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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恐驚天上人

在下李青蓮,幸會。

他報的是大名,而非表字。

靈界男子二十及冠,及冠後由長輩賜字,平輩間以表字相稱。

李青蓮卻沒有表字。同樣,李成壑也一直未取字。本應在冠禮上為兄弟二人賜字的李老城主在四年前突然撒手人寰。

大概是為了緬懷亡父,兄弟二人一直以來只保留着老城主起的名。

明琇那會兒剛來到這個世界,也不懂什麽名、字、號的區別,第一次見面就直呼“李青蓮”。現在,總算懂得了收斂,規規矩矩地揖道:“原來是李谪仙,剛才是小人有眼不識泰山!久仰大名,聞名不如見面……”

李青蓮顯然不想聽她客套,打斷道:“你呢?”

他倒是不吃虧,也要她報上姓名。明琇摸了摸鼻梁,低頭一笑道:“我剛才那副樣子都被谪仙看到了……這時候我說的名字,你敢信?”

“信。”李青蓮不假思索,“你不過是吃了一顆死妖的妖丹,既非殺人,也非越貨,縱然不雅,也沒有危害他人。我權當沒有看到,絕不追究。”

不過是吃了一顆妖丹?明琇差點以為自己聽錯了:這、這還是眼裏那個融不下一粒沙子的少年俠士嗎?至少她認識的那個李青蓮,遇到這種情況、對付她這種吃妖咬人的瘋子,就算不一劍刺死,也必然要把她揍得服服帖帖。

“李青蓮,真的不考慮打我一頓嗎?”她第一次因為別人沒揍她而感到惴惴不安。可畢竟不能真的提出“我覺得你像是被人魂穿了,不如你把我吊起來打一頓,讓我相信你沒變”,那也太抖M了。

李青蓮看着她那無處安放的雙手不停地相互揉搓,嘴角微微上揚,“只要你親口告訴我芳名,我就信。”

頓了頓又道,“我現在雖瞧不清姑娘樣貌,但等你入了大匡城內門,再見之時我必能認出你來,橫豎躲不掉。”

這個時候出現在大漠裏的外鄉人,必然是前來投考的修士,并不難猜。但能不能順利進入內門,卻是沒有定數的。明琇聽他這麽說,心道:莫非他想給我開後門?

“明琇。”她沒骨氣地回答道。

“哪個琇?”

“明王秀。”

拆字拆得清奇。他點頭,“原來是‘充耳琇瑩’的琇。好名。”

明琇讪讪一笑。“充耳琇瑩”出自《詩經·淇奧》:瞻彼淇奧,綠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瑩,會弁如星。

這麽解釋,這個字确實風雅美好。但實際上,她的“琇”并不是這個含義。她的媽媽在她幼年時給她改名的時候,只怕也不知道有這首詩。媽媽帶着她再婚嫁給了明瑄的父親,為了湊個像一家人的名字,才按着明瑄的“瑄”,給她起名“琇”。

瑄是古時祭天用的美玉,而琇是比玉差一些的石頭。

方才倒的茶涼了,李青蓮重新沏上一盞熱茶。

“我不喝茶。”她嗜甜怕苦,算是個小毛病。

李青蓮又将酒葫蘆解下,放在桌面, “酒呢?”

如今他已不再随身佩劍了。

但酒葫蘆還在。

酒,竟比劍更長久地陪伴了那個飛揚跋扈的少年。

這一刻,明琇忽然生出一種“日月既往,不可複追”的感覺。

“那就來點酒吧……”

寒夜裏的酒,總是令人無法抗拒。明琇接過他的酒壺,猛地灌下一口酒:是甘甜清冽的葡萄酒。

這裏的釀酒技術不像現代那麽完善,酒的度數并不高,水裏還有些許葡萄渣。味道甜甜的,也像葡萄汁一樣。甜味過後,酒韻就在舌尖慢慢散開,有些辛辣,亦略微苦澀,咽下一口後,卻是回味餘長,回上來一股原汁原味的清香。

李青蓮愛喝,便鑽研釀酒。這也是他的老習慣了,喜歡什麽,就必然要去摸清什麽東西的門道。

喜歡四海游玩,各種方言、外語就信手拈來;喜歡古玩,就去學了破譯器物上的陰文陽文,請教丹修繪箓之法;愛潔、喜香,便真的去學了在仙門女子中流行的香道;就連修仙界一貫對于凡人庖廚之道的鄙夷,都抵不過他對美食和做菜的一腔熱愛。

明琇就不一樣,她若喜歡什麽,但自己不擅長,索性不喜歡了。

葫蘆中是五年未曾喝到的味道,喝一口,少一口。這麽想着,明琇就喝得慢了些。

木炭這時候已經讓這間小屋暖了起來。李青蓮做到火爐邊,拉開衣襟,露出肩頭。

“明琇。”

這是他第一次叫明琇這個名字。明琇聽了竟有些恍惚,聽到他又說“勞駕幫我在傷口處上點酒,可否”,才回過神來。傷口,指的是她咬的傷口。

明琇無比慶幸,李青蓮不知道她就是許柔止,否則真是丢臉丢到姥姥家。

曾經的許柔止雪膚花貌,在仙門閨秀榜上排名第三,明琇既占了別人的身體,也就會想着守護她的名聲。現在的她破罐破摔,要什麽不好,非要臉有什麽用?

他的上衣褪了一半,露出肌肉緊實的臂膀和一點胸肌。白皙的肩頭上,在接近鎖骨的位置,赫然有一枚微微發紅的齒印。

他側着頭垂眸看着自己的肩膀。幾縷散發劃過他的臉頰、落到鎖骨上,猶如工筆白描畫上遒勁園轉的線條,勾勒出一個獨自舔舐傷口的少年郎。

明琇不自覺地盯着看了許久。

李青蓮因文采太出衆,別人提起他來,一般都不會議論長相。但實際明琇覺得他最初得到“谪仙”這個雅號,大抵就是憑着這張臉和這超然的氣質。誰一眼就能看出修為呢?但長得好看,就顯而易見了。

當然,在這個世界,名門修士不會公然議論男子的長相,即便相貌确實英俊,也不能直接誇——只有娈童、戲子才論外貌。

“你生得真俊。”她故意肉麻地誇贊。

李青蓮同樣不喜歡別人評價他的皮相。如果他面露不悅、甚至罵人,都是正常的,但要是他聽到這句話毫無反應,那就是他有問題!

“胡言亂語!”李青蓮微愠。

嗯……生氣了,是正常反應,可是……

他臉紅什麽啊?

怎麽被誇一下就臉紅,他十九歲時都不這樣,難不成過了五年,越活越回去了?

這反應既對,又不對。明琇一時也無法判斷。

“過來,幫我用酒殺菌。”他頓了頓,“就你手上這酒,精粹提純過了。”

明琇臉上雖一派從容,但走過去的時候卻免不了同手同腳了好幾步。

聽到李青蓮嘴裏蹦出這種泊來詞語,她覺得氣氛變得微妙得幽默起來:伏特加也就才百分之五十的乙醇,和醫用酒精差得遠,而葡萄酒的殺菌效果更是有限,差不多等于在傷口上撒糖水。

“這酒的酒精濃度根本不夠,雜質多,含糖量高,用來殺菌還不如用來喝呢。剛才我嘴裏有妖血,又咬了你,為了避免感染破傷風,至少要把髒血逼出來一點……”明琇也不知道修仙者會不會感染“破傷風”,但小心些總沒有錯。

這個時代已經有了科學。只不過靈界閉關鎖國,了解科學的人十分罕見。

“有鑷……銀針一類的東西嗎?我需要把破口周圍的髒東西拿掉。”

李青蓮:“在床頭那個櫃子裏。”

明琇打開櫃子一看,發現了十分接近現代鑷子的銀質鑷子,還有一瓶透明液體,打開一聞,竟然是酒精。

她用火加熱鑷子消毒後,簡單處理了一下那條小破口,再用棉布蘸着酒精将傷口周圍仔細抹了一遍。處理完忍不住問:“你怎麽會有這些東西?”

印象中,李青蓮并不喜歡科學。事實上,在這個世界,科學是一種宗教,被稱為“賽教”。道統對于源于外族的賽教一直秉持反對的态度,并稱之為“域外邪教”。

李青蓮道:“我一個朋友教過我酒精提純的方法。”

“哦……”原來,他是真的學進去了——包括提純,包括他初時覺得是天方夜譚的細菌之說。

明琇将東西放回去後,看向窗外,呆呆望着碗大的月亮。

此時月上中天,鋪瀉出一地微光,窗外有兩顆胡楊樹,構成了一道精巧的剪影。樹下有一片小花田上,幾枝四色野花寂寥地綻放。

李青蓮追随她的目光望去。明琇發現後,輕聲道:“我在看花。沙子裏開出花來很難得的。”

李青蓮道:“這種花一生只開一次花,深埋沙中五年汲取沙子中的水分和養分,真正開花卻只有兩天,然後就凋零。花期太短,微不足道,因而漢語中并沒有它的名字。”

“那也太慘了吧。”雖然把人的感情代入到花身上的共情并不合邏輯,但明琇還是忍不住這樣說。“咳咳,那既然它開了,我就随便看看。反正就是野花嘛,也沒人會專門等它開花。”

“不是野花。”李青蓮糾正,“是我的。”

明琇做起了閱讀理解:這句“是我的”的意思是這些花都是他種的。既然這種花開兩天,就需要在沙子裏蓄勢五年,那麽按概率,她能正巧撞見這幾枝花開,正說明李青蓮的小院子裏一定埋了許許多多這種花。

說不定,外面的沙地裏,就像埋地雷一樣,都是這種花的苞……

養花,養得還是這種磨人的花?明琇難以理解他這個興趣愛好,并在心裏感嘆李青蓮這五年好像混得大不如前。

他老爹在世的時候,他是揮金如土的少城主,出門前呼後擁,風光無二。

不是一般得有錢,不是一般得有才,不是一般得有名,他就是敢狂上天,也理所應當。

莫非江湖八卦猜對了,真的是一入豪門歲月催?李成壑搶奪家産、将兄長掃地出門趕到沙漠上放駱駝、還沒收了他的問酒劍?

明琇很好奇李青蓮這些年的八卦,但人家都沒開口打聽她這種滿身疑點的人,她總不能反而先打聽人家的私事,左思右想,終作罷。

“我要走了。”明琇想盡快離開。面對李青蓮越久,她越緊張。

李青蓮:“你要我送你回去?”

不,大哥!你想多了!

“豈敢豈敢。以後谪仙要是回到大匡城,不要和別人說你認識我。今夜之事谪仙既然都說了我沒有錯,那便也不要再提起了。”

“李某人本來就不認識明琇。”他瞥了一眼明琇的臉,意思很明确,她滿臉妖血,根本看不清模樣。“對了,那邊有盆洗臉水,不想引人注意,就擦下臉再回去。”

說罷他背過身去,閉目養神。

那顯然是他剛才專門備着的熱水。明琇将凍得起皮的手放入水中,水溫恰到好處,手剛放進去時有一點點燙,過個幾秒就是極為舒适的溫度了。

她洗了一把這些天來最舒服的臉,把毛巾敷在眼睛上,長舒了一口氣。

李青蓮道:“北辰星将落。”

“嗯?”明琇竟不知他突然扯到北辰星做什麽。

“你從門外牽一頭駱駝回去。駱駝在這一帶走得多,識得路。”

明琇腦子轉了好幾圈,才想明白:沙漠裏很容易迷路,夜裏,人們就靠天上北辰星識別方向。眼下天快亮了,北辰星便會黯淡,是以他才想讓駱駝送她回去。

把關切的話說成這樣子,也真是對聽者的智商有要求。明琇覺得有幾分好笑,又有幾分感動,道了聲謝,就輕輕合上了小門。

風聲幾乎完全蓋過了她的那聲“謝謝”。

她坐在駱駝背上,消失在了月色之中。

糖、酒、新衣、熱水、駱駝……這些都是為什麽?對這樣一個狼狽的、底細不明的陌生人……

“這也沒什麽奇怪的。說不定他只是晚上出去曬月亮的時候正巧走到哪裏,是啊,就是這樣的。”明琇想了片刻,喃喃道,“因為李青蓮骨子裏就是溫柔善良的人啊……”

戈壁上的明月又大又圓,仿佛伸手就能觸到。

這種時候,人會産生一種錯覺,覺得自己真的能走進月亮。

但無論看起來多近,地上的人永遠也不可能觸碰到月亮。

可笑的視覺錯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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