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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閑趣

《宋會要輯稿》載:“國初休假之制,皆按令式:歲節、寒食、冬至,各假七日,休務五日;聖節、上元、中元,各假三日,休務一日;春秋二社、上巳、重午、重陽、立春、人日、中和節、春分、立夏、三伏、立秋、七夕、秋分、授衣、立冬,各假一日,不休務;夏至、臘日,各假三日,不休務;諸大祀假一日,不休務。其後或因舊制,或增建慶節,旬日賜沐,皆令休務者,并著于令。”

到北宋中期,宋朝人的假期大概是這樣的:元日、寒食、冬至各放假七日;天慶節(正月初三)、上元節、天聖節(太後生日)、夏至、立春、人日、中秋節、清明、七夕、末伏等這樣一些節日也可放假。這樣,統計起來,共有七十四天法定休假日,再加上規定的三十六天的“旬休”,總共有一百一十天休息日。這還不算官員的私假,所以整體來說,宋代人的假期餘額,多時都是充足的。

既然假多,就要找點事情做,除了前文提過那些“雅趣”,宋人還有哪些活動可供業餘消遣呢?其實花樣還真不少。下面就挑些常見的說說。

一、出游。

宋人熱愛出游。《東京夢華錄》載:“時節相次,各有觀賞:燈宵月夕,雪際花時,乞巧登高,教池游苑。舉目則青樓畫閣,秀戶珠簾。雕車競駐于天街,寶馬争馳于禦路,金翠耀目,羅琦飄香。”說的就是各個時節京城汴梁的可觀之景。而在旅游旺季的春天,各處景點更是人聲鼎沸,水洩不通,完全不亞于今天的黃金周旅游盛況。

在春日,除了繁臺、隋堤這些公共景點,汴梁城的“金明池”與“瓊林苑”兩座皇家園林,也會在三月一日至四月八日之間對外開放,“許士庶游|行”,“雖風雨亦有游人,略無虛日矣”(《東京夢華錄》)。刮風下雨也擋不住游客的腳步,倒着實體現了古人的“惜春”之情。

至于“牡丹甲天下”的洛陽,花開之時,“士庶競為游遨”,“都人士女傾城往觀,鄉人扶老攜幼,不遠千裏,其為時所貴重如此”(周師厚《洛陽牡丹記》)。盛況之空前,較之京師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僅本地人,還有不遠千裏拖家帶口來旅游賞花的,着實令人嘆為觀止。

二、看戲

宋元時期,大城市中有勾欄瓦肆,相當于現在的戲院,瓦肆中搭有許多棚,以遮蔽風雨。棚內設有若幹勾欄。大的瓦市,有幾十座勾欄,日夜表演雜劇及講史、傀儡戲、影戲、雜技等節目。每一個勾欄的內容是不一樣的,設施也不一樣。

周密《武林舊事》提到勾闌的表演包括“吹彈、舞拍、雜劇、撮弄、勝花、泥丸、鼓板、投壺、花彈、蹴鞠、分茶、弄水、踏混木、撥盆、雜藝、散耍、讴唱、息器、教水族飛禽、水傀儡、鬻水道術、煙火、起輪、走線、流星、水爆、風筝,不可指數,總謂之’趕趁人’,蓋耳目不暇給焉”。

而勾欄也不是任何“趕趁人”(演員)想去就能去,實則競争激烈,優勝劣汰。所以勾欄的節目,都是有質量保證的,這樣才能帶來穩定客流。

三、上酒樓喝酒

《東京夢華錄》說:“州東宋門外仁和店、姜店,州西宜城樓、藥張四店、班樓,金梁橋下劉樓,曹門蠻王家、乳酪張家,州北八仙樓,戴樓門張八家園宅正店,鄭門河王家、李七家正店,景靈宮東牆長慶樓。在京正店七十二戶,此外不能遍數。”

所謂正店,是取得官方釀酒許可的酒店(宋代實行“榷酒”制度,私自釀酒違法),餘下的,就是腳店。正店為顧客提供餐飲服務、零售酒水,同時也向“腳店”批發自釀酒水。

一般來說,正店規模較之腳店要大,能容納大量酒客,門面裝飾講究。根據《東京夢華錄》,京師七十二家正店,不僅規模大,而且各具特色。規模最大的樊樓,“三層相高,五樓相向,各有飛橋欄檻,明暗相通。”,華麗壯觀,成為“京師酒肆之甲,飲徒常千餘人”。遇仙酒店“前有樓子,後有臺,都人謂之’臺上’。……

酒店的布局類型大體有以下幾種:

樓房型----以二至三層的樓房為主,樓下布置散座,樓上分隔為小室,宋代稱閣子。宋代有很多豪華酒樓,如汴梁有豐樂樓和欣樂樓,前者由五座三層樓組成,用飛廊連通,後者大門和樓之間設百步柱廊;宿州有跨街的清平樓;相州有夾街對峙的康樂樓和月白風清樓。

宅邸型----店內有若幹院落和廳堂,廊庑也多做成單間閣子,可同時供若幹宴會用。庭院上部罩以天棚,下設散座,有大宴會可在院中設戲臺演戲。

花園型----在園內建軒館亭榭,種植花木,房屋使用靠背欄杆,附有亭榭、池塘、秋千、畫舫,頗有園林特色。

而上等酒樓,自也不僅是徒有虛表。飲食和服務,從當代人的角度看,也是相當高端了。

《東京夢華錄》記載的點菜、上菜畫面:“客坐,則一人執著紙,遍問坐客。都人侈縱,百端呼索,或熱或冷,或溫或整,或絕冷、精澆、臃澆之類,人人索喚不同。行菜者得之,近局次立,從頭唱念,報與局內。當局者謂之’檔頭’,又曰’着案’訖。須臾,行菜者左手權三碗,右臂自手至肩馱疊約二十碗,散下,盡合各人呼索,不容差錯。”(啧啧,都不敢想這服務費……)

除此,餐具也有講究:“如州東仁和店,新門裏會仙樓正店,常有百十分廳館,動使各各足備,不尚少胭一件……凡酒店中不問何人,止兩人對坐飲酒,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副,果菜棵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銀近百兩矣。雖一人獨飲,碗遂亦用銀盂之類。”全副銀餐具,實在奢侈!

四、狎妓

宋代著名的狎妓人士,宋徽宗認第二,沒人敢認第一。皇帝都這樣,那文武百官與平民百姓,就不用說了。

表面上看,唐宋很多文人都和妓|女過從甚密,甚有詩詞唱和為證,所以給人印象,似乎狎妓在那個時代應該極其尋常。但實際情況卻是,宋代官員狎妓,說不上多光彩,甚至可能犯法。宋律有明确規定,官妓雖然可以侍宴陪酒,但“不得私侍枕席”,違者,十年內不得升官!更不用說強迫官妓獻身的,自還須受嚴懲。

這樣,果真就能杜絕官員狎妓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因為宋代文人仕宦,狎妓的例子乃是比比皆是,不要說宋東坡這種風流名士,就算文士楷模範仲淹,也不乏類似經歷。至于他們究竟是怎麽操作的,才能導致豔遇官運兩不誤,我想,不外乎兩種情況:

一則,應該是兩廂情願,關起門來做的事,你知我知不往外說,誰還能追究?(歐陽修、宋祁、蘇轼之流:“你說關起門來幹嗎?做詩填詞呗!填完幹嗎?各回各家,各睡各榻!)不過話說回來,宋律似乎沒說一般官員不能狎私妓,就算有,那将私妓贖回來當小妾,問題不就迎刃而解了麽?(我隐約記得,“紅杏尚書”宋祁有一妻六妾,那問題來了,蘇轼一生有多少姬妾呢?)

第二種可能,或許真是泛泛之交(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你個鬼!),只是公宴上舞樂助興,唱合兩曲詩詞,回到房中再聊上半宿,各自去睡,自不犯禁。據說範仲淹與他那位紅顏知己就是如此,兩人從女方十四歲相識,幾經胭脂傳情、促膝夜談、分分合合,直到數年後,才在範的老友撮合下喜結連理,彼時女方竟還是處子之身!聽過這個故事,我對範公的佩服又上一個臺階。

五、逛街

北宋都城汴梁,所謂“八荒争湊,萬國鹹通,集四海之珍奇,皆歸市易,會寰區之異味,悉在庖廚。”(《東京夢華錄》),商品經濟非一般發達,逛街自然是很爽噠,而且除了名流街大商鋪,宋代和前朝相較,還有一個大優勢,就是:解除宵禁,晚上也可以随意出門嗨啦!

《東京夢華錄》記載的州橋夜市:“夜市北州橋又盛百倍,車馬阗擁,不可駐足……自州橋南去,當街,水飯、爊肉,乾脯;王樓前,獾兒、野狐、肉脯、雞;梅家、鹿家,鵝、鴨、雞、兔、肚肺、鳝魚包子、雞皮、腰腎、雞碎,每個不過十五文”,“至朱雀門,旋煎羊、白腸、鲊脯、凍魚頭、……直至龍津橋須腦子肉止,謂之雜嚼,直至三更。”,“冬月雖大風雪陰雨,亦有夜市:子姜豉、抹髒、紅絲水晶脍、煎肝髒、蛤蜊、螃蟹、胡桃、澤州饧、奇豆、鵝梨、石榴、查子、榅桲、糍糕、團子、鹽豉湯之類。至三更方有提瓶賣茶者。蓋都人公私榮幹,夜深方歸也。”

熱鬧的夜市,使汴京成了一座不夜城,冬天下大雪也照舊營業。夜市一般會開到半夜,不僅是閑來游逛的人,晚歸的上班族回家不想做飯,順路拐去夜市吃點什麽,一個串兒才十來文錢,性價比不可謂不高,而且看上去,滋味也都是蠻不錯的哈。

六、賭博

宋朝禁賭,而且刑罰之重,是為歷代之最。

“淳化二年閏二月己醜,诏京城蒲博者,開封府捕之,犯者斬”(《宋史.太宗紀》)

“開櫃坊(賭場)者,并其同罪”。(《宋會要輯稿·刑法志》)

對于賭博者,刑罰最重時,在京城聚賭一律砍頭。開賭場的,和賭徒同罪。但這,依舊無法遏制宋代人賭博的熱情,實際上,從始至終,宋朝人就沒斷過賭!但賭博不是違法嗎??倒也不盡然,這要看時間。

《東京夢華錄》提到,每年元旦(春節)、冬至、寒食這三大年節,朝廷會放關撲三日。關撲,就是賭博。

關撲的規則很簡單,通常是商家和顧客對賭。顧客掏錢出來作為賭注,然後通過擲銅板來決定勝負。在賭博開始之前,顧客會和商家講好規則,然後進行游戲,以擲出銅板出現背面的數量來決定勝負,贏了就拿走商品,輸了,顧客之前拿來作注的錢就是商家的。

這種賭博發展到後期,幾乎所有東西都可以拿來下注:“有以一笏撲三十笏者。以至車馬、地宅、歌姬、舞女,皆約以價而撲之。”賭注之大、賭法之刺激,令人欲罷不能。所以每到合法的關撲日,相關博|彩場所乃是人流如潮、摩肩擦踵,男女老少一湧而至,争先恐後一試運道。

但這好日子一年也就那麽幾天,自然遠遠滿足不了大宋民衆的博|彩熱情,所以舉國上下,各種地下賭坊自然還是不少見的,尤其到了禁賭不那麽嚴格的時期,很多賭坊都開到了鬧市的酒樓中,不過當然不敢明目張膽。不過,話說回來,對于禁賭這回事,還就有人不鳥,比如下面這三位大佬:

大佬一:宋仁宗

宋仁宗嘗與宮人博,才出千錢,既輸,卻即提其半走。宮人皆笑之曰:“官家太窮相!既輸,又惜不肯盡與!”仁宗曰:“汝知此錢為誰錢也此非我錢,乃百姓錢也!我今日已妄用過百姓千錢!”見《北窗炙輠錄·卷下》。

堂堂天子,愛賭就算了,賭輸了賴賬就有些不該,而被宮人取笑“窮相”時,竟還振振有詞:“這錢是百姓的,妄用太慚愧!”這……官家,您真不覺得,這吃相,有點稍微太難看了麽?

大佬二:遼興宗耶律宗真

如果說上面那位只是小賭怡情,則這位,就……

史載興宗與其弟耶律重元賭博,一場鬥鵝的賭資,動辄就是成千上萬貫!如果此刻你已被驚到,那下面請托好自己的下巴:興宗某場賭博,一下輸給弟弟數座城池,且下場就爽快兌付!

所以較之上面那位,兩人賭品可謂立見高下,只君品麽,就……見仁見智吧。

大佬三:寇準

這位大佬嗜賭,流傳最廣的例子應是這個:

宋真宗鹹平二年,遼兵大舉入侵,眼看要打到開封城下,宋真宗驚恐,甚已準備接受大臣們的建議遷都。而在這生死存亡之刻,宰相寇準竟然不見了,真宗問後才知,他竟是在家喝酒賭博!自然納悶,命将之宣入宮問策。寇準前來,風輕雲淡,神态自若,對于退敵,只道四字:“禦駕親征!”,真宗原還猶豫,但想其人此刻還能喝酒賭博,必然是胸有成竹,遂從之谏,下旨親征。

到了戰場,一看契丹人來勢洶洶,皇帝又驚恐了,幾次三番想退回去。而寇準卻不聞不問,穩坐營中,依舊喝酒賭博。宋真宗聞知,懸起的心就又放下了,甚還在寇準鼓勵下,鼓足勇氣上了幾次城樓激勵士氣。最終契丹人敗退,親征宣告成功。

此事雖帶些傳奇色彩,但寇準好賭卻是名聲在外,不過好在,其人并非不知節制,在賭事上素能把握分寸,不至妨礙政務,則所謂怡情,也就無可無不可吧。

七、八卦

欲說八卦,就必須說到宋朝的“小報”(以下摘自網絡)。

兩宋首都的中産階級家裏,往往有兩份報紙:一份是官府的“朝報”,相當于現在的黨政刊物,一臉嚴肅;一份是私人辦的“小報”,相當于如今的娛樂周刊,往往爆出“朝報”不願報或者不敢報的宮廷秘史、名人八卦等,特別博人眼球。

“小報”這種娛樂刊物,最早出現于北宋末年,盛行于南宋,由于是私人經營,沒有政府補貼,也沒有友情贊助,那時又不流行打廣告,所以賺錢的唯一手段就是擴大發行。為了提高銷量,“小報”老板們開發了一大批專兼職狗仔隊員,每天定時蹲點,采集各色新聞。

狗仔隊員們各顯神通:有專門找太監宮女打聽皇帝和他的72妃之間的情感糾結的,即所謂的“內探”;也有到朝中各部打聽官員任免情況、受賄與否、有沒有養小老婆的,即所謂的“省探”;還有到各衙門特別是到監獄大牢打探兇殺案進展情況的,即所謂的“衙探”……

可不要小瞧狗仔隊的膽子。宋徽宗大觀四年(1110年),他們就制造了一則驚天新聞。當時民間對奸臣蔡京的意見很大,為了滿足社會輿論需求,“小報”假冒徽宗的口氣發布了一則抨擊蔡京的诏書,說“蔡京目不明而強視,耳不聰而強聽,公行狡詐,行跡谄谀,內外不仁,上下無檢”,還報道說,蔡京及其同夥已經被皇帝一網打盡。蔡京很無奈,連開N場新聞發布會,才澄清了事實。

後來,南宋道德标兵朱熹也中槍了。那時候,南宋官方要求全國上下都要學習其“存天理、滅人欲”的偉大思想,朱夫子剛在“朝報”上發表了幾篇關于加強精神文明建設的學術論文,“小報”的頭條就爆出他與兒媳偷情的消息,不久又說他争風吃醋差點把著名公關小姐嚴蕊給殺了。事情都寫得有模有樣,以至于朱熹連續幾年都榮登南宋娛樂人物風雲榜。如今,歷史的真相我們已無從考證,不過朱熹因此受打擊不小,據說還被辭了官。

“小報”靠着這種博人眼球的八卦新聞,吸引了大批忠實讀者,上到政府高官,下至平民百姓,都“性喜新而好奇”,皆以“小報”為先,以“朝報”為常。有時候,皇帝組織官員們開會,準備發布官員調整名單,還沒開口,就有人在底下竊竊私語:“今日某人被召,某人罷去,某人遷除。”這種“未蔔先知”的能力,很讓皇帝顏面掃地。

因為“小報”的影響力太大,嚴重沖擊了“朝報”的效果,加之狗仔隊的道德操守也不高,時不時會報道一些假新聞,所以南宋統治者決定全面禁止“小報”發行,規定凡是私下看“小報”者流放500裏,告發別人看“小報”者賞錢200貫。但由于“小報”确實很受市民喜愛,甚至許多政府公務員也以看“小報”為樂,所以雖然明令禁止,“小報”仍暢銷不衰。

綜上所述,小報就是提供宋人八卦消息的源頭,大大豐富了宋朝人的精神生活。而從小報禁而不止的情況,多少可窺見,在宋人的楚楚衣冠之後,藏着的,實在是較之21世紀吃瓜群衆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一顆八卦心!

眼睛累,此章到此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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