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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懶惰(6)

第79章 懶惰(6)

休息時間結束後。

案件審理再次開始。

Anita起身詢問原告鄒程司:“鄒程司先生, 您母親和您的關系是不是很好?”

鄒程司:“是。”

Anita:“那她買火車票準備逃跑,有沒有打算帶上你?”

鄒程司:“有。她說過無論如何都不會抛棄我。”

Anita轉向鄒厲明:“鄒厲明先生,您之前說您到袁琴家裏的時候, 她就已經離開了, 是嗎?”

鄒厲明一身黑色風衣, 黑色帽子站在被告席上:“對。”

Anita:“那麽您當時為什麽沒有去追她,這應該是一般人的第一反應。”

鄒厲明:“我早就知道她想走, 走了就走了。”

Anita擡起眼:“好的。鄒先生。那您為什麽沒有立刻離開,而是坐在家裏等鄒程司回來。按照一般推論,難道不會認為鄒程司也被帶離開了嗎?”

鄒厲明:“我并沒有等鄒程司, 我只是坐在那裏。”

Anita:“屋子裏沒有任何被翻動的痕跡, 袁琴的火車票甚至還在別人手中沒有取出來,您為什麽立刻默認她當時離開了,而不僅僅是外出?”

鄒厲明:“我有感覺。”

Anita:“所以感覺強烈到, 鄒程司一回來就告訴他, 你母親離開了,不會再回來。”

鄒厲明面無表情:“我沒有說過這句話。”

Anita:“好。我方希望傳喚另一位證人。”

另一位證人走上證人席, 宣誓後, Anita介紹他:“這是袁琴老屋的買主劉先生。劉先生, 當時您怎麽會去買這棟房子?”

劉先生:“哦,那邊靠近學校,我小孩要上學, 所以就買了。”

Anita:“買之前有參觀過嗎?”

劉先生:“有的。”

Anita:“帶你看房的人是誰?”

劉先生逡巡了一圈, 看見了同樣站在被告席的李東:“是他。”

Anita:“您買房之前有沒有聽到關于這房子的消息?”

劉先生點頭:“有。他們說這家房子的老婆跑了。”

Anita:“老婆?”

劉先生:“說是老婆,他們說也就是養的情人啦。”

Anita:“資料顯示, 房子是登記在袁琴名下的。”

劉先生:“是的呢,所以我就很擔心啊, 你說他們兩個又沒有結婚,女的跑了,男的過來賣房子,我就好擔心女的要是有一天回來不同意,那我的錢不就打水漂了嗎?”

Anita:“那當時您怎麽又會确認買房子呢?”

劉先生:“因為那個李東先生跟我說,不要擔心,房主永遠都不會回來的。”

Anita:“他說了永遠嗎?”

劉先生:“是的。我記得,他擺擺手說,放心,女的是永遠都不可能回來的。我還問他,為什麽這麽堅信,他就說你就相信我。”

Anita:“好的。我的問題問完了。接下來,我們要傳喚另外一位證人。”

門打開。

鄒厲明的大兒子鄒清輝走進來。

他穿了件黑色緊身襯衣,長牛仔褲,可鄒厲明倒是非常像,短發跟耳齊平,面黃肌瘦,甚至能夠在衣物上看到肋骨的痕跡。

Anita請他站上證人席。

是的。

主要證據其實很難取勝,因為兇器、案發現場、目擊證人都有點薄弱。

所以他們打算采取大量旁證的攻勢。

一個人只要做了什麽事,就一定會有痕跡。

如果他們沒有殺人,認為袁琴只是失蹤;和他們知道袁琴已經死了,永遠都不可能再出現,有非常重要的區別。

至少行為會有明顯差距。

所以Anita和鄒程司從頭捋到尾,看鄒厲明在事情發生後做了什麽,他們希望在法庭上形成一個完整的旁證鏈。

鄒清輝母子當時跟鄒厲明住在一起,所以他們非常可能知道什麽。

鄒程司找過他好幾次,他都不肯答應出庭。

今天,他來了。

Anita問鄒清輝:“請問您跟被告是什麽關系?”

鄒清輝:“他是我父親。”

Anita:“案發當天您在做什麽?”

鄒清輝:“我窩在家裏打游戲,沒讓人知道。後來聽到走廊裏有人說話和走進來的動靜。像是在說什麽弄死了,怎麽把屍體弄出來,冰箱之類的。”

Anita:“聽腳步聲判斷幾個人?”

鄒清輝:“三個人。”

Anita:“您當時戴着耳機嗎?”

鄒清輝:“戴着。”

Anita:“那你怎麽能聽清他們說話?”

鄒清輝:“我就是戴着,沒有播聲音。”

Anita:“您确定您聽到了這些詞嗎?”

鄒清輝:“确定。因為我還在想,他提什麽冰箱,他又不做家務。還說什麽死人之類的,我當時沒怎麽細想。”

Anita:“好了。謝謝你。我申請播放一條錄音。”

Anita回到位置。

有人播放了劉多峰錄到的語音。

他們的主證都不夠直接。

可是旁證,卻十分明顯,這的确是一狀殺人案。甚至因為并不是準備周到的故意謀殺,而蛛絲馬跡很多。

王總聽完後站起來了:“鄒清輝先生,您跟鄒厲明關系怎麽樣?”

鄒清輝:“就那樣吧。”

王總:“從心底裏,你是不是認為父親有諸多情人,非常可恨,而同父異母的弟弟鄒程司很可憐。”

鄒清輝:“我跟他沒什麽交集。”

王總:“案發那一天,您有沒有看時事新聞?”

鄒清輝:“沒有。”

王總:“據我所知,案發當天,電視臺出現了冰箱觸電導致孕婦身亡,以及某女性不小心掉入了地下道。您為何不認為當時您父親和兩位朋友,不是正在談論新聞?”

鄒清輝一時沒有答上來。

王總:“法律是講究公正的地方,我們當然有合理的懷疑,但若是沒有直接證據,只是玩文字游戲,已經把被告當做兇手,然後故意去找一連串的巧合,你總能找到的,但我覺得非常不公平。”

王總:“一個丈夫對妻子說,我永遠愛你。難道他的意思就真的是永遠嗎?我方可能只是為了給購買者一個心理安慰而已。一個看似強勢的男人,面對喜歡的女人離開,就不能感覺到自身的無能為力?抱有一絲希望等待孩子歸來的父親有什麽錯?一個看似兇狠無情的父親,談論血腥的新聞,就一定代表着他殺人嗎?我們要以貌取人,以性格取人多久?!看起來溫和善良的不一定就不會做壞事。而看起來兇惡對人無情的人,也并不代表着他一定就是殺人犯,目前沒有任何直接證據能夠指向我方,所以我有理由重申,我方是無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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