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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十幾年的交情太珍貴,比起金笙, 林逸經營的更小心翼翼, 天知道他保持這一份想打破又不敢打破的距離有多艱難。

步履匆忙, 兩人周三聚餐的老地方離金笙家不遠,從換衣服、做菜到小跑過來,只花了二十五分鐘, 可等他找到林逸, 那人已經喝得半醉。

“林逸!”隔着十米遠就喊了一聲, 夏天的小菜館兒在外擺了燒烤桌,他就坐在那。

聞聲,擡頭望了眼面帶笑容、靠近的金笙, 林逸不發一語,只是笑,并趁其靠近的間隙又給自己灌了兩杯。

“喂!別喝了, 不是說好等我來麽,吃個飯而已喝這麽多酒幹嘛?”喘着粗氣、去搶林逸手裏的杯子,這家夥喝的太快也太誇張了。

“沒事, 我只是心情不好。”

看金笙氣都喘不勻也動作着不讓他喝酒,林逸笑了笑,無奈又滿是寵溺:“還給我吧,喝完這杯就不喝了。”

“這怎麽行?說好一起喝點兒,現在我來了你又後悔了?”輕笑一聲, 金笙掂量着七分滿的玻璃杯, 黑眸閃閃發光。

冰啤酒的低溫度染上玻璃杯, 這天天氣的熱度到傍晚都沒散去,透明杯壁上很快結滿了水珠。

不過半小時時間,孤身一人坐在這的林逸已經獲得了四個空酒瓶為戰利品,在感嘆好友酒量大、千杯不倒的同時,金笙更心疼這人這麽做的原因。

沒還杯子,擡頭爽快的就着屬于林逸的玻璃杯、将其中液體痛快的一飲而盡,然後挑釁的把杯子倒過來、證明酒水喝光。

天徹底黑了,燒烤攤位圍了多圈、閃爍攢動的小彩燈代替了漫天星光。

兩人用了同一個杯子。

聳肩笑笑,從林逸的位置看過去,金笙眼底光亮比周邊圍繞的彩燈更盛,挑釁的笑容俏皮可愛,嘴角殘存的透明酒液更惹得他喉嚨一陣幹渴。

林逸想,他大概是醉了吧。

“行了,這杯我替你喝完了,你……喂!你……”

替好友喝了酒,話沒說完,就見林逸就舉了旁邊開蓋的整瓶啤酒,怼到嘴邊、對瓶吹起來。

金笙:……

這種操作,很強。

比起罵人,阻攔更重要。手腳并用的撲上去,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奪下啤酒瓶,動作過程中、酒水灑了他一胳膊。

悶熱的季節裏,動兩下就能出身汗,加上這半手液體,等金笙重新坐定,他的澡就算白洗了。

“瘋了麽?又不是生意場,喝這麽多幹什麽?”

出汗之後,火氣開始上漲,頻繁伸手,将林逸身邊空着、滿着的酒瓶都攬到自己身旁,這才安心。

說實話,他真怕林逸忽然拿起酒瓶往自己頭上砸。

“或許吧。”早就瘋了。

沒否認,林逸的別種坦誠想開個玩笑緩解氣氛的金笙一愣,瞬間正色起來,挪着凳子稍稍靠近了眼神黯淡的林逸,緩和聲調、關切道:“你……怎麽了?今天忽然給我打電話,是出了什麽事麽?”

“我能出什麽事?”擡眼注視着朝思暮想的人,笑容苦澀的嘆了口氣,“其實也沒什麽,今天周三,我們應該一起過的。”

“周三就周三,別不要命似得往死裏喝,要是每次小聚都這樣,我可不敢和你一起過。”稍松一口氣,多年了解,金笙知道他忽然猛灌酒的原因肯定不止如此,“還有呢?”

“…我這周五要去d市。”

“出差?”

“不完全是。”手撐着腦袋,林逸眼神慵懶疲倦:“那邊要籌備家分公司,擴展業務,上面想要我去負責。”

“那很好啊。”眼睛亮了亮,金笙立刻坐正了身子,對林逸的工作調遣十分驚喜:“本來我們公司也有調動,還沒來得及跟你說,你這家夥比我強多了,不過d市那邊……找好房子了麽?”

“要是你們領導讓你去負責的話,怕是要待很久,時間這麽急,你怎麽還有空找我吃飯?現在,你應該老老實實在家收拾行李才對,免得落下東西。”

“你就這麽盼着我走?”眼神暗了暗,林逸情緒變動的微不可查。

“不是。”擡手拿了新的玻璃杯,金笙給自己倒了杯酒,“朋友離得近當然好,工作、生活都有的說,偶爾還能像現在這樣喝點酒、發點兒牢騷。上次……公司那件事,還多虧了你,但……”

“我可以不去。”

“恩?”

一時沒懂這話的意思,疑惑望過去,望進映着自己面孔的瞳眸裏,“既然你覺得我們在同一座城市生活更方便,那我可以不去。”

“不,我……”

“從d市回s市,開車要四個小時,快鐵票時間不全,再加上分公司剛成立,事太多,我沒那麽多功夫耗在路上,不一定每個星期都能回來。”

“我知道,所以才問你房子的事。”

颔首舉杯,金笙歪歪腦袋,垂眸極認真的思索半晌,“d市那邊,我有幾個朋友,要是你沒找到合适的就擺脫他們幫忙問問,還有兩天時間,應該來得及,既然要長住,就要住的舒服些,不是麽。”

“金笙。”

“恩。”

雙手擱置雙膝,微微發力,林逸這一頓飯,可不是想讓金笙幫他找房子的,“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可以繼續留這。”

“我……能有什麽不方便的?”良久,才晃過神來,金笙猶豫片刻,才開口道:“你的意思……我說不去,就不去了?”

“差不多吧。”

“別開玩笑了,這麽好的機會為什麽不去?”雙手扶着被冰啤酒帶涼的玻璃杯,就算潮濕,摸着也舒服,“而且,為什麽我說不去就不去了?”

挑挑眉,主動碰了碰林逸空着的酒杯,玻璃碰撞、發出清脆響聲,不讓他喝、自己喝了一大口。

呆滞望着為吞噬酒液而滑動的小巧喉結,一時間,分不清是金笙太遲鈍還是自己太含蓄。

“好吧,不開玩笑了。”嘴角笑容苦澀,林逸收回撐在桌上的手,坐正身體看着金笙:“你現在還跟南裏一起住嗎?”

舉玻璃杯的手僵了僵,涼意沿着掌心沁入心底,原本明朗的心情因這個名字瞬間陰沉下來,金笙不自覺用空閑的手按住挂在胸前、衣服底的兩片魚鱗:“我們……暫時還一起住着,不過這周末他就走了。”

“這樣啊。”

“恩。”

“到時候要我幫忙麽?”

“不用了,他家……挺近的。那……過兩天要我去送你麽?”

“也……不用了,我差不多了。”

“…那……好吧。”

“……”

不知道那句話說的不對,反正跟林逸無話可說還是第一次。

氣氛變得僵硬,只能通過喝酒調劑,偏偏所有的酒都被收攏到金笙這邊,成了他不知節制、一杯杯喝個沒完。

難得會面喝酒,也差不多是林逸離開前最後一次聚餐,真成了表面含義,除了往嘴裏灌酒外沒幹別的。

大夏天,又有臨海優勢,菜館的特色燒烤物美又價廉。不愧是多年好友,默契的沒吃幾串兒燒烤,倒是一個接一個的喝空了酒瓶。

心事誰都有。

一個傾心多年的暗戀對象就在眼前、卻始終缺乏告白的勇氣,只能憋在心底,另一個則陷入跨物種的禁.忌之戀,明知犯了錯卻無法自拔。

于是,各懷心事的舉杯對飲貫穿始終。不論其過程如何,反正最先倒下的那個又是金笙。

酒量差勁不可怕,酒量差勁還覺得自己很能喝的才可怕。

與趴在桌上安靜打盹、用最乖巧的方式耍酒瘋的金笙相比,清醒林逸的沒有就此回家的打算。

擱下玻璃杯,垂眸細細打量着他不省人事的“朋友”,目光迷醉又無可奈何,猶豫良久才伸手,輕輕勾勒過朝思暮想的微醺臉龐。

“恩……”

迷糊中有所察覺,輕哼一聲以示不滿,幹脆轉頭用後腦對着林逸,又踏實的閉上了眼。

如果時間靜止在此刻就好了。

伸手揉了揉往時不敢觸碰的細軟黑發,這人出門前沖了涼,發絲間還殘存着洗發露的清淡味道。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着,很快,步入深夜,吃燒烤的人零零散散、走的差不多了。

時間不早,也擔心金笙這樣睡久了會影響頸椎,這才戀戀不舍站起身,向早就成老相識的店長喚了聲:“老板,結賬。”

……

“能站起來麽?要不要我背你。”

“……沒事,我還能扛着你呢。”

趴在小飯桌上睡的好好的,半道莫名其妙就被拉了起來,這待遇,金少爺表示他很不滿意。醉酒人膽大,甚至還想擺脫林逸的攙扶、自己走。

“恩,你最厲害,我送你回家。”

“……不行啊,你送我回家太危險了。”

“危險?”

“是啊。”用力點頭,忽然頓了步子,金笙擡眼看向林逸,視線稍有眩暈,久久不能聚焦:“我家養了條魚,我怕他傷着你。”

“鯊魚麽。”

搖頭,神秘道:“人魚。”

一臉傻笑,目光卻認真的過分,明明是玩笑,也差點讓林逸相信。

暖黃色路燈燈光輕軟,柔和了金笙本就溫順的面龐。林逸輕輕攙扶着他,小菜館跟金笙家離得不遠,可越走越感受到懷中人腳步虛軟,從開始的搖晃走在前到現在交付了全身重量。

兩個人次日都要上班,這個步行速度實在耽誤時間,想把金笙背在身上來加快路程,卻不經意掃到他脖子上挂的紅線。

微一蹙眉,不知道紅線另一頭栓了些什麽,只擔心那東西會劃傷某人胸前細嫩的皮膚,便伸手小心翼翼把它從衣領拽了出來。

那是兩枚近圓形的半透明薄片,仔細觀察還能尋到上面微弱起伏的紋路,月光下斑斓着奇異色彩——像是魚鱗。

念頭一閃而過,沒工夫細細追究,林逸只把它擱在金笙t恤衫外,不讓它直接接觸他皮膚,然後彎下腰,費盡心思才把金笙背在背上。

打架比不過常昊,甚至還差金笙一籌,但單比力氣,身材高大的林逸相當自信。

一切安頓完畢才重新啓程,步入安靜的居民區,背上已經傳來了平穩的呼吸聲。

……

“金笙,我很後悔。”

“當初,如果我能坦白,你是不是不會遇到常昊、更不會被他耍了?”

“但比起他,我更好奇南裏的來歷。”

“不過,是因為他才淡忘了常昊吧?明明一個月之前還舍不開放不下,其實上上下下,你們分開已經四個月了,那種混蛋怎麽值得你留戀這麽久?”

輕笑一聲,夜色寂靜,得不到回應完全是自言自語。

“現在呢,喜歡南裏吧?果然……我又遲了。”

“可是金笙,我也喜歡你呢。”

“還喜歡了……很久很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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