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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他

“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賀你?以眼淚,以沉默。”

——拜倫,《春逝》

這些人裏,路彌是唯一一個在之前就見過寧晨曦真人的人。

那時候寧晨曦應該和他哥剛在一起,也是在這樣燈線迷離昏暗的酒吧內,斐钰澤把人攬在身前,摸着他的腦袋,說道,“叫嫂子。”

連素來清冷的嗓音裏都含了幾分笑意。

他舅舅和舅媽在表哥年幼時就離婚,舅媽在他舅舅創業初期最艱難的時候出軌,那時候表哥也才五歲。

他舅媽走的時候除了分走了大筆財産以外什麽也沒帶走,包括年幼的表哥。

之後舅舅忙着生意場上的事情對表哥更是疏于照顧,好在最後斐靈把他給帶回來了家親自照看着。

原本大家都以為表哥有着這樣的經歷會在成年之後叛逆張揚到極點,就像身邊的那些世家中最常見的纨绔子弟。

但出乎大多數人的意料,随着成長,表哥不但在學業上越發優秀出色,性格上也是清冷自持。

只是清冷自持有好也有壞。

太過寡淡,仿似沒人能夠入了他的眼。

斐钰澤帶着寧晨曦見他的那一次,是路彌第一次見到他發自內心的,真正的笑。

兩人的一舉一動于舉手投足間都透露着親密和糖分。那是真心喜歡一個人幸福着時才會于不自覺間流露出來的表情。

至于後來兩人是如何分手的,路彌不知道。

他只記得當時他正在為進入娛樂圈準備着集訓,回到家裏時聽他爸和他媽談話時說舅舅開車撞了人,但好在對方搶救過來之後沒什麽性命危險,對方酒駕又逆行。舅舅只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就可以。

再之後,就是知道表哥分手的消息。

寧晨曦被韓丹和安飒的碎碎念念的心煩,在她倆再次試圖聯合起來一唱一和對她進行“羞辱”式愛的教育時,寧晨曦及時抽身跑到了洗手間。

看着水流一點一點徑直流穿過她沾滿了泡沫的手指,寧晨曦混沌了一整晚的思緒才稍稍明朗起來。

她随手抽出了張紙巾把指尖擦淨,擡頭于鏡中看着自己的那張臉。

小臉,紅唇,高鼻梁。

美則美矣。

只是那雙微微外勾的清澈杏眼,怎麽看都怎麽少了幾分生機。

連帶着那張本該明豔張揚的臉龐,硬生生顯出了幾分清淩淩的味道。

看了幾秒,似是對自己不滿意般,她又從小包裏掏出了根口紅。

把之前因為喝酒而蹭掉的唇色給細細補好,直至漿果紅色的唇釉全部都嚴絲縫合的貼合着唇線,重新露出完美而毫無瑕疵的唇廓,她才算稍稍滿意。

寧晨曦一直都知道自己生的美。

她從不會像其他女士一樣在被誇獎時謙虛擺手。與之相反,她很會利用自己的優勢。

從而達到趨利避害。

做完這一切,她才倚靠在洗手間冰涼的牆面上為自己點了一只煙。

“咔嗒——”一聲,火苗放肆竄起。

青煙白霧下,寧晨曦的思緒開始逐漸放飛。

她覺得今晚韓丹安飒她們兩個的擔心完全多餘。

她剛才在裏面反駁她們倆的話雖參雜着半真半假,但她也沒說謊。

不過是一個年少時愛的稍稍刻骨一點的戀人。

懷戀有,癡念有。

但若真說還存在着什麽情深大義的愛情,未免顯得有點太過無稽之談。

與其說是舊情難忘,寧晨曦更願意把這段感情歸結于心有不甘。

她從小到大雖在家庭方面過的不甚如意,但在其他地方向來是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剛上大學時她憑借着出色的相貌和能力很快就在一群新生中脫穎而出,在大二學生會的人下來招人時被學習部的學姐一眼相中,邀請她主動加入學習部。

當時職能部門裏的位置稀少又緊張,除卻一些走關系進入的,僅剩下的幾個大家都是争得頭破血流。

寧晨曦當時腦子裏還沒有非去哪個部門不可的那個執念。

她這人做事向來随心所欲,憑着心情做事。但當時邀請她的那個學習部的學姐長得實在是漂亮,就那麽溫溫柔柔地一站在她面前,輕聲軟語地一問出口,她就沒了抵抗力。

都說男人愛美色,女人也不例外。

甚至相比起男人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

寧晨曦就是這大部分中的其中一個。

美好的人和事物,大概沒有人會不愛。

熱愛一切美好的人和事,是生而為人的本能。

也就是在那一天,她遇到了當時的學習部部長,斐钰澤。

她原以為招她的那個學姐就應該是學習部的部長,直到往面試地方走去的時候,學姐告訴她正部長另有其人,是一個和她同屆的學長,為人冷淡,長相優越,是個校草。

見到他不要過多窺探,學長不喜。

學姐這一路上念念叨叨叮囑了很多,寧晨曦一句話也沒有放在心上。

他為人冷不冷淡,喜不喜幹她屁事?

說不定見到他時是她先不喜他。

S大上大課的教室平時多有閑置。

此時正值周五,大一新生入學軍訓後剛剛回歸,在軍訓教官長達半個月的折磨與陽光的爆打下,一個個黑如泥人。卻依舊抵擋不住他們正左一個教室右一個教室來回走動着聽不同部門的學生會招生演講。

寧晨曦就是在這樣嘈嚷的情況下,随着學姐推門的動作看到了在窗邊孤身而立的那一抹剪影。

挺拔如松,身直如柏。

像是夏日裏流淌于片片翠綠山林間的一汪清水。

輕易地就能蜿蜒流淌而進到她的心裏,讓人來不及思量,措手不及。

後來寧晨曦知道,她不是非哪不可,她是非他不可。

非他不可。

但那是當時的她,是當時的寧晨曦。

至于現在。

寧晨曦于青煙白霧中輕笑一聲,沒有誰離了誰就不能活。

時間它是個好東西,跨過五年的漫長歲月和時間長河,寧晨曦發現她甚至連斐钰澤的樣子于腦海中都已經模糊。

就很突然,也很理所應當的。

想不起來了。

至于是不願想,還是想不起。

寧晨曦不想深究。

人生短短數十年,她又何苦自己為難着自己。

她于感情中偏執,但她也一向活的通透。

如若非要有人問起,她會微微沉思,而後用着非常非常模糊地詞語和字句去描述出一個盡量完整的他。

——那是一個非常優秀且長相帥氣的少年。

其實韓丹和安飒說的也不完全對。

她寧晨曦也不是個傻逼,能對着一個渣到天際的前男友一念就念了這麽多年。

她和斐钰澤之間不存在着誰對不起誰,他在她最美好的那三年時光裏給了她以無盡寵愛與縱容。

至少兩個人在一起時,他給予了她無盡的溺愛與養分。

至于分手時的那一出。

戀愛分手是這個世界上的人之常情,她光明正大的在人前給她戴上了一頂綠油油的帽子,她半點沒給他解釋的機會給了一巴掌轉身就走。

可以說是毫無信任。

說到底。

兩人半斤對着八兩,誰也沒欠誰。

年少時的愛情,如果沒有二逼到極致的狗血情節和轟轟烈烈的收尾,又有什麽意思。

吐出最後一個煙圈,收回胡亂飄飛地思緒,寧晨曦把還剩了大半截的煙按滅。心裏有點自嘲。

她倒是真愛惜她這副皮囊。

抽煙有害身體健康,小孩子都爛背于心的道理,她寧晨曦怎麽可能不懂。

寧晨曦不怕死,比之生死,她更愛惜的是她的這副好皮囊。

她其實煙瘾不大,多數時間都是吸半根。

至于剩下那半根,光是夾它于指尖看着它靜靜燃燒着的時候,就可以緩解掉她的大部分疲憊。

寧晨曦有時候真的覺得人生如戲,戲如人生這樣子的話是據實考究的。

就像現在。

她回國剛半天不到。

在幾率小到只有0.00000001%的酒吧洗手間內,民間俗稱廁所,她和她那在綠了她之後又分別五年的前任初戀男友。

相遇了。

恨于人心的狗血分手方式。

別出心裁的久別重逢地點。

男人清風朗月的立身于白色熾燈光下。

白色襯衫,黑色西褲,高檔皮鞋。

臉部輪廓堅硬且棱角分明,下颔線利落完美,鼻梁挺直,一雙外勾的眼尾顯出幾分薄情。

偏偏在看向她時,眼底含了幾分濃郁情愫。

寧晨曦不願自作多情,寧願這是她吸煙過後而産生的錯覺。

待眼前煙霧盡散,眼前人只是一具幻影。

可人就那樣站在那裏,挺拔如松,帶着一絲清冷堅韌之氣。

一如多年前時的少年模樣。

洗手間內來來往往的人群于一瞬間都成為了背景,斐钰澤隔着不遠不近的距離貪婪的凝望着眼前人。

眼也不敢眨一下。

他在她剛發呆之時就找到了這裏。

女人身穿黑色吊帶短裙,背靠洗手間大理石牆面,發絲微垂,低着頭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白皙指間中泛着星點紅光,是香煙在燃燒。

青灰色煙霧于她周圍缥缈缭繞,豔媚,卻不顯風塵。

酒吧裏的那一頭純黑色長卷發此時被她用廉價黃色細皮筋在發絲根部松松紮起。

露出稍稍圓潤的肩膀與瘦削鎖骨,細碎劉海垂在臉頰兩側,趁的她原本就小的臉更加小巧。

洗手間裏路過來來往往的男人和女人,目光或多或少都停留在她的身上,她卻恍若未見。

他一直都知道她是抽煙的。

讨厭煙味,卻喜歡抽煙,這樣能把喜好與厭惡完美結合在一起的矛盾女人,全天下大概她也是獨一份。

他恍然想起曾經。

她一個人抽不了一整支煙,最喜歡做的事情是先裹住他的煙嘴,吸他要吸的煙的第一口。

他若是想要管束禁止她,她就生氣的把他煙盒裏所有的爆珠全部都偷偷給他捏爆。然後她就會像是個小霸王似的惡人先告狀,“誰讓你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惡心先告狀這一出戲碼,她用的最為順手。

罷了罷了,只要不是殺.人放火,他都由着她。

再後來港劇《春嬌與志明》在內地大火,小姑娘熬着夜連着追完了三部,第二天上課眼睛腫的像個核桃,伸手抱住他,語氣嚴肅,“哥哥,我們要永遠永遠在一起。”

那時候他每周都會陪着她上一節毛概選修課。

至那之後,她開始熱衷于和他各吸一根煙。

學着電影裏春嬌和志明的點煙方式,煙頭對着煙頭。像是在接吻。

他一邊嘲笑着她小女生心思的幼稚一邊又病态似的瘋狂享受着那些獨屬于他們之間的親昵。

那時候他們之間還沒有夾雜着那麽多的是是非非。

她完完整整獨屬于他。

現在——

他看着現在的她。

因為垂頭斂身而更顯瘦削的鎖骨和肩胛骨,後背形狀突起的蝴蝶骨像是兩只展翅欲飛的完美孤蝶暫栖于一簇山峰之上,随時都有可能飛走。

長大了,也更成熟了。

嗓間有淡淡的腥澀味,在下一秒就可以破喉而出。

斐钰澤正思量着該以怎樣的方式用來招呼着兩人之間這長達五年來于久別重逢後的第一次會面。

是輕描淡寫的說上一句好久不見,抑或是當作彼此不存在當初那段感情似的轉身拍拍衣擺相忘于江湖。

畢竟當初是他用着那樣最為決絕慘烈的方式一刀切段了兩人三年間的感情。

他是最沒資格說任何話語的那一方,連想念都不配。

思量間,身旁有女人香肆意鑽進鼻腔。

女人清淡地嗓音裏泛着一絲冷意,“借過。”

路人與路人走在街上擦身而過時還會因為好奇而彼此多加打量一眼。

而此時,她就那樣站在他身前,卻連頭都懶得擡一下。

仿佛多看他一眼都是髒了她的眼。

鬼使神差的,他一把撈住她細瘦的手腕骨,垂頭看着她捏在手中的紅棕色TSHOMX打火機,語氣沙啞,“女士,借個火。”

作者有話要說: 這個男人可真是又慫又有心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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