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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身體極速後退, 金笙手前伸着, 卻什麽都抓不住, 只能眼看身體脫離,離南裏越來越遠。

本就在洞口,南裏用盡力氣的一推, 直把金笙推出了通道範圍。

不要!

距離極短, 來不及掙紮, 從這一邊落水至另一旁, 金笙只覺天旋地轉、日月颠倒的一陣暈眩,他在水下呼吸的能力瞬間消失不見, 嗆了一大口水後,狼狽的跌坐在地上。

“咳咳咳……”

捂着臉, 拼了命的咳嗽,喉嚨裏苦澀的海水直嗆鼻喉, 讓他喘不過氣。

——這感覺,不像在海裏。

抹去阻在眼前的水流, 金笙睜開眼睛, 身子一震, 保持着擡手動作, 滿臉無措的看着自己周圍環境。

他……回家了。

終于回家了?

終于離開了那個滿是危機的詭異世界, 終于離開了陰寒黑暗的海底,終于脫離了被“上祭”的命運,終于安全了。

輕笑一聲,顫巍巍收回雙手, 按向左胸胸腔,隔着被海水浸涼的皮膚,摸着自己跳動不停的心髒。

好疼。

金笙捂着心髒跪坐在玄關走廊上,黑眸無神,不知該看向哪裏。

跟南裏說的一樣,他穿過那隧道,會回到“離開時待的地方”,可……南裏再也回不來了。

身體随顫.抖的呼吸起伏,金笙腦海全是南裏推開他時、滿眼的笑意。

他不知道那壞魚發現自己被凍住時,是什麽感覺、會不會害怕,可他看見南裏一臉雲淡風輕,未有一絲不甘,反倒因多送了他一小段路,極滿足的樣子。

“南裏……”

身上全是水,木地板也積了一灘,金笙手腳并用,才從地上爬起,赤着腳,晃晃悠悠要沖向浴室,他的狀态極差,根本沒注意腳下。

忽然踩到異物,加上滴落地板的水漬,身體後仰狠摔在地上,一聲悶響。

“唔——”硬地板直磕尾巴骨,金笙黑發被震散、蓋在眼前,擋住了視線。

伸手掀開頭發,這一下摔得不輕,短暫渙散了意識,回過神來尋向那誘他摔倒的罪魁禍首,竟是一盒新鮮的生蚝。

心跳一窒,離開之前,他正帶了做火鍋的食材回家,還曾向南裏展示了人類也能生吃的生蚝……

指腹下壓,确認了保鮮盒內生蚝肉的新鮮程度,金笙僵硬的擡頭,看向電子表上的年、月、日,霎時瞪大雙眼。

他是回來了,回到了……被人魚吻走的那一天。

這是怎麽回事?

扶着旁邊鞋櫃站起身,金笙拿着那盒生蚝,掃視他的家,這明明是他最熟悉的居所,卻在記憶裏蒙上一層灰。

僵硬伸手,沿褲腰鑽入進去,金笙胯骨處完全長出的魚鱗已被殘尾人魚拔掉,剩下那些才露邊角的,也全部消失不見。

金笙沿着腰摸了一圈,除了被拔掉的那枚留下了淺粉傷痕外,其他的好像從未存在過。

魚鱗消失的話,他身體裏那些惡心的寄生蟲,也一定沒了。

若是忽略他濕漉漉的一身,那他在海底的經歷,就像是個夢。他回到了穿越之前的時間點,這個世界什麽都沒發生,甚至……連他的消失都沒被任何人發覺。

天還半亮着,夏末時節,燥人的知了永不覺疲倦似得,叫個沒完,高層公寓開着窗戶,遠遠傳來街道車流聲響,跟往常的周末沒什麽不同。

這一切的一切都告訴金笙,那個世界的刻骨銘心,這個世界沒過幾個小時。

電子鐘整點報時,扯回了金笙飄遠的思緒,始終陪伴他、現已破損不堪的短褲還滴着水,金笙愣愣站在沒有人魚的世界裏,忽然記不起自己改要做些什麽了。

半晌,才遲鈍的邁開步子,繼續往浴室走去。

門前停頓,深吸一口氣,緩緩推開浴室半透明的拉門,這裏還是他記憶中的模樣,浴缸裏還半滿着水,開了縫的後窗隔着紗網能看見小區後花園,飯點剛過,有三五成群遛彎的市民。

這一切都是金笙所熟悉的,只除了……沒有南裏。

手撐在浴缸上,緊捏着浴缸壁,手背青筋爆出,又漸漸平息,入水聲響起,金笙擡腳,邁進了沒有南裏的浴缸。

這樣做沒任何目的,只是習慣了水流,忽然被暴露在空氣裏,他的心惶惶不安,急于尋找某種寄托罷了。

安靜的坐在浴缸裏,水不齊胸膛,金笙抱緊雙膝縮成一團,腦海裏一遍一遍不停的重複着同一個畫面,強行讓他正視血淋淋的事實。

——南裏死了。

像他的外公一樣,被冰封在寒冷的隧道裏,死透了。

而他,這個貪生怕死的人類,沒能逃脫“宿命”,像他外婆那般,淪落為逃兵。

右手握緊左腕,拇指指甲一下一下摳着腕骨附近,身體上疼痛能換來自欺欺人的心安,好像傷害自己,就能贖清“抛棄”人魚的罪孽。

那些冰塊是因他的體溫上漲,所以金笙看來,說是他親手殺死了他最愛的那條魚,也恰當合适。

纖弱皮膚不敵堅.硬指甲,沒幾下,無辜的左手手腕就被金笙摳出傷口,不長,卻極深,一下一下,指縫剜下血肉,幾近露骨。

疼麽?

很疼,可是,沒有心疼。

在海底、水下,冷水刺激的他流不出眼淚,現在回到屬于自己的世界,淚水卻好像耗幹了,黑瞳無焦距,空洞的望着水面,金笙給不了自己答案。

鮮血順手腕滴落,猩紅血花綻在透明水池,絲縷分散、淡了顏色,一滴,兩滴,花朵連續綻放,這半個浴缸的水,都有變成粉色的趨勢。

游泳極耗費體力,金笙的意識一陣恍惚,随着客廳不知掉落何處的電話聲響起,他終于停下了自殘的動作。

“…誰啊……”

開口才知聲音沙啞,天色已徹底沉下,對金笙來說,整個世界都是安靜的,客廳裏不知從何而起的手機鈴聲讓他重新體會到活着的感覺。

起身,擡腿,打着赤腳,金笙帶着滿身的水離開浴缸,浸飽了水的短褲下墜的水滴彙聚成線,曾無數次嫌棄南裏魚尾帶水會泡壞木地板,現在自己渾身是水,卻毫不在乎了。

“…手機在哪?”自言自語的,循聲四找,腳踢到地上食材,卻沒有撿起來的自覺,金笙一番動作,把家弄得更亂。

手腕露骨傷口還在流血,因主人不自覺,這血滴的到處都是,摻着手臂水流混成淺粉色液體,落到白色沙發墊上,像是初開的櫻花瓣,也……像南裏淺淺的唇色。

手機鈴聲響了很長一陣,金笙都沒找到自己的手機,等鈴聲中止,剛要頹廢依上沙發,才落幕的鈴聲又響了。

這聲音令人心煩,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

這時候,不論是誰要聯系他,與他人交談,都能短暫脫離現下狀态,短暫遺忘掉那條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魚。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陣翻找,因運動幅度加大、情緒波動劇烈,金笙已經開始大喘氣,最後,終于在兩個沙發中間的縫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機。

屏幕顯示的聯系人未備注具體姓名,五個字,直接點明了身份——“常昊朋友 沈”

前四個是與他的關系,後一個是稱呼方式。

此時此刻,金笙才記起被他丢在樓下的、失去了意識的前男友,常昊。

斷續交往一年,金笙也沒了解常昊的私生活,跟他的朋友沒多少交集,只除了這個姓沈的,見過四五次,那人也好說話,所以,他的手機裏有他的電話號碼。

說起來,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也是富二代少爺。

印象中的沈常峰長相精致,偏女氣,相處是好相處,那雙深邃的眼卻昭示了這主人不好應付,不論是智商還是情商,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相比之下,同是富家子弟,常昊就像是個缺心眼的。

所幸,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沒機會與這人“較量切磋”,不然,全身而退也要少層皮。

是了,他就是給這個人發了消息,讓他來接常昊的。算算時間,這家夥定是接到重傷的常昊了,說不定,剛忙完、做了妥善部署,優先護送了“傷員”,才有時間跟自己聊原因。

他的南裏已經……不在這裏了,所以,就算人魚的事被掀出來,他也不怕,反正,沒有人知道去往另一個世界的方法。

不在意濕透的短褲和流血的手,金笙直接坐上沙發,接了電話。

“…喂,你好。”

“金笙,是我,沈常峰。”

“恩,我知道,給你發消息的是我,我還沒忘。”電話另一頭,男聲再悅耳,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但外人的聲音,倒是讓他有了真正回到這個世界的感覺,“你接到常昊了麽?”

“恩。”沈常峰輕應一聲,電話另一頭略陰柔的俊臉厭惡的看着病床上腫成豬頭的常昊,對着電話裏的金笙滿是興味。

他好奇,有什麽人能把常昊給整成這樣。

“他傷的挺重,我正陪着他在醫院輸液呢,兩只手腕粉碎性骨折,又極度脫水,膝蓋骨頭也錯位了,托人安排了手術,還在準備着……”

聽沈常峰條條羅列常昊的慘狀,金笙卻無法同情,反倒回想了那人惡行,聲音有些繃不住,忙打斷沈常峰道:“他的事,不用告訴我了,沒什麽事我就挂了。”

“等等!”

“着什麽急啊,金笙。”電話那頭忽然傳來一陣笑聲,“你難道就不好奇,我見到常昊的時候,他說過什麽?”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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