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靈氣複蘇(四十)
雙慶, 洪崖洞, 千厮門嘉陵江大橋。
晚上六點開始,霓虹燈便點亮了這把巨型的天梭,一排排斜着的拉鎖又像極了豎琴的琴弦。
橋上人們的交談與歡呼聲與琴弦相摩擦, 碰撞出獨屬于雙慶這個山城的壯麗風光。
晚風習習, 帶着一絲雪後的清新味道,卻不凍人。
“因為app上發布的任務, 好多覺醒者都去了長江邊上。雙慶這也來了不少人。”
“任務截止後, 大家就都來到了景點, 游客一下子增多了,所以雙慶将這座橋封了專門給大家拍照。”
“哈哈,也就雙慶這樣橋多的城市能這麽大方地封橋了。”
這樣的話語從橋上某個角落裏傳出。
那個角落格外與衆不同些,因為站着十來個穿着青衫的人。
有老有少, 各自懷裏抱着一頂鬥笠, 一種不同于普通老百姓的氣質自然而然地将他們區分開來。
更別說他們或是佩在身旁的長劍了。
——肯定是覺醒者, 而且還都是高手。
不過在擁擠的人潮裏,再厲害的覺醒者也不免被踩了兩腳。
不時有目光悄悄看向他們中間的兩個人。
在靈氣複蘇大半年的現在,特立獨行的人越來越多。
中間的人便有着格外顯眼的白色長發。
長發簡簡單單地披散着, 只有一邊耳畔的一小绺別在耳後, 微微從側面遮住奪目的瞳色。
蒼白的膚色, 精致得挑不出一絲差錯的五官。
月光是他的月光, 神州的一場大雪也是他的霜。
他神情略顯寡淡地低着頭,像是在看自己腳上的鞋子。
他穿了雙白色的皮鞋,白色的長褲, 上半身穿的應該也是一件白色的西裝,不過米白色的羊毛披巾将上衣蓋了起來。也由于這暖色調的披巾,他本來透着疏離意味的容貌多了幾分人間的暖和色彩。
長相,穿着,氣質,看到白發男人的人都會覺得這可能是哪裏來的沉澱了歲月的悠久貴族。
只是這位貴族伸出披巾的手臂下挂着一個兩個三個四個購物袋。他就拎着袋子站着,偶爾會眨一下眼,然後琉璃般的眼珠映出對面洪崖洞七彩的燈光。
忽然間,仿佛旁邊有誰問了他什麽,他轉過頭,眼裏映出一個戴着兜帽的男人的身影。
“不餓。”
于是大家的目光才移到他的身邊。
這個時候大家才覺得有些奇怪。
因為要是沒有白發男人這一聲,他們大概不會注意到他的身邊還有不穿青衫卻同樣出衆的人。
他穿了件帶兜帽的灰色大衣,只露出帽子底下優美的下颌線條。
只通過這一截下巴曲線和被黑色長褲包裹的修長雙腿,人們就能知道他定然是一個帥哥。
他應該比白發男人長得高,卻因為站得沒那麽筆直靠在圍欄上而低了一頭。
青衫人都圍着他們說話。
有人細心地發現,往往兜帽男人說了什麽,其他人就都點頭如搗蒜。
“來雙慶怎麽能不吃火鍋呢。”兜帽下,彎出笑意的嘴唇一閃而過,“大楚的吃食真的不怎麽樣,你可是第一個吃到地球美食的龍王。”
姬舜微微一怔,想到了大楚的美食……不,沒有,大楚沒有美食。
“地球的美食以後也可以出口到大楚。”姬舜聽到林行韬這樣說,然後又看到他将手伸進袋子裏,摸索了一陣,摸出一個發圈。
這是剛剛在專賣店買衣服時送的,就算只是一個小發圈都是姬舜不太了解的奢侈品牌。
當然,姬舜并不在意發圈的品牌,他甚至不在意發圈是非常俏皮和少女的粉白色。
“吃火鍋的時候就把頭發紮起來。”
姬舜接過發圈,勾在微彎的小指上,這是他右手唯一有空的手指,其他手指都被購物袋的帶子勒緊了。
他并不覺得袋子很重,重的是袋子裏裝的心意。
袋子裏除了衣服還有禮品,有林行韬買給自己的、買給他的,還有買給林行韬媽媽的。
林行韬的母親……姬舜在最初降臨的時候眺望過遠方,他很好奇林行韬的母親是什麽樣子。
到底是什麽樣的女人培育出了林行韬這樣的存在?
但他并沒有看到,反而看到了林行韬母親的弟弟——他能感受到這份血脈的聯系,所以知道那個穿着西裝的男人是林行韬的舅舅。
也正是因為看到了林行韬舅舅所穿的西裝,他才在專賣店裏猶豫不下時,買了類似的款式。
一下子從緊張激烈的戰鬥中回歸平淡,姬舜有些茫然,帶着對這個世界一無所知的好奇與擔心,他不得不迅速地适應起來。他所熟悉和能依賴的,便只有身旁這個不知道在笑些什麽的天道。
他想,他不能取悅天道,火鍋卻可以。
然而林行韬卻不只是在開心馬上可以恰火鍋,令他開心的事情有很多,現在令他開心的是——趙家不是都市裏那種被草根男主角逆襲打臉和天涼破之的可笑世家。
林行韬的外公家是真正的有底蘊的世家。
再可笑的暴發戶只要有時間,金錢與權勢便會化為品質浸潤人的骨子和肌理。
有錢人即使第一代粗魯、沒有文化,從第二代開始也會接受最好的教育。
像王熙臣那樣,他既可以把自己鄙視他人的一面毫不顧忌地表現出來,也可以套上一層高貴而優雅的面具,淋漓盡致地展現出王家公子從小到大、從內到外被浸透的良好修養。
他現在站在林行韬的右手邊,神色裏并沒有當初與林行韬打籃球時的冷漠,也沒有從電話裏透出的幾分不善意味。或許是想對林行韬說些什麽話的,但人太多,被他壓在了嗓子裏。
他們像很久沒見的同學,讨論起哪裏的火鍋店好吃。
人與人之間本應該這樣,不可能因為一些小事而你死我活非要做出什麽去打臉踩在腳下。
說起來林行韬都是天道了,王熙臣也是華國的精英,他們的格局絕不會局限在微不足道的私人恩怨裏。
而林行韬之所以與王熙臣之間關系這麽融洽,卻也有他知道了當初自己在大學裏打架是誰幫他的原因。
當時他和籃球隊的人起了些沖突,現在想來真的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小事,但當時的他直接沖了上去。
在一片尖叫和勸阻聲中,他被打青了臉頰,對面三個人卻被齊刷刷地放倒在地。
那不是一件可以用檢讨解決的小事,風波是在王熙臣的幫助下平息的。
林行韬連檢讨都沒有寫,雖然本就錯不在他,但的确是他先動的手。
說實話,林行韬還以為是外公那邊有人幫他了。
現在想想,王熙臣進湳大,未嘗沒有林行韬的關系。
畢竟現在的富二代都在國外念書,林行韬小時候考上清華北大的理想其實也很難抵得過在家長們在國外捐一棟樓,更別說很多富二代是真的優秀。
如果林行韬一直都是趙家的孩子的話,他應該會和王熙臣成為不錯的朋友——
就像銀匙之門裏看到的趙略一樣。
趙略踏上王熙臣來接他的車,對着車外窺視的視線毫不留情地表達了自己的厭惡。
[興許有了家世的支持,他便毫不留情地表達了對于被窺視的厭惡——即便他并不知道窺視從何而來。]
在這一點上,趙略與王熙臣分明是很像的。
“你……不讨厭趙家嗎?”在其他人關注起不遠處解放碑上方的焰火時,王熙臣突然輕聲問出口。
林行韬将兜帽擡起一個微小的弧度去看焰火,答非所問:“我喜歡這種大家一起看焰火的氣氛。”
太陽剛剛下山,雙慶這座鋼鐵森林染上了一層幽幽的藍色,而驟然上天的焰火給錯落有致的高樓大廈點綴上明媚的橙色。
燈光升火,淺月沉珠。
岸邊一片金黃。
随着一聲呼嘯,覺醒者們紛紛飛入天空,或是撲入流離的暖色,或是去捉輝煌的火花。
[雙慶你好,世界你好。]大屏幕上的這些字引起了人們的歡呼聲。
“我愛華國!”
“我愛地球!”
“我愛你們!”
“哈哈哈——”
居然也有人說“我愛林行韬”,林行韬發誓他真的聽見了。
真的是聲聞于天,林行韬倚在欄杆上大笑起來。
他不讨厭外公家。
盡管因為他媽媽那一輩的事情而對趙家有過怨氣和不滿。
但從銀匙之門裏看到趙略的那一刻開始,他便開始放下心裏的怨氣。
趙略是真正的貴公子,就算是趙家本來的子弟都沒有他受到的關愛來得多。
在那個世界裏,提起趙家公子,沒有人會想到他趙略本該姓林。
他的舅舅更是在他成年的時候送了他一輛奢侈到不敢想象的跑車。
有句話怎麽說來着,趙略十八歲時的玩具,是無數人想之又想又不敢想的夢想。
趙略的一生,便是一整個巨大的夢想。他在趙家得到了足夠多的親情。
而在這個世界,林行韬也知道自己的外公為可能不會覺醒的自己準備了鎮國神物。
——不管是對女兒和外孫的補償還是什麽,林行韬都不會再去讨厭那個與女兒相擁落淚的老爺子。
[他們也許生疏了多年,但隔閡漸消。]媽媽想要親情想要回家,林行韬難道要和趙家對着幹讓媽媽傷心嗎?
只是林行韬與從小長在趙家的趙略不同,他所有的一切都是靠自己得來的,他不會和趙家過于親密。
哦除了那套媽媽賺錢買給他的房子。
“在想什麽?”姬舜難得有了點疑問,許是覺得林行韬現在的表情有些不同尋常。
——我在想普通的凡人才會想的事情,心裏這樣想,林行韬嘴上卻說:“在想你剛才買衣服的樣子。”
——
林行韬說好帶龍王去買衣服,花的的确是他的錢,但衣服是交給龍王自己選的。
姬舜剛剛根據林行韬舅舅的穿着選好白西裝,他轉向林行韬,準備詢問一下怎麽穿,結果就看到一名穿着青衫的年輕男人幾乎要跳起來。
“你還要他幫你穿嗎!?”葉飛宇忍不住驚愕地喊,“你自己動……穿!”
葉飛宇說完後自己也出了一頭的汗,同時他又有些驕傲。
他剛剛對着龍王很兇地喊了诶。
他又不由想起林行韬作為始皇帝歸來時,自己曾經給林行韬買衣服的場景。
在看到林行韬将購物袋交給龍王拎的時候,葉飛宇的腦子裏冒出一個似曾相識的感想:
[六國美女會不會也跟着複蘇跟在陛下身邊啊。還有趙高李斯什麽的。到時候他葉飛宇難道只能辘辘遠聽了嗎。]
我葉飛宇難道是個送衣服的工具人?
作者有話要說: 所以不寫打臉和極品親戚啦(其實我不喜歡那些,我喜歡大家都好好的)真要有那種打臉的話,也是林行韬親生父親那邊的。
葉飛宇:
富二代(叉)
工具人(勾)
姬舜:
龍王(叉)
小林家的龍男仆(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