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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不敢高聲語

更深,夜如墨,星辰如揮毫潑墨時留下的飛白,在墨色中稀疏點綴。沙漠浩瀚,蒼穹無邊,太空曠寂寞,唯獨那輪圓月像是畫中留白,帶來了此時此刻的真切。

明琇掏出一把匕首,娴熟地剖開其中一只妖狐的頭顱,伸手掏其中的內丹精元。

作為一個在穿越前連只老鼠都沒殺過的城市少女,這種時候,她習慣給自己洗腦:我是一個冷酷無情的屠夫,我是一個冷酷無情的屠夫……

如此重複大概三十遍後,換了一句新的口號:就當減肥,就當減肥……

大兇必須借用她的嘴巴和消化系統來汲取妖丹。在吃妖這方面,明琇稱得上是個老饕。

各種妖物的妖丹的味道都有輕微的差別,比如肉食妖類的妖丹的口感一般比較勁道,嚼到牙根疼都嚼不爛,只能像吞藥片一樣生吞;雜食妖類的妖丹的味道比較苦臭,像是黃連和臭雞蛋混合後的黑暗物質,絕對不能細品,一入口就要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吞下;花草樹木成了妖,妖丹也會帶着植物原本的味道,有酸有苦,若是幸運的話,苦中興許還能帶一絲甜味。

只是妖丹無一例外,都是又腥又臭又硬,就像臭掉的魚骨頭,具備十分優越的減肥效果——在進食了這種東西後,明琇在之後的十二小時中必然食欲不振。

明琇因而變得非常纖瘦,穿上寬松的衣服,随時随地能飄起來似的,歪打正着地迎合了仙門“吳帶當風”、“弱不勝衣”的審美。

掏出妖丹後,用手帕擦去了上面的血後,就可以草率地開吃了。她本以為妖狐是小型妖獸,妖丹大概也只有櫻桃大小,誰知剖出來卻發現至少有蘋果大小。她沒辦法一口吞下去,只好忍着強烈的反胃沖動,将妖丹一口一口咬成小瓣,再囫囵吞下。

更深露重,妖血冰涼,明琇打着寒顫,坐在沙地上,對着四具散發着狐臭味的妖屍啃妖丹。

這樣的用餐的環境實在慘不忍睹。所以,明琇渴望能有一壺酒。

若有一壺酒,那就不叫慘不忍睹,而叫搖滾!

可惜別說是酒,明琇連水都忘了帶。

妖丹的味道卡在喉嚨裏,經久不散。

就在這時,遠處飄來了酒香。

她确切地、聞到了酒香!

明琇:“我不記得我點亮了言靈技能啊。”

只見遠處的胡楊樹下,影子微微一動,似乎是站了一個人。

明琇驀地警惕起來。人影離開暗處,向她走來,逆着月光,看不清他的臉,只能隐約看到廣袖淩風,皎潔如月。

疏影在那白衣上氤氲流轉,如沙漠裏引了清泉,又如人間散了星雲。

“好吃嗎?”那人問。

此時,明琇正以一個雙腿叉開的狼狽姿勢坐在地上,右手拿着一把鮮血淋漓的刀,左手捧着咬了一半的妖丹。她可以想象自己的臉上一定沾上了妖狐藍色的血液,混入恐怖片連特效都不用做。

那個聲音很清透,和大漠的夜一樣涼爽、開闊、神秘。

破天荒地,她的羞恥心隐隐發作,将半顆妖丹藏到背後,又用袖子抹抹嘴,擋住了半邊臉。“不不不不好吃……”

畢竟做賊心虛,她着急對那人道:“看看看看什麽看!?沒見過人吃妖嗎?”

那人倒是實話實說:“沒有。只見過妖吃人。”

怎麽辦他?

明琇一緊張就下意識搓手,額頭上流下冷汗:為什麽深夜會有一個人出現在這裏?他有什麽目的?要是他将她吃妖丹的事捅出去,就會暴露她是鬼修,甚至連寄生在她的右眼中兇煞也會一并被發現。

仙門普遍認為召喚兇煞附身的人都是十惡不赦、窮兇極惡之輩,終有一日會入魔危害人間,因而立有嚴令,一旦發現兇煞附體之人,必然是要連人帶魂一并用聖火燒滅。

不如殺了他?明琇在背在身後的手中凝聚怨氣……

為了保全自己,有時候不得不殺人滅口。

一步、兩步、三步……随着那人漸漸走近,她手中的怨氣一腔散盡——最終還是打消了殺人的念頭。

不到萬不得已,還是不要動這個念頭。

盡管她的手上并不幹淨,但這并不構成她肆意殺害無辜者的理由。習慣于殺人這種簡單粗暴的解決方式,才是真正被鬼道的戾氣所吞噬,正應了仙門谶言。

殺人或許是最快的辦法,但絕不是解決問題最好的方式。

生啃妖丹的不一定是鬼修,還有可能是……單純的變态或是腦殘!

明琇靈光一現,為自己立了新人設:異食癖變态。

她眼一閉,心一橫,生生撲到了男子身上,雙手摟緊他的脖子,雙腿往他的窄腰上一跨,張嘴咬在他的左肩上。

“哥哥真香!”她裝瘋賣傻,貢獻了人生中演技的巅峰。

接下來,他一定會本能地用力甩開她!

如此一來,明琇無需解釋,就有了逃跑的機會!

明琇像牛皮糖一樣黏在那人身上,說什麽也不讓他看到自己的臉,與此同時,往自己臉上抹上更多的妖血。月黑風高,在這張毀容的臉上又被塗了一臉藍血,怕是鬼見了她都會兩眼淚汪汪。

只要熬過今晚,明天就算他找上門來,也認不出她。就等着這個人惱羞成怒,将她重重甩開,然後乘機開溜。

那人的肩膀吃痛,發出了一聲悶哼,卻一動不動。

明琇雖于心不忍,但為了維護“變态”的形象,不得不加大了咬合的力道,甚至還咬出了一點血絲。

誰知,那人竟仍舊不甩開她,反而就着她這種熊抱的姿勢,抱着她迅步離開了有四具狐屍的兇案現場。

這是什麽情況?

二話不說就把一個變态抱起就跑的人也是變态吧!

他使用了瞬行術,明琇還沒反應過來這是什麽情況,就被抱到了一間木棚。

一間坐落在沙漠裏的、孤零零的木棚,周圍響着駱駝的呼嚕聲。

都到了人家的地盤,明琇也曉得裝變态沒用了,便索性松開腿和手臂,破罐破摔地問:“這是什麽地方?”

“我放駱駝時住的地方。” 男子回答道。

這聲音有一絲耳熟。

明琇擡起頭,終于看清了他的樣子——驚得直接坐在了地上。

李、青、蓮!

哪怕再過去十年,明琇也絕不會認錯,就是這張臉、這個人——便是天下幻形術第一人扮演他,也無法模仿出他分毫神韻。

月光靜靜照在他臉上,恍惚間,沙漠也成了仙洲。

明琇的手、腳都繃緊了,就連脖子都僵化在一個勉強的角度。她産生了兩個疑問:

剛才我為什麽要扮演傻X?我是傻X嗎?

李青蓮似乎并不打算戳穿她剛才的表演,直接略過了她咬人這件事。他在屋內生柴點火,架上小火爐,燒上熱水。

蒸汽彌散開來,水壺發出了“嗡嗡”聲。

李青蓮道:“內室有衣裳,你若嫌這一身惹眼,就去換身新衣。”

明琇确實很需要換一身衣服。如果穿着這身沾着藍血的衣服回去被人發現,免不了要被發現她曾去過兇手謀殺沈愛未遂的現場。

這讓明琇覺得他變了很多,不僅心細,也心軟了許多。她記憶中的那個少年,是飛揚跋扈、嫉惡如仇的。遇到不平事,直接問酒一劍穿個窟窿;遇到想要的東西,絕不會在出手買下前考慮價格;遇到三教九流的奇人異士,也不管合不合禮數,一律請客吃酒。

李青蓮好玩、好學,但平生最不屑邪道,任何人、任何事物只要和邪道沾邊,他絕不會碰。

可現在他送她的是衣裳,而不是一個劍窟窿?

這也太奇怪了。明琇縮了縮腦袋,第一反應是:他會不會是認出我來了?

不,絕不可能。

她第一次來到《問道仙途》的世界,魂穿到了原書女配許柔止身上。許柔止的長相确實和她的長相有七八成相似。但現在她的臉上多了一道咒印,又壞了一只眼睛,身材也比許柔止時期消瘦許多,原本的七八成相似大概就只剩下個兩三成了。

所以,只要她不說,沒有人會将她與死去的許柔止聯系起來。

明琇越想越确定:就算李青蓮的眼睛裏裝了DNA探針,也不可能認出她來!

于是,她從善如流,走進內室,換上新衣。

古人的衣服都用系帶固定,并不那麽講究尺寸,而且李青蓮的衣服雖說寬大些、拖到了地上,倒是正好顯得飄逸當風,符合潮流。

素色衣裳摸起來手感比蠶絲還要細膩,散發着一股幽雅的檀香味道。檀香市價十金一錢,而李青蓮習慣用的上好檀香更是有價無市,可見他平日裏穿得看似樸素,實則确是把錢全花在了看不見的地方。多年後再見,饒是自己穿着他的衣服,明琇心裏還是忍不住蹦出四個字:

“豪無人性!”

換好衣服出來,熱水也燒好了。李青蓮沏了茶,随後伸出右手,手掌像變魔術一樣在她面前展開。

掌心裏放着一顆當地特色的乳酪糖。

奶香撲鼻。明琇吸了吸鼻子,搖頭,“我乳糖不耐。”

李青蓮“嗯”了一聲,從袖子裏掏了掏,掌心裏又放了一顆麥芽糖。

——李青蓮随身帶糖?還帶了兩種糖?

見她遲遲不接,李青蓮問:“這也不吃?”

——五年過去,硬核仙君的人設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過那顆糖。

将麥芽糖含在嘴裏,妖丹的腥臭真的被沖淡了不少。不過她從來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謝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蓮沒有立刻回話,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碩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體,更顯得眼神深邃。那雙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裏流轉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淺清溪。

或許擁有這樣的眼神的人永遠不會老去。

麥芽糖的甜味還沒有散去,咂咂嘴,嘴裏還有回甘。

“在下李青蓮,幸會。”

幸會?

明琇不覺得他在這種情況下,有什麽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話要說: 明琇:掉馬是不可能掉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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