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硬幣事件>
巡演的一路上總會有無數的坑。
當人們坐在家裏設想計劃時,應該是這樣的:“這個OK,那個也沒問題,先這樣再那樣,繼續保持下去,歐耶!非常完美,就這麽辦!絕對不會出差錯,所有的一切我都已經提前想好了!”
可一旦上路,事情就變成了這樣:“@#¥%……&*()……”
沒有用。
沒有用。
所有的計劃都是P話!
誰能想到主唱會生蛀牙呢?
在演出前一刻,詹姆斯還在後臺捂着臉叫疼……所以,假如說,接下來是一場精彩的演出,那就是純屬騙人玩。
可應該也沒太糟吧?
好吧,可能是有點兒糟。
“責任全在我……”
詹姆斯在心裏想:“張大嘴的時候,實在是有點疼,所以,我唱得不夠好,是我的問題。”
在一片噓聲和砸東西的混亂中,有人還扔了一枚硬幣上來,邊緣被磨得很尖尖銳,像是小刀片一樣,劃過臉頰時,留下了一道血痕。
詹姆斯摸了下臉,沒當一回事,罵了一句後,還打算繼續唱歌。
可蘭斯卻彎腰撿起了那枚硬幣,望了他一眼,突然一言不發地走下了舞臺。
太突然了!
詹姆斯一瞬間傻眼。
別,我操!
哥們,不能這樣,你不能這樣!
演出,演出!
還有演出!
西奧這次倒是吸取了以往的教訓,遇到任何事情都沒有停下演奏,可表情明顯變得驚疑不定起來。
反而是最穩定的鮑德溫,被蘭斯這一舉動給驚到,鼓聲有了一秒的停頓。
臺下的觀衆立刻又鬧起來。
這事錯不在他們,花錢跑來看演出,結果,先是主唱發揮失常,唱得不怎麽好聽,接着抗議幾聲,吉他手就耍脾氣走人?
在這樣的情況下,詹姆斯抿了抿唇,找工作人員要了幾片止痛藥,同時,示意鮑德溫和西奧繼續演奏。
如果全程都是觀衆無理取鬧的話,那他絕對是第一個蹦出來反擊。
可現在,他覺得,這事歸根到底是自己的鍋,無節制吃糖長了蛀牙,現場發揮又不好,觀衆們花錢聽得不滿意,扔東西抗議,惹怒蘭斯……
誰犯錯誰彌補!
他必須想辦法把場面撐過去。
後半場的演出內容依舊豐富(扯淡)。
架子鼓獨奏,貝斯獨奏,主唱的人聲……兩兩相加,時不時來個即興!
嘿!
只要能想象到的排列組合,應有盡有。
詹姆斯吃了止痛藥後,就不再去管還有些疼的牙,繼續唱下去。
最後的幾首歌,他甚至不去看臺下喧嚣的觀衆們,而是去定定地注視後臺的方向,希望蘭斯能注意到臺上的表演還沒停,重新回來……
在缺少了吉他配樂後,人聲和鼓聲、貝斯聲的搭配,顯得單薄又古怪。
但不怕!
還可以在無伴奏的情況下來一首清唱。
反正不就是唱歌嗎?
唱吧!
詹姆斯的聲音有一種打動人心的力量。
也許是注意到舞臺上樂隊的努力,觀衆們的叫罵聲越來越小,最終漸漸平息。
和世間所有的一切東西都不同。
音樂是通往人與人靈魂的橋梁,當一個有着絕妙聲音的歌手願意全情投入地進行演唱時,有那麽一霎那間,他的情感甚至會近乎實質化地将人層層包裹,牽引着聽衆一起去探索靈魂深處……
所以,那像是生命中突然出現一束光!
觀衆們一點一點地被安撫了下來,他們表情驚疑地注視着舞臺,卻再也說不出來一句話。
當詹姆斯結束演唱,即将離開時……
他又一次成功贏得了滿場的掌聲,甚至還有人激動地朝着他喊‘夜莺,夜莺,英國夜莺’!
“聽起來像個女的。”
詹姆斯不怎麽開心地咕哝着說。
直到他走下舞臺,蘭斯也沒有出現。
但後來,那位美國負責人馬特也打電話過來。
他在電話的另一端高興地說:“幹得好啊!下場的演出票又賣光了。”
“什麽?還有人買票嗎?”
詹姆斯有點兒吃驚,畢竟,吉他手罷演,主唱被逼清唱什麽的夠糟心了。
“當然,你們表演得那麽好。”
馬特贊美地回答。
“哦?有多好?是我唱得好,還是吉他彈得好,還是鼓和貝斯好?”
“都好,都好!”
詹姆斯立刻知道,這家夥根本沒看他們的演出,消息也不夠靈通,并不知道蘭斯罷演的事情。
除了賣票!賣票!賺錢!賺錢!這混蛋什麽都不關心!
但那會兒,他實在有點兒累了,不太想繼續計較什麽:“好吧。”
在後臺……
也就是詹姆斯還在堅持演出的時候,比爾和蘭斯還發生了一場争吵。
一向好脾氣的巡演經理憤怒地喊:“你應該回到舞臺上去!”
他說:“你不能這麽做,蘭斯。演出總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事,可你不能遇到什麽事都這麽一走了之!看看吉米,他做得很好,那些觀衆開始是什麽表現,再看看他們現在是什麽表現?吉米幹得棒極了,他們都将被吉米征服。”
“征服?我不覺得征服一群暴徒有什麽值得驕傲的!我不會回去的,這是我的态度。”
蘭斯把那枚尖銳邊緣的硬幣重重拍在了桌子上:“這是人身傷害!我可以容忍觀衆叫罵,亂扔雜物。可這算什麽?我親眼看到吉米被劃傷,你想沒想過這玩意兒要是打在眼睛上會是什麽後果?主辦方在安全措施方面不到位,還要求我們敬業?我和吉米是來表演的,不是來上社會新聞的。”
“你太誇張了,那只是個硬幣……”
“真出事後,它就不僅僅是硬幣了。”
他們誰也說服不了誰。
比爾認為蘭斯太誇張了,這其中可能也有他平時太難搞給人留下的固有印象加成;而蘭斯憤怒地認為,這不是一枚硬幣,這是一枚飽含惡意的殺傷性兇器,如果這次不擺出強硬的态度來,下次指不定會出什麽事。
詹姆斯不知道他倆的争吵。
但私底下,他和蘭斯也在吵。
——你為什麽這麽做?以前我們的舞臺上,還有人扔刀啊?
——我這回不想忍了。
——你不想忍了,就他媽把我丢在舞臺上?
——你應該和我一起走。
——那他媽是演出啊!
——很顯然,傻逼觀衆們可沒把它當演出。如果他們都不尊重我們了,那我們為什麽還要尊重他們?
——可不管怎麽樣,蘭斯,你也不能這麽幹吧!我他媽一個人被你留在了舞臺上……
——那你他媽為什麽不和我一起走?你應該和我一起走!!
總之,争不出誰更有道理。
兩人不歡而散。
但是……
為什麽不和我一起走?
為什麽不和我一起走?
[是啊,為什麽呢?]
[我們以前一直都是共同進退的。]
詹姆斯當晚在日記中試着剖析自己的內心世界:[我不能走,也不想走,當我站在舞臺上時,我的使命,我的職責,我的義務,我的工作就是去唱歌,一首一首接着一首地去唱,哪怕是唱到嗓子沙啞,不管有沒有人聽,不管有沒有人在意……演出永不停。]
——演出永不停!
明面上,詹姆斯照舊選擇站在蘭斯這邊,和他一起譴責主辦方的安保措施。
鮑德溫和西奧也是如此。
這是整個樂隊多年的行事原則。
樂隊四名成員再次默契地達成統一戰線後,直接在第二場演出開始前,找上馬特,要求他加派更多的保安。
那個年代看演出,尤其是搖滾這種相對火爆的演出,還不流行什麽特別嚴格的安檢。
但主辦方是可以事先和觀衆們說明的,比如,提出一些‘如果一旦被發現攜帶有危險物品,就會立刻被趕出演出場館’的威脅。
馬特一開始不答應,還想繼續敷衍他們。因為,一來,安保措施的增強是要花錢的;二來,他把樂隊發生的一切問題都當成了炒作的噱頭,目的就是為了賣出更多的唱片和演出門票,來賺更多的錢。
但在他拒絕的第二天……
行星樂隊的四名成員不顧巡演的緊張行程,奇跡般地一起出現在他家門口。
詹姆斯在蘭斯的吉他伴奏中,深吸一口氣,唱起了《星條旗永不落》。
他在門口高聲唱:“我們一定得勝,正義屬于我方,我們信賴上帝,此語永不忘。你看星條旗将高高飄揚,在這自由國家,勇士的家鄉……”
左鄰右舍全都驚奇地打開門望了過來。
馬特也不得不打開家門,一臉惱火地望着他們。
這一刻,他極其他媽的不爽!
因為他知道,眼前的這個場面代表着,如果自己不答應的話,不僅僅是樂隊在自己家門口唱唱歌的小問題,還在于……下一場演出可能要開天窗了!
這群事多的英國佬!
馬特腹诽着,可還是被迫答應了加強安保的事。
但蘭斯依然不高興。
他越來越讨厭美國,讨厭美國的食物,讨厭美國的天氣,讨厭美國的英語,讨厭美國的審美,讨厭美國把什麽都拿來炒作的該死的娛樂氛圍,更讨厭必須動用威脅才能維護自身的權益……
好吧,他大概得了很重思鄉病。
可此時,英國遠在萬裏之外。
硬幣這事,勉強算翻篇了。
誰都不是青春期小女生了,因為一件事別別扭扭地吵上十天半個月,那就也太蠢了。
不過,主唱和吉他手重新和好時,說不清是誰先主動的。
反正是某天酒店裏,詹姆斯從快被重物壓死的噩夢中驚醒,發現蘭斯居然把腦袋搭在他腹部,睡得還挺香。
他懵了幾秒後,認真回想一下昨晚,确定自己沒喝醉。最後,認定了是這家夥偷偷進來的,目的可能就是……打破僵局,和好如初?
但蘭斯的說法是:“不是,我只是走錯了屋。”
走錯了屋?
去他的吧!
你說是就是吧。
這事只當是個謎了。
當然,在美國演出也是有開心的時候,
只要沒有任何意外發生……
剛好又能滿足四個條件——音效超贊、觀衆投入、音樂對路、隊友狀态好,彼此默契。
那麽,演出就會變成一種純粹的樂趣和享受了!
——女士們先生們,這裏是行星樂隊為您奉獻的精彩演出!
——來吧!來吧!
——我們一起飛上天!
音樂從不吝啬。
它會為所有人插上翅膀,讓大家在不知名的宇宙中盡情地飛翔。
不需要有許可。
不需要去學習任何交通法規。
別落地。
只要飛就是了!
<最好觀衆>
流行音樂就是那麽一回事,大家盡可能地多撈錢,不管其它。
——By詹姆斯萊蒙。
詹姆斯并非對樂隊的處境一無所覺。
相反,憑借野獸般的直覺,他有時候比蘭斯還要清醒百倍。
但現狀沒辦法改變,人總要學會适應。
随着一場又一場的演出,行星樂隊在美國終于聲名鵲起,越來越受歡迎。
在他們演出的時候,尖叫聲總是震耳欲聾。
可問題是,根本沒人會去仔細聽他們都在唱什麽,年輕的歌迷們瘋狂地追逐他們,像是追逐一種想象中的東西,飛蛾補火,在所不惜!
蘭斯又開始自找苦吃。
他的文青病發作起來,總是沒藥能醫。在這樣的大好局勢下,依然每天憂郁,天天和詹姆斯叨叨叨地抱怨:“該死的美國,根本沒人懂得欣賞音樂。”
詹姆斯不想打擊他。
但難道在英國,所有人就都會欣賞音樂了嗎?很多時候,真沒必要想太多,音樂更沒必要被放得太高!
對于大衆來說,什麽是好音樂?
一個詞足夠概括:好聽!
詹姆斯想得很明白。
也許在別人看來,他們只是個騙女孩子們的流行偶像樂隊。可只要他們始終堅持搖滾,堅持喜歡的音樂路線,堅持做真實的自己,那就足夠了。
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賺自己應得的錢。
不管外界怎麽看,該幹什麽幹什麽。
蘭斯持續犯病。
長途跋涉的旅行,加上異國他鄉的陌生環境,讓他這陣子有點兒失去以往的理智。
于是,詹姆斯開始琢磨找點兒事逗逗他。
但這時候,他們又被安排了一場臨時演出。
那陣子,美國的主辦方為他們安排很多場表演,非常密集,經常一天一場地連續演,很累。
而且,有時候會精力不濟。
所以,當巡演經理比爾一大早通知詹姆斯的時候,他對突然又多出來的這一場十分反感:“我們他媽的都是機器人,不用休息嗎?”
比爾急忙解釋:“這是一場慈善義演,要唱給精神病人們的。”
“什麽玩意兒?”
詹姆斯簡直無語:“給瘋子唱歌,他們能聽得懂嗎?”
“不是瘋子,是精神病人。吉米,你別亂說話,會被罵歧視的。”
比爾無奈地繼續解釋:“這邊政府組織的一個什麽大型公益活動,具體的情況我沒了解,但基本上每支樂隊都會幹點兒類似的活兒。馬特說,他們公司那邊給了固定的指标,讓咱們幫幫忙。一定要拒絕也可以,不強求。但演出應該不算太累,小場地,而且,精神病院也會挑一些相對安靜的病人,肯定不會找那種有傷人傾向的危險類型當觀衆的。”
詹姆斯糾結了一陣子,最後,在比爾的勸說下答應了。
但這事出現一個小細節上的問題,那就是……
比爾是在早上和詹姆斯他們說的。
但蘭斯通常在早上是起不來床的。
比爾以為,詹姆斯會通知蘭斯。
詹姆斯以為,比爾會通知蘭斯。
鮑德溫和西奧認為:不關我們的事。
結果就是:誰也沒通知蘭斯。
房車晃晃悠悠地駛向了演出場館。
行星樂隊這回還得給病人們唱歌。
蘭斯無知無覺地在随身的筆記本上寫寫畫畫,時不時沉思着。
等到了地方,他才露出驚訝的表情。因為,那是一個狹小、簡陋,仿佛社區活動教室的房間……
蘭斯不禁問:“這次的地方這麽小嗎?”
詹姆斯随口回答:“公益活動嘛。”
蘭斯表情狐疑,可考慮到反正只是一場演出,就也沒多說什麽。
他們各就各位,自在随意地在舞臺上調音、做準備。
過了一會兒,觀衆們才陸陸續續地走進來,并把這間屋子擠得滿滿登登。
接下來,樂隊開始表演了。
屋子裏坐了得有幾百人,以至于詹姆斯站在臺上時,還不禁想:“美國有這麽多精神病啊。”
蘭斯的吉他聲響起,他開始唱歌。
因為只有幾百人,加上屋子面積小的緣故,演出變得不那麽費力了,不用擔心有觀衆聽不到,不用發愁自己的聲音不夠大……一切都回歸原始,音樂自然而然地在屋裏靜靜流淌!
觀衆們在底下也癡癡地聽着。
沒有女孩子此起彼伏的尖叫聲,沒有窮追不舍、恨不得把他們撕碎的狂熱歌迷,沒有過分瘋狂的目光……
這些病人各有各的病史,又難得出院參加活動,都聽得那麽認真和專注,偶爾還有一兩個人潸然淚下,情不自禁地流露出了回憶往昔的神色。
蘭斯不禁深受觸動。
他來了興致,不顧大家驚訝的眼神,還來了一段即興演奏,吉他Solo時,技巧出神入化。
病人們沒理他,自顧自地垂淚,回憶的回憶,望天花板的望天花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
但總算,行星樂隊唱了大約九首歌後,順順利利地結束了演出。
詹姆斯心裏默默地松了一口氣。
因為考慮到是病人,他這回唱得可都是慢歌,生怕惹出了什麽事。
但在回去的路上……
蘭斯突然發表了一番感慨:“這才是我想要的觀衆,他們才是真正欣賞音樂的人啊。”
什麽?什麽?
你說什麽?
詹姆斯隐約意識到了不對勁兒。
他想了想,試探地問上一句:“蘭斯,你知道今天是什麽公益活動嗎?”
蘭斯漫不經心地回答:“公益活動還有什麽?不是籌款,就是送愛心。今天的觀衆看着不算有錢,是送愛心嗎?貧困?失業?還是其它方面?”
詹姆斯不禁望向比爾……
比爾表情嚴肅地搖了搖頭。
明白了!
他不知道底下坐着的人都是精神病患者。
鮑德溫和西奧意識到什麽後,開始在一邊不停地偷笑。
但詹姆斯果斷地回答:“沒錯,就是送愛心。”
為了避免蘭斯有朝一日惱羞成怒。
他當即決定,串通所有人,一定要将這件事的真相永遠地埋藏下去。
可蘭斯還是知道了。
因為,美國的娛樂媒體誇張地報道了這次‘送愛心’事件,稱贊這支英國搖滾樂隊具有人道主義精神和社會責任心。
蘭斯連續一周悶悶不樂。
但好處是,他從此再也不去瞎抱怨什麽‘沒人懂得欣賞音樂’這樣裝逼的話了。
詹姆斯私底下其實也很想笑,但從來不在蘭斯面前笑。
因為,在日記裏,他這樣寫:[蘭斯是個傻子!哈哈哈……但我依然愛這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