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章 .真以為他夜夜笙歌不睡覺是吧?
第02章 .真以為他夜夜笙歌不睡覺是吧?
鐘牧原講了很久,還跟以前一樣,溫聲細語、慢條斯理的。
但在他從文件夾裏拿出兩紙報告并終于點出此番對話關鍵詞之前,孟杳其實一直在走神,她在想——
不買排骨的話,她晚上到底要吃什麽?
“抑郁症?”孟杳聽到這個詞,終于把關注點從剁排骨上移出來。
鐘牧原點點頭,微嘆一口氣:“目前是中度,但已經很久了。大概從兩年前開始她就找到我。”
兩年前?
那不就是莫嘉禾出國一年後?
“為什麽?”孟杳問。
“原因很複雜。她出國的時候年紀太小,早早獨自生活,在陌生的環境裏很多情緒都沒有發洩的出口,再加上學業的壓力,還有現在,感情上似乎也出現了一些問題。”
大概是為了保護病人的隐私,鐘牧原回答得籠統。但他似乎不想讓孟杳覺得被提防,所以又盡可能地多說,像在和她探讨似的,微微嘆息:“她太小了,很多事情沒有辦法感受和面對,卻被推着過快地完成了人生中大部分重要的事情。”
孟杳默默聽着,心想,鐘牧原果然很适合做醫生。
如今是車馬急、人多憤怒的時代,鐘牧原卻是永遠能保持溫柔平和的一個人。所以他會真切地體諒這個婚禮上連換了四套百萬級禮服的女生,平等地擔憂她在留學生活裏承受的孤獨和痛苦——哪怕莫嘉禾深夜 emo 時,随便點點手機就能買一張頭等艙機票從紐約飛到希臘,坐在紮金索斯的沙灘上吹風。
記得高中班會課上,班主任讓大家聊夢想,孟杳自己的卡片上空空如也,絞盡腦汁都編不出來一個夢想,倒是興致勃勃地給鐘牧原安排了好多職業。他的卡片被她塗塗畫畫,寫得滿滿當當。
排第一的似乎就是醫生來着。
不過那會兒她指的是外科醫生,因為言情小說和漫畫裏醫生男主正流行。鐘牧原臉好看手更好看,不穿白大褂、不拿手術刀,多浪費啊。
現在他當了心理醫生,好像也挺合适的。
“你剛剛說找我幫忙?”孟杳問。
孟杳知道,這個世界上,抑郁症恐怕也是分等級的,莫嘉禾這種連愛琴海的風都無能為力的,應當就算高級。哪有她能幫上忙的地方?
“對,其實嘉禾跟我說,她一直想找你聊聊……”鐘牧原一邊說一邊又從文件夾裏拿出另一沓東西。
幾乎有半本書那麽厚了。
孟杳的眉毛不解地擰起來,鐘牧原的話頭卻止住了。
他看見孟杳光潔額頭上滲出密密汗珠,臉頰也被熱氣逼紅,終于意識到他們倆已經在彌漫燙鴨毛味兒的菜市場門口站了十幾分鐘。
孟杳露出他熟悉的那種神情。
原本圓潤的杏眼懶散地阖上了一小半,眉毛輕蹙,嘴巴淡淡合成一條平直的線。雖然她仍然很禮貌地看着他,聽他說話,但鐘牧原知道,這副神情的意思其實是——
你講完了嗎?
高考後他請她去看電影那次,散場後的電影院裏亮起浪漫的暖燈光時,孟杳也是這副神情。
當時他很有自尊心,不能接受被這樣敷衍。
但現在,鐘牧原捏緊了夾着文件的手指,十八歲的中二自尊心不再被攥在手裏。
他輕聲問:“你剛剛是打算去買菜嗎?”
“?”孟杳不明白他的話題為什麽一百八十度急轉彎。
“嘉禾這幾年一直在寫東西,她說你是第一個認真看她文章的人。她想出版一本小說集,希望你是第一個讀者。”鐘牧原把那沓厚厚的東西遞給她。
緊接着又問:“你想要什麽菜?”
“?”
孟杳的腦袋裏再次冒出那個巨大的問號。
一個分明立志不“叫賣文字”的女孩,說想出版小說集。
一個八年沒見且當年拒絕過她的高中男同桌,說要幫她買菜。
她難道已經進入那個異形世界了嗎?
“我這兩年跟她聊天,能感覺到你在她的心裏是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如果你不忙的話,我想拜托你仔細看看這些,她說希望你是第一個讀者,所以我沒有看過。”鐘牧原輕聲請求,又左右看了看,指着街對面那個簡餐店說,“我知道看這些東西要花不少時間,要不你去那裏坐?我幫你去買菜。”
很重要的角色?
孟杳只記得那一次關于“叫賣文字”的聊天,之後她和莫嘉禾似乎連單獨談話都沒有過。
但厚厚的紙張已經在她手上。
而且天氣确實很熱。
如果不買排骨的話,她的晚飯也确實沒有着落。
比起費心措辭拒絕鐘牧原眼下的請求,去簡餐店坐着吹空調省事太多。
花時間讀幾篇文章,換一個跑腿,也算公平交易。
孟杳點頭,“我要排骨。”
“小肋排,兩斤。要剁好的。”
鐘牧原笑起來,“好,沒問題。”
又問:“還要別的嗎?蔬菜水果之類的。”
孟杳想了想,“那再來一顆西藍花,兩根胡蘿蔔。”
鐘牧原笑容放大,擺手催她,“你快去坐吧,我買好就去找你。”
說完,他健步如飛地走進了燙鴨毛味兒的重重熱浪中。
孟杳看着他的背影。
真是好醫生啊。
最美逆行者沒他不行。
*
洛杉矶,半山別墅裏亮起燈。
江何讓司機把那輛騷包到除了在洛杉矶他都不好意思開的勞斯萊斯停進車庫,進門叫人送一杯橙汁到房間,然後就徑直上樓,一頭栽進沙發裏。
眼皮重得要打架,他在就要睡着的關鍵時刻猛地想起剛剛孟杳的信息,又抓起手機辦正事,喊人幫他買鋼筆。
孟杳只說買這個牌子,沒說買哪款。
心中有點煩躁,一條語音發過去,“随便買買就行,不是什麽重要的人。”
發完躺了幾秒,又抓起手機撤回,操着一把啞透了的嗓子重新說——
“算了,買最好的。”
誰知道這次那男的會是什麽德行,總得給她撐撐場面。
安排完,他掃到孟杳發微信的時間,那會兒正是紐約淩晨兩點。
還好他臨時被他爹支配到洛杉矶來陪各路叔叔伯伯喝酒,要不然這信息得到明兒一早他才能看到。
孟杳可真行。
真以為他夜夜笙歌不睡覺是吧?
眯了一會兒,外頭傳來輕輕敲門聲。
江何的嗓子實在是發不出聲兒了,閉嘴費力拖了個長長的“嗯”出來。
傭人端着橙汁進來,看見江大少癱在沙發上的模樣,不能免俗地被驚豔了一把。
江何穿不慣正裝,因此哪怕是今天這種場合,他也只是勉強套了件黑色西服,不打領帶,再板正的衣服都被他穿出一派落拓的潇灑。扣子被他自己多扯開一顆,頸下皮膚白皙,因為喝了酒,泛出粉紅色。垂感極佳的西褲,叫他穿着也總是短那麽一點兒,露出皮鞋上被黑色襪子包裹的那一截細腳踝,看着莫名叫人臉紅心跳。
真正的好皮囊是什麽樣呢?
就是有的人,哪怕癱個葛優躺的姿勢,他也能躺出膠片時代豪門電影裏的紙醉金迷來。
圈子裏,江家算不上多顯赫,一沒祖上三代的家底,二沒政商通吃的路子。江何他爹江自洋三十年前還只是岚城大市場上一個賣衣服的小攤主呢,标準的白手起家。
但江何就是公子哥裏最衆星捧月的那一個,和裴家那個寶貝得緊的獨苗平起平坐的地位。
究其原因,很重要的一點是他光憑臉就能服人。大家一起出去玩,江何和裴澈,永遠自動成為焦點,這是車和爹都無法達到的效果。
傭人在洛杉矶這處別墅幹了好幾年,很少見到江何。因為江家人來洛杉矶通常都是為了生意,而江家生意的希望全部被灌注在江何那個十六歲上 Cal Tech 的天才弟弟身上。兄弟倆,一個負責花錢,一個負責賺錢,分工和尋常人家的兄弟掉了個個兒。
聽說是江家大少爺小時候太沒正形,江自洋深感後繼無人,火急火燎生了二胎重點培養。傭人每次看見江何一張臉,就不免要想——
這是所有的運氣都用在臉上了嗎?
橙汁放在小幾上,傭人輕手輕腳出去了。
江何緩了一會兒,坐起身喝一口,又皺眉——孟杳的橙汁裏到底加了什麽?為什麽他在別處永遠都喝不到那個味兒?
原本就痛的嗓子受到怠慢,金貴的江公子不願再喝,又癱回沙發上。
過了幾分鐘,手機又響起來。
他以為是那鋼筆買到了,拿起來一看,八百年不主動說話的裴澈居然給他發了張圖。
江何認得,那是孟杳家旁邊的一間咖啡館,聽說裴澈前女友念大學的時候也住那附近。
裴澈:[我在喝咖啡。]
江何無語。
誰不知道裴澈自從女朋友跑了之後,動不動就往那片兒去。自己坐那兒喝一下午刷鍋水,悶騷得很。
多新鮮吶。
他嗓子疼,又困,懶得回。
半分鐘後,悶騷的裴澈又發一張圖片過來。
江何這回覺得新鮮了,裴澈什麽時候這麽話多?
他點開一看,睡意一瞬間煙消雲散。
照片中坐在靠窗位置的人,正是孟杳。
而她對面那個人,是鐘牧原。
甚至他們倆中間那張桌子上擺的東西江何也認得,是孟杳買菜專用的帆布袋,印了個啃稻香村的魯迅。
魯迅旁邊有排骨和荔枝。
孟杳最喜歡的肉類和最喜歡的水果。
他忽然愣住了,抓着手機僵了半晌。手心一麻,助理真把鋼筆買到了,發微信給他确認。
剛剛孟杳怎麽跟他說的來着?
[送人的。]
[前幾天在書店碰到個男的。]
裴澈看熱鬧不嫌事大地問他:[我沒看錯的話,對面那個是鐘牧原?]
江何沒回,下意識地點開孟杳的對話框,半晌,一個字也沒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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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來自:龍鳳互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