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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不言而喻。

看着封憶一直盯着他的雙手看,言初忍不住縮了縮手。“那個,在家裏幹農活的時候弄成這樣的。”

封憶不語,抓住言初的右手,将它翻了過來。看着言初滿手的水泡,心情異常複雜。“你幹了什麽能把手弄成這樣?”

言初還在手忙腳亂的單手拿盒子,生怕它一不小心掉在地上,聽見封憶陰沉得能要吃人的聲音,暗道不好。“那個,最近鄰居家在修房子,去幫忙搬磚,所以弄成這樣。”

“呵呵”封憶笑容滿面,“那些磚全是你搬的吧,不然能把手弄成這樣?”

“哈哈,是啊!”

“你當我是白癡麽?言初,說真的,我對你很失望。”

看着封憶滿臉失望,言初急了,“我去工地上幹活了。想着你沒有手機,所以就用工資買了一個。”

“你應該知道,我是不會收的。”初中三年,言初送的任何禮物封憶都沒有收過。

“我知道,可我就要去H市(沿海城市)了,我的父母也在那邊,所以逢年過節也不會回來,以後想要再見很難。所以,哪怕你不用這個手機也請收下,我不想要和你斷了聯系。盡管自私,可我想要你看到它的時候就能想起我,想要建立只屬于我們兩人的羁絆。”

封憶愕然,罵道“白癡”。

“我知道,花了三年時間都沒能讓你喜歡上我,以後去了H市就更不可能了。”言初笑得有些苦澀,“可我不想放棄,我可以放棄學業,放棄任何東西,唯獨不能放棄你。”

“既然這樣,為什麽不和我一起升學呢?”話一出口封憶就後悔了,那是言初的人生,不是她封憶的。

“我想要闖出一片成績來,到時候讓你後悔自己沒有喜歡上我。”言初嬉笑道,他沒有說出口的是:或許離你遠點你就能看到我的好,喜歡上我了呢?

“萬一我喜歡上別人了呢?”封憶話一出口就沉默了,這一刻,她忽然覺得自己很殘忍。

言初沉默片刻,而後扒拉下劉海,自戀道:“我這麽帥氣你都看不上,那些歪瓜裂棗你還能有興趣?”

“是啊,就你帥,其他人都醜。”封憶諷刺道。

言初是世界上唯一一個愛封憶愛得沒了自己的笨蛋,他那如飛蛾撲火般的愛情灼傷了自己,卻仍不放棄。

封憶永遠也不會知道的是,言初本來是打算讀完初中的,可為了能有足夠的錢買手機,他選擇了提早辍學。言初總是想把自己認為最好的東西送給封憶,盡管那些東西封憶并不喜歡,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喜歡着封憶。

作者有話要說: 作者剛看了一篇瑪麗蘇吐糟貼,所以一不小心就把文碼成了歡樂吐槽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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