頗感無聊,又想去看看宋風時,卻又按捺着這股沖動。

要酷一點!

金蘭殊這麽對自己說。

你是空谷幽蘭,應該待人攀登采摘!

金蘭殊陷入了一種奇異的糾結之中,這對他來說是從未有過的。

他是那麽的志在必得,在公司兵荒馬亂的時候還可以指揮若定。

現在卻是急得團團轉,卻又竭力拉回自己最熟悉的狀态。

只是,無論何等努力,都徒勞無功。

宋風時好像無法意會他的情迷了。

“嘀鈴鈴”——

金蘭殊看着辦公桌上響起的電話,還是愣了幾分鐘才回過神來。

他接起電話:“誰?”

“老板,您在哪兒呢?”歐文問道。

金蘭殊說:“我在公司加班,怎麽了?”

歐文便說:“那就好了,我正想跟您彙報工作的事情。”

“什麽事情?”金蘭殊聽着歐文的語氣,就知道工作又出岔子了。這個公司之內,無論誰遇到困難都可能着急,但金蘭殊從來不會。

金蘭殊只想,好像工作上任何的難題都比不上宋風時一人之力制造的謎題使他困擾。

“是這樣的,我們不是打算在迪拜開店麽?”歐文說道,“但是迪拜購物中心那邊好像對我們的品牌沒什麽興趣。”

“為什麽?”金蘭殊感到奇怪,“你認為是什麽原因?”

“我打聽到,負責品牌進駐的那個經理好像被周翊翊接觸到了。”歐文回答,“你也知道,周翊翊背靠夔龍,這個事情是比我們有優勢的。我們打算進駐迪拜購物中心的事情是要辦很多手續的,想瞞也瞞不住。大概周翊翊聽到風聲了,就立即行動。”

金蘭殊聞言氣得咬牙冷笑:“就他周翊翊這樣子,還想搞垮我們‘雲想’呢?我們‘雲想’要是倒了,他這條‘跟尾狗’豈不是都不懂得怎麽做生意了?”

歐文無奈說道:“可是怕他有財有勢,可以截胡!”

金蘭殊卻說道:“你是怎麽知道他截胡的?”

“我也是聽朋友說的。我朋友是在棕榈酒店做接待的。昨天,‘霓裳’公關部的人打電話給他們,讓他們準備好貴賓服務招待來自中東的來賓。我朋友負責接待,便知道對方是購物中心負責招品牌的負責人。”

金蘭殊一拍大腿:“既然你朋友負責接待,那不如讓他搞得對方很不愉快,影響對周翊翊的印象,這不就行啦?”

歐文心想:你有病嗎?

歐文笑笑,解釋:“這可是貴賓啊,我朋友要是搞砸了,不是會丢飯碗嗎?”

“不就是一份酒店接待的工作嗎?沒了也沒什麽可惜的。”金蘭殊的語氣相當讓人不快。

歐文心想:操你媽啊……

“雖然不是什麽很厲害的工作,”歐文保持微笑解釋道,“可他也是靠着這個養家糊口呢。”

金蘭殊問道:“我給他一百萬,做不做?”

歐文一聽,道:“哎呀,您不早說嘛……”原來老板還是上道的,剛剛日錯他的嬢了,稍感抱歉。

聽到這個數字,普通的工薪一族誰不動心呢?

歐文直接找到了朋友,當面跟他說:“多謝你給我們這個信息,我們金總很高興,決定給你一個紅包。”說着,歐文給了對方一個厚厚的紅包。

“哎呀……這多不好意思啊……”那朋友一邊推拒着一邊掂量着紅包的厚度,沒推兩下就趕緊把紅包揣兜裏了。

歐文看着朋友這個态度,就放心了,因為對方顯然是貪財的。

“是這樣的,我們老板還希望您再順便幫一個忙……”歐文低聲說,“就是觸怒客戶,搞砸他們的接待會……”

“這可不好吧,”朋友面露難色,“我可是專業的,這麽重要的場合我怎麽可能搞砸?”

歐文低聲說:“五十萬。”

“我可是專業的。您想搞多砸,我就搞多砸!”

歐文心想:我這個朋友真的很便宜啊……本來還想着價格開低一點,可以慢慢講呢……

歐文都想着要不要“中間商”掙點差價了。

當然,歐文還是很有職業道德的,并不打算掙這個差價。

他幹咳兩聲,說:“五十萬只是頭款,事成之後再給五十萬。”

“謝謝大哥!”朋友點頭不疊,“您真是個大好人啊!”

于是,得知了客戶的宗教信仰後,朋友就在客戶的餐食裏放豬肉,床頭櫃裏放聖經。

客戶看到這些東西,氣得要死,跑去找招待算賬。沒想到卻在轉角聽到那位朋友在對旁人說:“随便啦!周翊翊他們也說了,這群中東佬都是暴發戶,什麽都不懂的,不知道藝術沒,只會認錢,他們‘霓裳’那麽有錢,肯定能把合作拿下來……”

朋友看到了客戶之後,也不心慌,用英文說:“How are you today,sir?”

客戶氣得要死,罵道:“神經病!我是中國人啦!不就長得比較黑嗎?”

其實朋友也打聽過,這個客戶名叫王宛,是個中國人,在迪拜工作很久,專門負責接洽與中華區的工作。所以,剛剛那些壞話他都聽得透透的了。

正值王宛被氣得要死要活的時候,“雲想”這邊的負責人就找上門來了。

宋風時與王宛的對話意外地順利。

宋風時甚至覺得很不可思議。

王宛說:“我看你們看起來就比較有誠意!”

宋風時回到了公司,跟金蘭殊彙報了一下:“對方看起來還是有意向和我們談合作的。”

“那就好。”金蘭殊點點頭,說,“做得不錯。”

宋風時冷不防被誇獎了一句,居然覺得不好意思。

宋風時沒想到這個事情進展得相當順利。宋風時提出另外安排酒店給王宛別住,王宛也立即答應了。

宋風時便讓歐文幫忙訂酒店。歐文看到王宛的信息,便笑着說:“看來金總那一百萬花得值得啊!”

“一百萬?”宋風時怔愣,“什麽一百萬?”

歐文睜圓了眼睛,意識到了什麽,立即說:“沒、沒什麽……”

宋風時也意識到了什麽。

歐文幹咳兩聲,說:“好了,我去安排訂酒店了……”

宋風時卻拉着歐文,說:“你講清楚,到底什麽一百萬?”

歐文苦笑兩聲,說:“您可別為難小的了。這種事情,金總不告訴你,我哪敢說?”

宋風時聞言,見歐文一臉苦相的,也不欲為難他,便說:“好,你不說,我自己去問金總。”

“你要是問他,可別說是我說漏嘴的……”歐文小心地要求道。

“當然不會,但我看知道這件事情的人應該不多,”宋風時說,“他應該很容易猜到是你吧。”

歐文被這麽一說,也立即覺得有道理。這件事情,居然連宋風時都不知道,那麽說來,很可能歐文是金總之外全公司唯一一個知道這件事的人呢。

要是消息走漏了,金蘭殊用腳趾頭都猜得出是歐文啊!

歐文立即說:“那、那你別去找金總,我自己跟你說了吧……”

宋風時點點頭,說:“你說。”

“其實也不是什麽大事,就是周翊翊先安排了接待王宛。我們這邊花了點小錢,買通了接待的人,搞砸了他們的合作。”歐文說,“就是這麽簡單。”

“就這麽簡單?”宋風時忽然有些失落,“那麽說來,并不是我的方案打動了對方,讓對方放棄了和‘霓裳’的合作,而是因為你和金總做的手腳?”

“什麽做‘手腳’?”歐文說,“周翊翊三番四次偷方案、截胡就不算做手腳嗎?商場上哪有這麽多光明磊落的?兵不厭詐啊!”

“我知道,我明白,我理解。”宋風時語氣變得有些焦躁,“可我不明白為什麽我要被排除在外?”

歐文一怔,說:“可能是因為金總想讓你高興吧!”

宋風時苦笑:“他想讓我高興?”

“當然!從以前讓你做策劃,提示賈克琳幫你改方案,到現在……金總真的為你做了很多事,我都看在眼內的。”歐文頓了頓,又說,“當然,他做的事情不是件件都讨人喜歡,加上他這個人表達能力只有在罵人的時候能發揮,但是呢……他應該是很喜歡你的吧!”

應該是很喜歡你的吧……

宋風時的心像水上的小舟被風吹了一樣搖擺不定的的,漣漪蕩漾,波紋微微。

快下班了。

宋風時将打印好的材料遞送到了總裁辦公室。

金蘭殊接過材料,說:“行了,你先下班吧。這幾天你天天加班呢。”

宋風時卻忽然說:“下班的時候去喝杯東西吧?”

金蘭殊手裏的筆都握不穩,哐當一下掉在地上。

“啊?”金蘭殊的嘴張了張,像一條沒腦子的金魚。

宋風時看他這樣好笑:“不慶祝一下嗎?”

金蘭殊昂着頭,說:“嗯啊……”我還要裝酷嗎?

宋風時說:“別擔心,我不是找你複合的。”

金蘭殊的心立即泛酸了。

宋風時和金蘭殊到了附近的一家清吧裏坐着。金蘭殊給他點了一杯馬天尼,又給自己點了一杯。宋風時說:“為什麽給我點馬天尼?”

金蘭殊怔了怔,說:“好像我們畢業之後第一次重逢,就給你點了一杯馬天尼吧。”

宋風時心神一蕩,沒想到金蘭殊還記得。

金蘭殊看着杯中的橄榄,一手拿了過來,說:“你就別吃橄榄了。我記得上次你還吃橄榄噎着了,要不是我一個海姆裏克腹部沖擊法,你說不定就背過去了!”

想起那段經歷,忽然就不浪漫了呢……

宋風時甚至覺得有點頭疼,強笑着說:“是……您真是我的大恩人啊!”

金蘭殊點頭,說:“那可不?”

宋風時糾結了半天,忍不住問:“可是你為什麽要給我送那杯馬天尼呢?”

這個疑問其實藏在了宋風時心裏很久了。

那時候,宋風時已經多年沒見過金蘭殊,也從不曾肖想他。只因他知道金蘭殊已經事業有成,容貌又那麽出衆,他自己是高攀不上的,就當成記憶中的玫瑰好了。

要不是在那一個夜晚,金蘭殊給他點了一杯馬天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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