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速
语调

第2章

那美妙的樂曲仿佛是有人在低聲吟唱着神聖的喪歌。

出于某些不能言說的原因,我不能告訴你們我到底是去哪裏參加了他的葬禮。因為我知道,一旦某件殘忍殺人案的真兇說出他去過什麽地方,并且被人知道的話,這個地方可能就沒有人願意去了。只因我深知這一道理,還是出于對社會的最後責任,我選擇了合适的沉默。一如當初我拿着尖利的水果刀抵住他的喉嚨的時候,他用受傷的眼神無聲地問我:“你為什麽不相信我”一樣。

今天天氣不錯,陽光明媚,雖然是盛夏,但溫度卻格外的溫暖,不過興許再過幾天這座緯度極低的南方城市就要發布高溫黃色預警了。

所有來參加葬禮的悼念者都手捧着一束白玫瑰,表情肅穆,步伐凝重。

看啊,程璟,他們是多麽為你難過啊!你這個騙子難道不應該從土裏爬出來跟他們表示誠摯的感謝嗎?

更為可笑的是,他們居然百分百地相信我這個主持葬禮的人,只因為我跟你關系最好。

這些悼念者裏,就屬我媽哭得最厲害。

這麽多年了,我真想問問她,到底誰是她親生的兒子?如果有一天我慘死,她會不會也會像現在這樣撕心裂肺地為我灑淚?

她甚至還抱着我跟我說:“谯疏啊,你一定很難過吧?”

“是啊。”我輕輕地回答。其實我的心裏在想:不,我一點都不難過,甚至還有點高興。如果情況允許的話,我可能還會想要笑出聲來。

是啊,我一貫擅長僞裝,不會有人知道我背地裏是怎麽欺負你的。

看啊,老天,我欺騙神明的手段多麽高明!

你也實在是好欺負,我說不準告訴別人你居然真照做無誤,人善活該被人欺!

傍晚時分,從墓地回來時我已經疲憊不堪。我完全沒有想到一個人的離世導致我需要應付這麽多無聊的人。早知道我就讓你好好活着了,我也好省去這些烏泱泱的麻煩。

可是沒了跳動的心髒,一個人要怎麽樣才能存活于世呢?

下了車,我依舊站在那株開得正燦爛的櫻花樹下,路邊有一個打着昏黃光芒的太陽能方塊形路燈。街上一個人都沒有,不知道是不是被那起殺人案搞得吓破了膽。好在有這燈陪着我,我也不至于這麽孤單地捱過這等待的漫長時光。

是的,我在等人。

更為準确地說,我是在等待那輛神聖的警車。

從看到新聞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應該在這裏乖乖等待它的到來,等待法官們通過各種衡量之後對我的嚴厲審判。

在多數人的心裏,寫有“POLICE”字樣的警車永遠是崇高、莊嚴的标志,可在我這有罪之人的心裏,它不過是一輛帶我走進牢獄走上行刑臺走向打開的地獄之門的一個交通工具罷了,談不上有多麽敬重。

空氣中有一股讓人窒息的濕熱氣息,以我對這座城市二十六年的了解,這是要下大暴雨的征兆。

又是一場大暴雨。

當不知從何處冒出來的一大群飛蛾以壯士斷腕的勇氣不顧一切地撲上那路燈的閃亮燈泡時,鳴笛的警車閃着刺眼的紅燈終于朝這個方向開了過來,在我旁邊不到三米處停下,接着我聽到一聲輕微響動,有人打開了車門。

我絲毫不畏懼那刺目的雙閃,心裏很平靜地走了過去,伸出了我的雙手主動讓警員來拷我。

在做出這個動作之前,我并沒有像那些為了遮醜的罪犯一樣脫下我此時正穿在身上的這件剪裁得體精致優良的西裝外套來阻擋我向車內的警官伸出的兩只白淨又修長的手。我也不屑于此。

奇怪,當坐在駕駛座的男警察挺直身體目視前方重新發動車子向前駛去時,看着街上的夜景以及一閃而過但不同地方總會總是出現的霓虹燈,我的心情居然依舊格外平靜,鎮定得就連我本人都覺得有點不可思議。

我戴着手铐,轉身,擡頭向上看,看到閃着熒光的二十三層樓,不知怎麽的,我的眼眶突然有些熱,心裏不可抑制地想到了那一天。

6月2日。

門牌號是2301。

一陣輕柔低沉的弦樂四重奏從隔壁的起居室裏傳出來,那美妙的樂曲仿佛是有人在低聲吟唱着神聖的喪歌。

Death and the Maiden.

舒伯特第十四號弦樂四重奏——《死亡與少女》。

曲裏充斥着掙紮、撕扯與恐慌,緊張的氣氛能夠讓聽者的呼吸跟着起伏,然後屏氣,最終心髒停止了跳動。

樓上,不能準确地判斷到底是二十四層還是二十五層,亦或是樓下二十二層,實在是忍無可忍的住戶正蠢蠢欲動地想要對着窗口向外大喊。

我把沾血的刀放在洗手臺上,随意地洗了手之後從浴室裏走出來,在客廳的燈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鏡子裏的我的臉上滿是亮晃晃的汗水,我走到淩亂的卧室,用顫抖的左手關掉了不知道什麽時候定下的鬧鐘。

滴滴鮮血從我赤着的手臂滑下,滑到手背上,再流到指尖,然後滴落在地,導致我所經之處,處處開滿了紅色妖冶的彼岸花——神秘的地獄之花。

外面,窗外的空氣裏傳進了不甘心的關窗聲——因為他們沒有罵到人,內心的憋悶無處發洩。

死亡樂曲的來源是程璟的手機。

說起來這手機還是我給他買的。

最新款。

鬧鐘顯示淩晨一點半。

難道程璟居然算好了自己的死亡時間?

我不信。

我承認,那一刻我的心情是有些隐隐崩潰的痕跡的。

我不敢把我的手蜷縮起來去注視它,因為我知道指甲縫裏還有沒沖洗幹淨的血液。

也許是充滿恨意的熱血。

因為我到現在依舊能夠感受到它們的炙人熱度。

除我之外房間裏還有另外的喘息聲,那只毛皮純白的狗正半死不活地趴在浴室門口,正眯着眼看我。

我很快地就鎮定下來了,思考到了下一步應該怎麽進行。

暗夜寂靜。

四周都是靜的,就連空氣都停止了流動。

我轉身走回了浴室。

從逸禾小區到警察局只花了很短的二十分鐘,路上也沒有堵車。

坐在我旁邊的是曹毅,是我的大學同學,畢業後響應國家號召去服了兩年兵役,之後選擇在本地當了一名警察。這是他的夙願,現在終于得到實現了。

我也許是最不畏警局的一個殺人犯了吧。

在被押進看守所的時候我始終擡頭挺胸,昂首向前,步伐穩健,一如往常。

看守所裏,我在窗子裏,訊問人員在鐵栅欄外。

我坐着,他們也坐着,并沒有什麽不同。

“這本是他的日記。”沒有厲聲讨伐,只有一句簡簡單單的開場白。曹毅抓起那桌子左上角位于散發着柔和光線的臺燈下的一本封面精致又美觀、簡樸又大方的牛皮本子,在我的面前揚了揚,“我們在他的寝室裏找到的,被他當做寶貝一樣壓在枕頭下面。你難道不想看看他到底寫了什麽嗎?”

我看到那個本子之後突然開始劇烈地掙紮起來,雙手十指拼命打開,仿佛想要抓住什麽東西。

曹警官給獄警使了個眼色,讓獄警用別在腰間的那一大串鑰匙中的第八條鑰匙給我解開了手上的手铐。

我搖搖晃晃地站起來,跌跌撞撞地向前走去,用顫抖的雙手接過了那本仿佛有萬噸重量的日記本。

上面還纏着一條黑色的軟綢帶。

此刻我只覺得手心發燙,仿佛手裏拿着的不是輕飄飄的紙張,而是燃燒着地獄烈焰的血紅烙鐵。

這是一本寫滿了字的日記本,從封面的磨損程度以及紙張的泛黃程度可以知道這本日記本陪着主人走過了漫長的時光。

我像一個虔誠的宗教信徒一般一頁一頁地翻開,仿佛我正在上帝面前領取聖餐。

“2010年2月20日,星期六,晴。

今天哥哥教我彈了我最愛的鋼琴曲《致愛麗絲》,哥哥的手真的好好看,我一下子竟然看癡了,根本沒有注意到他跟我說了什麽。等我從好聽的曲子中回過神來時他已經摔門而出了,怎麽好好的就生氣了呢?而且晚飯時哥哥也沒怎麽理我,吃得也很少,阿姨說現在是長身體的時候,我們要多吃一點才能長高高。哥哥是不是生我的氣了呀?”

這一天我記得,是程璟的十三歲生日。

我顫抖的手繼續往下翻,只覺得力氣快要被抽走了。

“2010年9月6日,星期二,陰轉中雨。

今天哥哥又生氣了。起因是昨晚我不小心掉進了下水道,差點被水沖走,我說是我不小心掉下去的,可清姨查看監控錄像之後卻問是不是哥哥推的我,我還沒來得及回答,清姨就訓斥了哥哥。真的是我不小心掉下去的,不是哥哥推的我。他只是輕輕地甩了一下手而已,是我不小心滑倒了。哥哥別生我氣了好不好?”

我也記得這一天,那時我心情煩躁,因為老師布置了很多作業,導致我的書包變得很重,走起路來慢得就像烏龜。走在後面的程璟想要幫我背書包,被我拒絕了之後又追上來,我心煩得很,就用力推了他一把,誰知道他掉進了下水道裏,還差點被湍急的地下水給沖走。他這個傻瓜,大可在媽媽面前說出事實,為什麽要維護我?大傻子。

“今天哥哥......”

“哥哥今天......”

......

我快速地翻到後面,時間軸來到了2015年2月20日。

那是個特殊的日子。

“今天我十八歲啦!在經過了正式的成人禮,到孔廟拜過孔夫子之後我終于是個正兒八經的成年人了,終于有了屬于自己的感情秘密,但對誰都不能說,除了我哥。但是我卻不敢讓他知道我對他的愛戀。在這個重要的日子裏,我除了幸福之外又感到深深的痛苦,因為我知道哥哥是永遠都不會喜歡我的。”

之後程璟又用一條黑色的橫線隔開,又加了一段:

“我到現在都不敢置信,我哥剛才!親我了!親我了!親我了!開心的事情說三遍!我是在做夢嗎?就在浴室裏!天吶!!!”

可是那天我只是蜻蜓點水地碰了他的唇,他為什麽可以這麽開心?我并不是能逗人發笑的魔法師。

這本從少年時代就堅持的日記本已經記錄了十二年的青蔥歲月。從十歲到二十二歲。

最後一頁。

“2019年5月26日,星期六,陰。

我始終溫暖不了我哥,我是個沒用的火爐。對不起,哥哥。我沒能給你帶來光亮。對不起。”

後面還有一個已經被劃掉了五六遍又一次次寫上的句子。一筆一劃都是不甘心的認輸。

“我哥不愛我。”

他的每一天都與我有關。

他是那麽的愛我!

再往後翻就沒有了,因為時間永遠停留在了上個星期六。

我抱着這本珍貴的日記本,終于忍不住嚎啕大哭起來。

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一個人居然可以哭得這麽厲害,就像天塌了一樣,就像,我想讓我的聲音傳到那高大皂莢樹的枝頭,傳進他講究的墓地裏,搖晃他的那塊矗立在紅色土壤上的上面用金色顏料篆刻着姓名與生卒年份的大理石墓碑,用撕心裂肺的哭喊聲把他吵醒。

人死一去到底何時可歸?

關于這個叫人心碎的故事,恐怕得從頭開始說起。

看到這裏大家應該知道發生了什麽吧......不過故事大概還有十二萬字才會結束,前面這三章并不代表故事最後的結尾,我跟他們倆一樣還有漫長的一段路要走。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