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讓別人擔心的魏寧,生活裏頭還真說不上有什麽煩惱,講道理,四歲的小孩子,幾乎可以說什麽生活的困苦都沒有經歷過,沒有遠慮,也沒有近憂。
就算是平日裏學的那些東西,對于普通的四歲小孩來說有些繁重了,可這原就是魏寧喜歡的東西,而且是從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觸的東西,沒什麽不習慣的。
在看小家夥寫字的時候還要想一想,下筆之前就已經規劃好了結構,可在其他的事情上還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獅子,尖叫聲都出來了。
小孩子的尖叫聲要比大人更細一些,平心而論,還是挺吵人的,但是人類對于幼崽,相對而言都是比較寬容的,這要是個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麽美醜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換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寬容多了,尤其這還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沒有被打擾到的惱怒不說,還會笑着往後退一退,伸手攔一攔,別讓周圍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時這張面孔即便不穿着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還是能有不少人認出來。
在這個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過幾個月,就滿六年了,他這個知府做的可不怎麽低調。
先不說平江府翻天覆地的變化,光是在民間百姓面前露臉的次數,那幾乎都不是一個知府應當有的。
最開始的幾年,魏時各項政令下達,都讓他覺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麽岔子,沒少親自下去瞧了,這些個工坊、商鋪、街道,甚至是不少的農田,他都親自去過。
有時候是穿着官服,有時候是穿着常服悄悄去,後來穿什麽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經認得他這張臉了。
再加上幾乎整個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個喜歡下來轉一轉、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齡相當、留着胡子、衣着又比較講究的陌生面孔,都會聯想到他這個平江府知府。
還好他沒觸動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擔心路上會被刺殺,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來他身邊不是帶着護院,就是帶着衙役,對自己的人身安全還是相當重視的。
不低調的知府大人,領着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還跟夫人手牽着手,這在府城已經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時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會跟着一塊。
要麽說‘龍生龍,鳳生鳳’呢。
知府大人氣宇軒昂,雖然留着胡子,可依舊能看得出俊美。
知府家的公子和千金,全都随了大人和夫人的好樣貌,而且教養極好,彬彬有禮,落落大方,可又不像一些酸儒家的兒女,目無下塵,看人的眼睛裏都帶着清高。
可以說,在平江府這五年,魏時一大家子人都已經被這片土地的百姓所接受了,夫人所開的鋪子,總是要比旁人家的鋪子生意更好一些,哪怕賣一樣的商品也是如此,可能也是基于這個原因吧。
人都是知恩的,有這樣的百姓,魏時願意辛苦一些,再辛苦一些。
府城的大年夜過得尤為熱鬧,早些年魏時剛來這邊的時候,大年夜基本上還是各家過各家的,甚少有人到街上來。
也就是這幾年,大家的日子都好過了,官府又會出錢在大年夜搞一些花樣,大家也樂得晚上出來逛逛,即便是寒風蕭瑟,也想出來湊湊熱鬧,不愛湊熱鬧的人,也不想辜負了知府大人一番好意。
可即便是這樣熱鬧的大年夜,街上也是免不了要有乞丐的,多數是年長者,只有極少的一部分是只有五六歲的乞兒。
年長者暫且不說了,這些人淪落至此的原因多還是出于自己身上,兒女不孝的少見,大靖朝以孝治天下,在民生極為重要的年代裏,很少有人願意擔上不孝的名聲。
大部分年長的乞讨者,真就是懶而已,願意伸手向別人讨飯,也不願意去租種幾畝地。
平江府地廣人稀,這幾年又開墾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戶,都是能夠租種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銀子和糧食,只是頭幾年的租子會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實實的幹,糊口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堅持四年,只要沒有作奸犯科,又确實勤勞肯幹,在經過核實的情況下,官府是會給這人落戶的。
這是在其他的地方從來都沒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這些人不照樣還是在這乞讨。
官府對這個事兒張貼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處宣傳過,就是因為大多數人都不識字,可以說是耗費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後還是剩下了這麽多人。
跟年長者比起來,幼兒才最是讓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兒的,是年齡限定在七歲以上。
去年的時候,平江府又辦了收容所,指明是用來收養嬰兒和小孩子的,跟年長者沒關系。
但收容所能夠收納的人數是有限的,年紀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話,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優先收年紀比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會把剛出生的女嬰抛棄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過了,可能養活的人還是有限的,想再要兒子,就得把已經生出來的女兒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還是女嬰。
盡管官府已經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幾個典型,罰銀兩,可仍然有在其中渾水摸魚者。
收容所不能夠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夠看見這樣年紀小的乞兒。
很少會有人收養這樣的孩子,一則是能養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則也是怕養不熟,從小在外邊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頭垢面,身上就沒有一塊幹淨的地方,也肯定學了不少壞的習性,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還有耐心教導指正,可這是街上的野孩子,誰還能有這份耐心。
而且萬一是個小白眼狼,你養了他,他回頭再咬你一口,這樣的事情不是沒有。
善心對于大多數人而言,是在不怎麽能夠觸及到自己利益的時候,才有的。
魏時一直都覺得自己也屬于這一類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過于對百姓民生的重視,他願意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幹一些實事,但從來沒想過為此犧牲自己和家裏人。
境界、修養跟這個年代真正的一心為公的士大夫比起來,還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況下,魏時仍舊沒有想過要縮短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來,魏時無疑是清官、好官了,這一點從他在平江府的名聲上就能看得出來,往上數個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後,歷任父母官,都沒有擁有像魏時這麽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時候事情就是循環的,越是是為百姓做了實事,百姓就會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夠得到更好的實施,能做的實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這樣一部分原因,朝廷才會選擇把平江府作為新糧種的試點。
在終于換上春裝的四月份,魏時這邊剛剛收到兒子的信,後邊就領了來自于皇上的聖旨。
兒子是在考完縣試之後給他寫的這封信,自我感覺發揮還是不錯的,只不過剛剛考完,成績還沒出來,但是頗有自信,言語之間,仿佛一個縣案首就已經拿到手了。
這幅狂傲勁兒,還真是沒随了他。
說來也奇怪,兒子小時候他帶的更多,所以這孩子跟他最是親近,女兒則是夫人帶的更多,跟夫人更親近。
但是這兩個孩子的性格,兒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兒的性格跟他則更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灑脫的,在自己專注的事情上,還真有那麽一兩分的狂傲勁兒。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謹小慎微,這一點從差事上就能夠看得出來,如果不是謹小慎微,又怎麽會一趟一趟的在下頭轉,什麽事情都得自個兒親自盯着才覺得安心。
兒女的性格暫且不提,兒子這次能不能一舉拿下縣案首,也不是他現在關心的問題了,反正都已經考過去了,是狂傲,還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經定了型的事情。
他現在關心的是新糧種。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經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種,而且是中了幾千年,占城稻不過是一種新型稻,産量更高,可歸根到底它還是稻子,沒怎麽變模樣,甚至栽種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沒有太大的區別。
但是朝廷這次送過來的新糧種,據說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從來都沒有種植過的,在皇莊裏試種了一年,産量極高,雖說味道不怎麽樣,可是極能飽腹。
試問這天底下還有比吃飽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嗎。
産量高,能飽腹。
相較于味道,這兩點才是最為重要的。
只不過跟占城稻不同,新糧種的推行和普及要更為困難一些,畢竟在此之前,百姓們誰都沒有見過這樣的糧食。
魏時在接到聖旨的時候,腦子還算是清明,不過并沒有想到之後如何推廣新糧種,而是在想這新糧種是什麽。
産量高,味道還不怎麽樣。這能是什麽糧食?
不過等到看見了整整五輛車的新糧食之後,他就知道這新糧是什麽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邊是怎麽吃的,居然會認為這東西味道不好。
“這糧食可起了名字?”魏時拿了一個放在手裏,跟他在後世看見的比起來,這個頭實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沒有那麽圓,反倒是像一根棍條。
不過還是能夠認得出來的。
“回大人的話,聖上親自起的名字,就叫——紅果,自從您第一次帶着人出海之後,每一次出海的人都會在當地收集種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莊裏試種過,因為紅果是産量最高的,比咱們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厲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麽樣以外,這紅果真是沒什麽別的毛病了。
‘紅果’這個名字确實是要比紅薯和地瓜好聽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時總覺得聽起來怪怪的,不那麽接地氣。
這東西産量确實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後世的差別也比較大,所以才會讓人覺得味道不好。
“這東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嗎,還是要把皮兒去了,也磨成粉?”魏時問道。
按理來說,這應該是他從來都沒有見到過的東西,還是‘懵懂’一些為好,不能表現的太過淵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幹淨放鍋裏煮就行,不用把皮兒去了,更不用磨成粉,還是比較方便的,但是吃這東西的時候,最好有湯或者水,這東西太幹了,很容易會讓人噎到。”
“就沒旁的吃法了?”
“沒了,皇莊裏的人也試過将紅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樣,切成條和片,在鍋裏頭炒,但是根本就不成個兒,而且還特別容易糊鍋,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經這麽高的産量了,又很能夠飽腹,哪兒還用奢求別的什麽。
魏時讓人拿了幾個去鍋裏頭煮煮試試,剩下的還真不能再浪費了,按照這些從皇莊裏出來的師傅們的說法,這些個紅果都是要種到地裏的,培養出秧苗來,這些秧苗就相當于是種子了,把秧苗栽種到地裏去,之後才能收獲。
這些問題上魏時當然還是聽師傅的,別看他上輩子沒少吃了紅果……紅薯,但到底是怎麽種出來的,還真不清楚。
過紅果可不光是能夠煮着吃,烤地瓜、紅薯幹、紅薯片,還有老少皆宜的粉條,這可也是紅薯做出來的,不過現在改名都叫紅果了。
自從把發條玩具蘇出來之後,不得不說,作為文科生的魏時有些膨脹了,他雖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卻有那麽好的工匠師傅和大廚,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個思路,這些能工巧匠就能夠研究出來。
紅果在平江府能發揮到的作用,一定會比朝廷預想到的更多。
煮過的長長的紅果,扒皮還是挺容易的,不過這東西都是洗幹淨了的,倒也沒必要把皮兒扒了。
總共就四塊紅果,十幾個人分着吃,每個人能分到的還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時在吃的時候,還有那麽一些懷念,上輩子他也還是挺愛吃紅薯的,尤其是在冬日裏,學校門口經常有賣烤紅薯的推車,大家都要排起長隊來。
黃澄澄的紅薯最常見,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學的時候,才知道還有紫薯這個品種,價格上要更貴一些,但是要比黃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現在正吃着的紅果,跟他上輩子記憶裏的紅薯和紫薯就沒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說沒有甜味兒,但是甜味太輕了,幾乎是嘗不到的。
想到到上輩子,魏時猛然間想起自己還曾經吃過紅薯葉,就把這東西放到粥裏一塊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後再涼拌,總之是能吃的。
這事兒還真得好好問問,紅果能夠當糧食收起來,這上面的葉子也別浪費嘛,如果能吃的話,這也不失為一道菜。
不過也不能無限度的摘葉子,到時候再讓地底下的紅果長得不好,那可就是撿芝麻丢西瓜的事情了。
培育秧苗需要的土地并不算多,有一小塊兒直接種在了府城的衙門裏頭,剩下的全都在府城外的莊子上。
這莊子也不是魏時私人提供的,而是歸官府所有,這幾年平江府能抓住機會的人都過得不錯,官府這邊腰包也鼓了,連自個兒的莊子都有了。
這算是公家的東西,平時租種給百姓,收成則是作為官衙的福利,這些都是通過巡查禦史跟朝廷報備過的。
平江府相比于大靖朝的其他十三個府,還是比較特殊的。
依着魏時現在在平江府的威信,想要推廣紅果的種植,還真不是什麽難事。
就衙門裏的邊兒的那一小塊兒地,紅果的秧苗還沒被培育出來呢,魏時就已經給不少人推薦過了,而且還都已經推薦出去了。
在紅果的秧苗長成之前,平江府能夠培育出來的秧苗基本上就已經全部定出去了,這裏邊兒不是豪門世族,就是富戶,并沒有家境一般的百姓參與其中。
對于富裕人家而言,膽子要更大一些,選擇新糧種嘗試的時候,沒那麽多顧慮,就算是最後沒種出什麽東西來,人家還有別的地呢,還有別的收入來源呢,這些損失算不上什麽,而且也算是積極響應官府的號召了,得大于失。
如果這新糧種種出來的結果,真有魏大人說的那麽好,那就更是好事情了。
但是對于家境一般的百姓來說,土地是最為重要的,一年不收,家裏就有可能斷頓,何苦讓這些人冒這樣的風險呢。
只要這頭一年能夠種成功,即便官府不宣傳,百姓也會想着種的。
所以這件皇上親自下了旨的事情上,魏時還真不算忙手忙腳,相反,處理的那叫一個游刃有餘。
名聲和資歷在這時候相當能夠派得上用場,魏時剛來平江府的時候,要想辦什麽事情,必須用利益把各方的人聯系到一塊去,但是現在就不需要那麽費腦筋了,有時候動動嘴皮子就能把事兒辦了。
當然,他不坑不騙,也沒做什麽害人的事兒,衆人對他自然不會有什麽抵觸心理。
如果說,平江府的發展蒸蒸日上,那魏府最大的生意,反倒是迎來了困境。
魏家大半的家底,可以說都是發條玩具的生意賺來的,這麽多年過去了,不光是賣遍了整個大靖朝,而且還曾經賣到外族人那裏。
魏時知道這生意是沒有辦法長長久久做下去的,發條玩具的核心就在于發條,頭些年之所以一直沒有被人仿制,就是因為發條不太好模仿。
但是這麽多年過去了,終于有人可以把發條仿制出來了,魏時不知道能夠仿制的人懂不懂這其中的原理,但是不管懂不懂,發條玩具都不再是一門獨家的生意了。
在有了競争對手之後,發條玩具也開始進入到了降價階段,工藝上制作糙一些但是價格較為便宜的發條玩具,開始流入市場。
按理來說,這麽多年錢也賺夠了,魏家也還有龐的生意呢,就算是放棄賣發條玩具,也不過是丢了一座挖不完的金礦罷了,對于家底已經夠厚實的魏家而言,并非是什麽特別難以割舍的東西。
但發條玩具賣到今天,已經不再是魏家一家的事情了,光是工坊就開了十處,這時處工坊完全是用來做發條的,而剩下的外殼,全部都把外包出去給了別的工匠。
這條生意線養活了幾千名甚至上萬的匠人,猛不丁的還真不能撤出來。
魏時不想陪着人家去打價格戰,更不想好好的東西壓箱底兒,外族人那裏倒是可以賣過去一些,價格也足夠高,但是數量不能多了,物以稀為貴,一旦發條玩具的數量在外族人那裏泛濫了,就沒辦法賣那個價格了。
魏時索性又把當年的設計圖拿出來了,發條生意好的時候,他沒怎麽想過鐘表這事兒,如今也到了這東西派上用場的時候。
不過,不同于發條玩具,鐘表的利潤顯然要更多,魏家是吃不下去的。
魏時幹脆給遠在京城的太子寫了封信,邀他入夥,在信裏頭他就說了,這是一筆穩賺不賠的買賣,太子也往裏邊投一些零花錢,兩邊四六分成,太子六,魏時四。
既然要扯着人家的大旗,那就不能吝啬了,更何況魏家實在是已經不缺錢了,只是不想把這條生意線斷了。
還是跟以前一樣,最核心的部分交給名下的工坊來做,外面的樣式,則是外包出去,還是之前的那些人,原來的玩具鋪子直接改成鐘表鋪就行,甚至連以前在魏家這邊拿貨出去賣的商人,都不用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