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如何做一枚合格的白月光 1.11
‘為什麽跟文裏的不一樣啊——!!!’
待魔無天離去後,金手指在無淩空意識海中發出一聲巨大的哀嚎。
這分明是一篇爽文, 主角收後宮收小弟砍Boss走向人生巅峰, 先是主角這熊孩子不聽話, 讓它操碎了心,緊接着主角彎了, 想與魔君的白月光搞基, 現在更直接, 還沒成長就被反派BOSS毀了根基, 毀的是如此徹底,想救都救不回來的那種。
論身為普通人的主角如何拯救修仙界?急, 在線等!
所以, 它穿的定是個假世界, 而這還是篇耽美同人文, 專寫魔無天與清徽相愛相殺的對吧?
捂着兩行寬淚面的金手指,發現自己可能無意間窺破了真相。
只是心中再如何腹诽, 金手指也不能不管無淩空,感受到他體內筋脈已被那縷魔氣侵蝕,此生再無緣修仙大門,無奈的嘆了口氣。
主角你定要冷靜啊!
清醒後的無淩空很冷靜, 也很沉默,如不是随身攜帶的清岚宗令上自帶的被動型防禦法陣被觸發阻隔了毒霧,身為普通人的他可能都沒辦法走出去。
來時倆人用半月時間,回程卻只有他一人,卻耗時整整兩月。
因筋脈被魔氣腐蝕, 無淩空身體素質甚至比不上普通人,一路上可謂是看盡冷眼,吃盡苦頭,每當這種時候金手指就會氣哇哇的叫喊,可無淩空卻沉默的可怕。
盤膝如定的無淩空額上彙聚着鬥大的汗珠,臉色蒼白,随着時間的流逝他全身上下被汗水打濕,甚至于盤膝的地面也出現了潮濕。
忽的,一抹詭異的殘影快速竄走在他的肌膚之下,所過之處黑氣彌漫而起,無淩空胸膛起伏的動作也愈來愈大,直至面色潮紅,一如千萬遍的鮮紅沿着嘴角淌落。
如被其它修士瞧到他這番,定會驚叫出聲,因為無淩空體內那抹詭異殘影赫然是令整個修仙界聞之色變的魔種。
魔種以修士體內靈氣為食,一旦深入修士體內就會直接寄宿于丹田。
要知丹田乃修士之本,修士無論是吐納入定歸氣,都會入于丹田,而每當這時魔種就會吞噬盡修士所有的靈氣,這種吞噬剝離靈氣的痛苦猶如挖骨割肉的淩遲。
因魔種寄宿之地的特殊性,幾乎沒有辦法将它拔除,所以一旦被魔種寄宿,哪怕是再逆天的天才,無不都淪落為廢人。
這粒魔種不是別的,正是月前魔無天離去時彈入他體內的那縷黑氣。
入定中的無淩空睜開了眼,眸色如一潭早已死去腐爛的湖水般平靜,寂寥。
望着這雙眼睛的金手指忽的感覺有些心顫,原本還想開口勸慰的話全部哽在了喉間。
無淩空随手抹了把嘴角邊的鮮血,沉默的起身,朝着萬裏之遙的清岚宗而去。
他要救清徽!
……
魔界
魔宮,清瀾苑
打扮妖嬈的魔侍彎着身子攔在清徽面前,“夫人您不能出去。”
“讓開。”清徽目寒如冰。
“魔君有令,小人不敢不從。”魔侍不為所動。
“你……”清徽眸底怒火翻湧。
魔侍恭敬垂首站立,良久,清徽終是平複下胸膛中翻滾的怒意,道:“我要見魔無天。”
魔侍道:“魔君此時身有要事,事後小人必當禀告,夫人請稍後。”
清徽大怒,“我要見魔無天,立刻!馬上!”
察覺到他再次噌噌而起的怒火,魔侍思量再三後,這才喚來不遠處的另一人,讓人匆匆去大殿通知魔無天。
見人已是離開,清徽直接轉身,大步向不遠處的涼亭而去。
那日将清徽強制帶到魔界後,魔無天就直接封印住了他的丹田,不然清徽哪會淪落到連一小小練氣期的魔侍都奈何不了的地步。
近段期間魔無天常來此,但清徽次次都對他避而不見,就算是無奈見之也是冷臉寒聲,倒是魔無天的态度令人大跌眼鏡,無論清徽待他是何種臉色,魔無天始終都是一臉情深不悔。
一時間倒是讓魔界衆人唏噓不已,對這位只聞其聲未見其人的準夫人更無好感,甚至于魔宮中所有下人。
在他們眼中,清徽能被魔無天看上就是祖上八輩子的福氣,清徽不僅不感激涕零,還敢蹬鼻子上臉,簡直就是不知好歹。
對于衆人的想法,清徽內心冷笑,從一開始清徽很清楚魔無天打着什麽主意,情深不悔?伏小作低?呵,他看中的無非就是自己特殊的體質。
與旁人不同的是魔無天一身修為并非依靠自身的日積月累,而是來自血脈傳承。
在億萬魔界衆生中有一種人他們生來就不需要經歷人吃人的血腥,不需要争搶資源,自出生他們就注定站于魔界頂端俯瞰衆人,這一種人被稱為——帝脈。
帝脈,帝王血脈。
這類人體內留有極其微弱的上古帝王血脈,雖是微弱,但帝脈卻會随着時間慢慢蘇醒,每一次的覺醒都是一次質的飛躍,直至九次覺醒,上古帝脈再現,它将淩駕于整個修仙界。
魔無天正是魔界此代身懷帝脈者。
那現在問題來了,既然帝脈重現會威脅到修仙界,為何修仙界不将帝脈者扼殺在搖籃中?作為此代帝脈者的魔無天為何能活到現在?
原因很簡單,因為自古以來,沒有一個帝脈者能真正抗過九次覺醒,連號稱魔界萬年一遇的鬼才魔情也只抗過了七次就爆體而亡。
帝王血脈何其霸道,肉體凡胎哪能輕易抗下,所以千萬年以來,身懷帝脈者無不在覺醒中身殒。
九九為極,冥冥中天道總會留下一線生機,帝脈者的一線生機寄于天生鳳命者之身。
鳳命者乃是上古之稱,時光變遷,億萬年過,在上古手劄愈發稀少的現在,生俱鳳命者已被冠上了別的名字——絕靈體質。
魔無天自血脈中知曉自己的一線生機牽于清徽之身,所以他才會三番兩次想與清徽結為道侶,甚至不惜得罪塵修将他直接擄來魔界。
只是清徽會如他所願?
……
音管缭缭的大殿正在舉行接風宴,下首處一派笙歌燕舞,觥籌交錯,好不熱鬧。
不久前魔界能排的上號的人幾乎都收到了來自魔宮的邀請函,此函所述一事,魔君不日将與清徽舉行結締道侶儀式,整個魔界誰敢不賣魔無天這個面子,這不個個都恭恭敬敬的趕來魔宮。
今日接風宴不為別的,只因魔宮迎來了一個重量級的客人,魔界毒君——黎九逍。
說起這黎九逍,無論是修仙界還是魔界無不都是避之不及,一方面是他一身修為毒術高的吓人,另一方面是因為這個黎九逍是個性格陰晴不定的蛇精病。
簡單點說,就是上一秒還與你談笑風聲的稱兄道弟,下一秒就能讓你爆體而亡,原因可能只是因為他突然覺得天氣太好了。
為什麽天氣太好了要殺人?
等哪天你變成蛇精病了,可能就會理解蛇精病清奇的腦回構造。
下首黎九逍摩挲着手中的酒杯,頗有意味的道:“這帖我收到了兩次,一次正巧碰到我小寶貝生病,錯過了,卻不想錯過了一場大戲,這次說什麽也要來親自瞧瞧。”
魔無天将杯中的極釀一飲而盡,淡淡的道:“上次只是一場意外。”
“呵,我倒是越來越好奇你寧願得罪塵修也要娶的這人到底長什麽樣了,外界傳言這人有傾城之姿,玉骨資質,乃是修仙界此代十個大新秀之一。”
“十大新秀之一?”魔無天擡眼,冷冷的道:“那些蝼蟻怎配與他相提并論。”
魔無天的這話說的半點不留情,音中滿是對修仙界所謂新秀濃濃的不屑之意。
雖嚣張到跋扈,但他确有這狂傲的資本。
現在的修仙界魔無天的對手不足一指之數,不然不久前清岚之行投放血紋的事,早就被人發現。
處于他的這個層面看不上修仙界所謂新秀也正常。
“既是如此……”話至此處,黎九逍語鋒一轉,“怎不見前來陪于身旁?”
魔無天再飲一杯,淡淡的道:“平日但煩他不願,絕不會強迫他一分。”
平日?下首黎九逍敏感的察覺到了這中的兩字,霎時心中轉了幾個彎。
倆人正交談之際,一魔侍匆匆走近伏在魔無天耳邊輕語了兩句,聽聞清徽想見自己,魔無天倒是有些詫異,今日這是怎麽了?
念頭在腦海中快速而過,魔無天面上卻不顯露分毫,起身道:“忽有要事,黎兄先自便。”說完大步離開。
黎九逍憚了憚身上不存在的塵土,擡眼望着魔無天匆匆離去的背影,眸底異色一閃而逝,呵,有趣。
一路至清瀾苑,魔無天一眼就看到了涼亭內背對而立的那人。
少年一襲月白錦袍,輕柔寬松的袍服熨帖于他修長的身軀,如墨的青絲盤髻于腦後,偶有兩縷自耳際邊垂落,襯着那修長白皙的玉頸,越發顯得鐘靈毓秀。
感受到腳步靠近,涼亭中的清徽驀然張開雙眼,轉身寒聲道:“魔無天。”
魔界的空氣中總是帶着幾分潮濕的氣息,輕薄的霧氣缭繞于少年素色的衣衫,透着抹遙不可及的虛幻,擡眼恍惚間,竟仿似畫中谪仙。
望着他一如往常冷冽的眸色與輕抿的唇角,忽的,魔無天想到自己血脈初次覺醒,身體承受沖擊過大,筋脈被封一時淪落為普通人,在人生最落魄時刻初見少年時的畫面。
人海湧動的街頭,面容精致的少年拿着白花花的饅頭,挂着猶如五月正午般明媚的淺笑,将它遞到自己面前。
‘送給你。’
那一刻,萬物靜止。
世間所有的聲響,光亮,人海,嘈雜,統統消失。
忘了呼吸,忘了心跳,癱坐在地上狼狽不堪的人擡着頭傻傻的望着對面之人,滿目充斥着的都是少年的影子。
人生中,第一次,魔無天那麽迫切想要得到這個人。
他想,哪怕這人成為一輩子的心魔,他也定不會舍得親手毀去。
“徽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