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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世界上,最幸運的事情莫過于當你喜歡上一個人的時候,發現那人也喜歡你。就這樣,晨茜成了我的女朋友,她說和我交往最大的好處就是以後來上網不用再掏網費,要是等哪天我的網吧不開了,說不定就會将我給甩了。當然,這是她開玩笑的。

這年春節,我将晨茜帶回了鄉下,父親從知道我倆的事開始就一直持贊成的态度,并且叮囑要我好好對她。晨茜很活潑也很愛說話,不用我說她就将家裏上上下下都叫了個遍,我能看得出來大家都很喜歡她,其實這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她天真又熱情,誰又能不喜歡她呢?

按照以往商議好的,家裏人都要在爺爺這兒過年,程遠也來了,小叔一家也在,上下十幾口人聚在一起是難得的熱鬧。兩位嬸嬸算是冰釋前嫌,一起在廚房裏忙碌,晨茜剛說也要進去幫忙便被趕了出來,都說讓她去屋裏坐着,小孩子在一起聊天就好,做飯都是她們大們的事兒,用不着幫忙。

也就兩天的時間,晨茜便與所有人熟了起來,程遠也不例外。

明明是她擠到程遠身邊坐下的,卻還要開着玩笑說:“程遠,你坐得可得離我遠點兒,不然待會兒程浩看到了,肯定要打你,乖,來叫句嫂子聽聽,待會兒給你封個大紅包。”

“嫂子,嫂子,我要紅包,你給我封紅包。”五歲的康康在一邊叫喚道。

晨茜從我口袋裏摸出兩個早就包好的紅包遞給康康,一彎腰低頭烏黑的長發便溫柔的洩了下來。接着她又舉了舉手裏剩下的紅包,對程遠說:“你要再不叫,這個紅包也都給康康了。”

“嫂子。”程遠的這句嫂子,瞬間将我一直提着的心放了下來。當時我覺得自己挺好笑的,也不知道究竟是在擔心什麽,怕他會刻意與晨茜過不去?還是怕他會說出一些不該說的話來?其實是我想得太多,他和家裏所有人一樣,都期盼着我能得到幸福,這樣的他,又怎麽可能破壞這一切呢。

年夜飯上,嬸嬸就着我的事催促起了程遠:“小遠啊,這小浩都快成家了,你怎麽就還沒個動靜,在深圳待了這些年,總該認識幾個看得上的姑娘吧,什麽時候你也能帶個回來讓我們看看,別到時小浩的孩子都會叫爸爸了你還是光棍一條,你倆可都一樣大呢。”

“媽,大哥這是早戀,國家婚姻法裏規定男人不滿二十二歲是不能結婚的,哥才二十一歲,你着急什麽啊。”說話的是程欣。

我說:“程欣你個鬼丫頭,還敢說我早戀,你聽誰說二十一歲是早戀的,倒是你,別在大學裏談戀愛,好好念書才是。”

“你可別忘了,我念的可是心理學,你這是心虛的表現,想要轉移注意力是不是,我告訴你沒門兒。”程欣不依不饒的說。

在旁已經沉默了半天的程遠終于開口了:“都說三十而立,不到三十我不打算考慮個人問題。”

嬸嬸瞪了瞪眼:“三十歲,你爸三十歲的時候你都七八歲了,我不管啊,要是你自己不找,我就在家裏給你找。”

晨茜說:“嬸嬸啊,你也別急,你看就程浩這模樣也能找到像我這麽個如花似玉的媳婦,咱們程遠長得那麽好看,還怕沒姑娘喜歡嘛!我看啊,是程遠眼光高,一般的入不了他的眼,人家不都說嘛,好的都在後面呢,你就等着他帶個最好的回家吧,別急在一時哈。”

這些話倒是被嬸嬸聽了進去,大家也似乎是這樣認為的,可在場的人裏,大概只有我和程遠知道并不是他眼光高,而是他喜歡的人或者未來能喜歡的人,注定都是不能光明正大帶回家的。看着他一言不發的坐在那兒,我卻找不到能夠安慰他的只字片語,明明就坐在觸手可及的地方,可我卻覺得他與我們離得很遠。

我和小林他們又陸續開了兩家網吧,在鎮中心幾乎成了生意最好的鐵三角,被搶去了生意的幾這老板明裏暗裏都來找過麻煩,全都被我們給擋了回去。要開網吧,就得黑白都吃得開,鎮上的好些個混混我都認識,算是在初中時期積攢下來的人脈,借着敘舊的名義我經常約着他們出去喝酒,他們手下的一些人來我們網吧上網也都是免費,消逝多年的友誼又被找了回來,并且還被利用起來。其實大家心裏都明白,我們這是在互相利用。

果然,人一長大就什麽都變了,不管你願不願意它都要變。朋友,家人,無一不在分崩離析着,各自形成一個團體,漸漸淡化,漸漸疏遠……

雖然和晨茜已經交往了有兩年,若不是她懷孕,我們應該也不會這麽着急着要結婚。她說她才不要做一個臃腫的新娘,趁着肚子沒顯出來,要趕緊把婚禮給辦了。我自然是聽她的,從得知懷孕到結婚那天,用了兩個月不到。

程遠得知我要結婚的消息後,提前幾天就趕了回來,陪着我忙進忙出,還主動提議要當伴郎。最開始我是打算讓小林來做我伴郎的,他不僅能喝,交際能力也強,當天能有他在我身邊自己也能輕松許多。晨茜說她叫了兩個伴娘,她的這個想法倒是解決掉了我心裏的猶疑不定,伴娘有兩個,伴郎自然也不能落單。

婚禮前一天,我和小林小安還有程遠聚在一起喝酒,說這是告別單身的儀式。小林一喝多就喜歡胡言亂語,他提起了在部隊裏的那些事情,說起新兵三個月裏是如何的艱苦,帶着些許感慨與懷念。接着他又說起了程遠出事後的那些事:“程遠我跟你說啊,你離開珠海以後程浩就被關了禁閉,關了整整一個星期。你知道我們這些當兵的最怕是什麽嘛?不是訓練,也不是挨打,而是關禁閉。那麽小的一個樓梯間,在裏面腰都直不起來,吃喝拉撒也全在裏面,蚊蟲就在你耳邊嗡嗡嗡的響個不停,沒有光線,沒有新鮮的空氣,沒人跟你講一句話,那感覺就他媽像是全世界的人都死光了,就你一個人還在地球上活着……”

在他斷斷續續的講述裏,我想了那暗無天日的七天,我說“夠了,都是過去的事,有什麽好提的。”

“你不讓我提,我偏要提,都這個時候你還逞個屁英雄啊,我關了三天就差不多已經瘋了,你可是關了整整一個星期,出來的時候都沒個人形了,你卻還有力氣跟我打架。我說錯了嘛,他本來就是個……”沒等他将後面的幾個字說完,我杯子裏的酒便全數澆在了他腦頂。

“這下清醒了沒,要沒醒我給你來點兒。”

小林抹了抹臉上了酒,不溫不火的沖我笑:“算了,我不說就是了。”

之後程遠對我說:“程浩,對不起。”

“你也喝多了是不是,喝多了咱們就回去,都發什麽酒瘋。”都在發瘋,誰都是揣着明白裝糊塗,人們都在不停的在尋求真相,可有些真相是殘忍的。程遠不能說我也不能說,說破了這一切就勢必會變樣。就讓這個真相在不可說中慢慢消失不見,就當它從來不曾存在過,誰都不要說,誰都不要知道。

昨夜的酒精還未盡數揮發,一大早便又起了床,帶着頭痛欲裂穿上合身得體的新郎裝。程遠和小林的伴郎服是白色的西裝,我的是黑的,我們三個裏面最好看的要算程遠,就連程欣也說他比我更像新郎倌,當然,我也是這麽覺得的。

去迎親的路上,小安開的車,和程遠坐在後面,一路上他都沒怎麽說話。後來程遠拿出手機來,說要想跟我合照,我笑了笑說他還玩這個,但還是伸出手攬住了他的肩膀:“來吧。”

我們連着拍了好幾張,我盡可能多擺出幾個表情,可發現整張臉卻僵硬得很。程遠看着手機裏的照片笑了,這是他為數不多的笑裏笑得最好看的一次,竟讓我有些恍神。像小時候一樣,我想伸手揉揉他的頭,可他好像是知道我要這樣做,輕易的避了過去。

想要接到新娘,一路上要過許多關卡,前面的都輕易的過了,到了最後一關,卻被兩個伴娘堵在了晨茜的閨房門口。她們讓我唱情歌,往門縫裏塞紅包,還讓我做俯卧撐,這些我都一一照做。不曾想這兩個姑娘難纏的很,總有辦法不讓我們進去,最後還是程遠幫我過得這關,他拉着其中一個伴娘的手說:“讓我哥進去吧,好不好。”

那個伴娘竟然臉一紅給答應了,拿出鑰匙去開門,小林悄悄湊到我耳邊說:“這可是美男計,我教的。”說完還對我眨了眨眼。也許這就是古人說的,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越是不在意的東西,便越是具有殺傷力,我不止一次的在想,如果程遠是個正常的人,那該有多好。

按照爺爺的提議,我們并沒有去酒店舉行中不中西不西的結婚儀式,一接到新娘便開車回了鄉下。這場景比我小時候觀摩過的婚禮要壯觀得多,家門口坐滿了老老少少的人,一見婚車停下,衆人的眼光便向我們這個方向投來,我抱着晨茜往家中走去,身後是炮竹與煙花的震天響聲,伴娘與伴郎走在我們身側,浩浩蕩蕩回來的迎親隊伍魚貫而入。

待晨茜換上定制的旗袍,我們便出門一桌桌的敬酒,酒事先都是程欣換好的,全是飲料和白開水。不知內情的小林喝了口葡萄汁後差點說漏嘴,在場一共三十八桌,他說喝飲料還不如喝酒來得痛快,害得他不停要跑廁所。

中午的席吃了兩三點才結束,接下來就是要拜村裏有些親戚關系的長輩,旁邊一直有人在鬧,這是習俗。這一鬧又鬧到了晚上六七點,天一黑,晚上的席又開始了。晨茜還懷着身孕,我怕她受不了便讓她先上樓休息,樓下的人就由我們來招呼。小叔不知從哪請來了一個樂隊,唱的是一些我們不怎麽聽過的老歌,一個彈電子琴的,還搭上一個拉二胡的,怎麽看怎麽不搭,歌唱得也不怎麽好聽,但親戚們卻不吝啬拿錢點歌,一首就是兩百。

程遠和小林陪着我敬完假的酒,便回到桌上開始喝起真酒,程遠說:“唱得還不如我好聽,小叔做事越來越不靠譜了,請的這是什麽樂隊啊。”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腦袋,對他說:“那今天我也為自己點一首歌,唱完了也給你兩百,行不行。”

“唱就唱,誰怕誰啊。”說完,他便跑進了院子裏,等那個人将手裏的歌唱完,他便接過話筒,幸虧他要唱的那個曲子彈琴的會,不然只能憑着一副嗓子空唱。

程遠将外套脫了,身上只剩一件純白色的襯衫,他将兩只袖子卷了起來,露出細長白皙的胳膊。他的雙頰被酒精燒得有些紅暈,家裏燈泡還是最老式的,發着暗啞陳舊的昏黃色燈光,打在他的臉上生出些朦胧不清的色彩。小林在我耳旁啧啧的打趣道:“白天的時候倒也沒覺得什麽,在這衆多鄉間人士的襯托之下,他就像個人間尤物,怎麽看都像是幅畫。”

“林清越,你眼裏是不是沒我的存在,眼珠子都要掉下來了。”小安似乎是聽到了他對我說的話,不滿的對他吼道。

“沒有,我眼裏可只有你啊。”小林迅速收回眼光,一臉讨好樣兒。

其實不光是我和小林,在場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程遠的身上,聽說喝酒能開嗓,程遠的聲音似乎有能穿透五髒六腑的魔力,就像是一股清泉緩緩流入人們的耳朵裏。

“水一般的少年風一般的歌夢一般的遐想從前的你和我手一揮就再見嘴一翹就笑腳一動就踏前從前的少年啊漫天的回想放眼看歲月輕狂啊歲月輕狂起風的日子流飒奔放細雨飄飄心晴朗雲上去雲上看雲上走一趟青春的黑夜挑燈流浪青春的愛情不會忘不回想不回答不回憶不回眸回不了頭……”

我站起身,越過眼前遮擋住視線的人群看向他,發現他也正看着我。程遠像是在笑,眼神迷離而沉醉的望向我,在這相互對視的幾分鐘裏,我心裏似乎有些東西瞬間炸裂開了,發出沉悶而躁亂的聲響。我忽而想起這些年來所發生的一切,全都生動的浮現在眼前,我想回到小時候,在我力所能有的範圍內自己薄弱的力量将他護在身後。我想一直在他的身邊,聽他委屈的告訴我誰欺負了他,背着他回家,看着他在樹上摘桑椹偶爾撇下一根扔給我……

我弄不清這究竟是一種怎樣的情愫,可它卻越燒越旺,心裏像是布滿了幹枯的稻草,一遇火便猛烈的蔓延開來,而耳旁傳來的歌聲正如狂風發作,将火勢越吹越旺。我頭痛欲裂,忍不住蹲下身來,看不見程遠後,腦子才逐漸恢複清醒。

“你怎麽了,程浩。”小林問我。

“沒事兒,可能是喝多了。”說完胃裏就是一陣翻騰,我連忙跑去後院,将胃裏的東西盡數吐了出來。眼前的一切都被夜色所包裹住,那麽真實與熟悉,我就像是剛從夢裏醒來一樣,而夢的內容已經記不清。可那股強烈的感覺還萦繞在胸前,硬生生的将眼淚扯了出來,我不住的抓着自己的頭發,用拳頭在牆壁上一下下狠狠的砸,疼痛帶給我的是片刻的安寧。我望着樓上房間亮起的燈光,卻不知道自己是怎麽了。

不知道在後院待了多久,等我回去時在場的人已經散得差不多,受邀來參加婚禮的朋友們紛紛過來打過招呼也走了,場上就只剩下家裏的人在收拾殘局。程遠醉得不醒人事,已經趴要桌上睡去,大人們都在忙也顧不上他,我同嬸嬸打了聲招呼便将他背了起來,打算送他回家。

我家在村尾,程遠家在村頭,走過去要花上三五分鐘。他似乎是醒了,用手勾住了我的脖子,□□在外的胳膊有着燙人的溫度,就緊緊的貼在我脖子上。現在背起他已經有些吃力,程遠已經和我差不多高,只比我瘦了一些。

等終于将他安置到床上時,我已是滿身大汗。他睜眼看着我給他脫鞋,用枕頭墊在他的腦袋下,始終一言不發。

我坐在他的床頭,撫了撫他的頭發,這下他沒有躲開我:“小時候将你從學校背到家裏一點都不覺得累,剛才就背了那麽一會兒,我就已經累得我滿頭大汗,我們還是真長大了啊。”說這些話的時候,我的眼睛一直停留在床頭的雕花板上,這退了色的紅木雕花床,應該是叔叔嬸嬸結婚時添置的,到這時大概也有二十幾年的時光了。

我又接着說道:“今天我結婚了,我很開心,因為有了自己家庭,肩上也多了份責任,這應該就是每個人成長之後向前走的動力。說這些可能你不會懂,但等你結婚的那天應該就懂了。小遠,我們是一起長大,所以我也希望你能擁有與我一樣的幸福,你懂嘛?”

程遠推開我的手,将視線對着天花板:“你還記得我是什麽時候不再叫你哥的嗎?”

我起身離開了床沿:“你從十三歲便不再叫哥,到現在已經九年,我知道你是什麽意思,可我的回答只有一個,我們是兄弟,第三輩也好第一輩也好,你要明白,我們是兄弟。”

“我明白,可我知道有些話今天不說就永遠沒機會說了,不過既然你已經知道,我便不再往下說了。”

我說:“你睡吧,我回去了。”

曾聽村裏的長輩說過,親人間過到第五輩便沒有了血緣,沒有血緣便可以再結親。程遠肯定也是知道了這個,才一直強調着我與他是第三輩的兄弟,也許在他心裏只要我們過到第五輩,他便敢勇于将心裏所想的告訴我。又可能是在血緣與同性面前,他找了一個比較容易突破的缺口,他一直都在用這個缺口安慰着自己,似乎忘了其它一切突破不了的。譬如我與他都是男人,譬如我是否也會同他喜歡我一樣去喜歡他。

回去的路上我便一直在想,如果他和我沒有血緣,如果他是個女孩兒,我會不會像小時候玩過家家一樣與他來一場山盟海誓,将今天的新娘換成他。可這世界上沒有如果,萬事都是早已注定好的,我和他注定要成為兄弟,也注定有些事情永遠不能說出口。

離開他家前,我聽見他輕聲說了句:“這下,我連夢都不用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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