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晚上回房時路過程璟的房間,看到他趴在窗口,任由那雨水嘩啦啦地飄進屋裏來。
回到家時,雨依然在下,大有不下個三天三夜就不會停歇的架勢。
晚上回房時路過程璟的房間,看到他趴在窗口,任由那雨水嘩啦啦地飄進屋裏來。
我的戒指不見了,心情正煩躁得很,讓陳伯在莊園裏進行了地毯式的排查之後也見不着。外面雨下得這麽大,雷還一直打,就算想去外邊找也是不現實的。
“你在看什麽呢?”無聊之際我問他。
“哥哥,”他回頭,漆黑的眸子瞪大了看着我,“那只小狗還蹲在門口呢。”
我走進去——這是我第一次進程璟的房間,裏面濃霧般彌漫的都是他身上的六月栀子香,我在他旁邊站定,看向窗外,那只小狗狗真的一動不動蹲坐在鐵栅欄門口。烏黑的圓瞳正朝着我們這邊看,淺紅的舌頭伸出來呼哧呼哧地喘着氣。
鐵栅欄門內,離得最近的是亮着紅燈的門衛亭。年輕的門衛正靠在桌子邊上枕着半邊胳膊打着盹兒。
閃電劃過,我看見它的嘴裏閃過了什麽亮晶晶的東西。
“哥哥,那是一枚戒指!”程璟伸出手指着那枚我也看到了的銀戒。
“陳伯!”我聽完程璟的話,轉過身來邊跑下樓邊喊:“快讓門衛開門,把那只狗放進來!”
十分鐘之後,那枚戒指已經被女傭洗幹淨之後放在我的面前了。
在鋪墊着柔軟絨布的楠木盒子裏,戒指依舊完好如初。沒有磕磕碰碰的痕跡。我戴上它,依舊是松了一小圈。
一樓大廳的門口,純白狗的面前放着一個上寬下窄的鐵盆,裏面放着幾根牛腿骨。
它撿回了我的戒指,這是它應得的獎賞。
程璟穿着青草色的睡衣蹲在旁邊看它,想摸卻又不敢摸。
“......”我看着小心翼翼的程璟,第一次覺得有些無語。于是我下了一個重大的決定。
“就先養着吧。”我說。
“謝謝哥哥!”程璟依舊蹲在地上,但扭過頭來跟我說,表情很是驚訝,但更多的是驚喜。
那只狗朝着我吐了吐舌頭。
呃......
謝謝你了,小狗狗。我在心裏對它說。
“你不準摸它。”我上樓前下了最後一道命令。
“保證不會摸的!”他拍着自己的胸脯,但用力過猛,差點把自己拍得岔過氣去。
我背對着他,偷偷咧開嘴笑了。
“哥哥,你給那只白色的小狗狗取個名字吧。”晚上十點鐘,睡覺前程璟側着身到我這一邊問我。
我看着天花板想了一下,說出了一個很不負責任的名字:“就叫臭臭吧。”畢竟一開始見到它時它身上這麽臭,就像是從臭水溝裏剛剛撈上來的垃圾一樣。
然後我看到程璟居然還認認真真地點了頭,仿佛我取的是個絕世好名似的。
嗯......我覺得我取的這個名字也挺好的。起碼切題。完美地符合題意。不過後來我又把名字換成了“肉肉”——以此來紀念我那離開的小小穿山甲。
随後我在程璟的注視下關了燈。
有時候我總覺得程璟看我的眼神怪怪的,但到底怪在哪裏吧,我也說不上來。總之每當我看到他眼裏散發的奇異的五彩光芒的時候我都會将它當成一種錯覺。
一定是看錯了,我會這樣想。
因為我不相信這個世界上,至少在我認識的人的圈子裏,會有跟我一樣早熟的小孩兒。
又過了一個月,二零零五年的清明節終于來臨了。
四月四日,又到了去林山上的墓園祭奠爸爸的時候。而每年的這個時候,不管媽媽的業務到底有多忙,她都會将這兩天的時間空出來——她和爸爸,這對過早便陰陽相隔的少年夫妻,總有說不清的話。
我爸去世的時候我才三歲,不太能記事。我對他唯一的印象就是抱着我的時候他的黑胡子特別紮人,再有就是我媽抱着我坐在手術室的門口嚎啕大哭。
這将近六年的時間裏,殘酷的光陰硬生生地把我媽打磨成了一個辦公室裏的強者,金融界中的佼佼者。
誰都想不到,她曾經懦弱地躺在一個男人懷裏乞求保護過。
我站在我爸的墓碑面前,淡漠地看着我媽給我爸倒上一大碗的茅臺。
陳伯也算是我家的老人了,在我爸開始創業的時候就一直跟着他,我爸發達之後他也沒想過要跟我爸謀個一官半職,只想留在莊園裏當個清閑的管家。他就曾經跟我說起過,我爸是個酒鬼,逢酒必喝,一喝就得喝個夠——這嗜酒的毛病也是導致他過早離世的原因。
我媽雖然恨我爸早早地就把一大攤子家業抛給她,但在這個肅穆的節日裏,她還是選擇給我爸帶上了我爸最愛喝的茅臺。
“疏兒,跪下。”我媽沒回頭,一邊繼續斟酒一邊對我說。
我聽話地跪了下來,對着我爸俊朗無雙的面容磕了三個響頭。
陳伯在我旁邊,都四十好幾的人了,眼淚還是不要臉面地撲簌撲簌往下掉,差點滴到了那燃着的香火上。他右腳往後,帶動全身往後挪步,遠離了那香火。
我爸的面前已經倒上了五大碗的酒。
“行了,”我媽抹了把眼淚,扶着我左邊的胳膊跟陳伯說:“老陳,你帶疏兒走吧,我想跟逸岷聊會兒。”
逸岷,是我爸的名字。
“哎。”應罷,陳伯就帶着我往山下走了。
下山的時候,我回頭看了一眼這個華麗的墓園。本文由路吧期午零疚妻貳衣連載偌大的場所中,只有我爸的墳頭最幹淨,沒有雜草叢生,也沒有亂木橫長,有的只是那高挂枝頭的陰魂幡,還有那燒不盡的紙錢。
我再看了一眼我媽的背影。心想:女人大抵總是刀子嘴豆腐心的。
到現在,我才有點點相信陳伯說的我媽愛我的話。
也許她真的愛我。
回到家裏,看到程璟在這細雨紛紛的時節裏正在草地上學踢足球。
穿着小小的釘鞋,正在練颠球。但是才剛開始練可能有些不熟練,他一次只能颠一個球就從他腳下溜掉了。
五號比賽用球,對他的小身板來說還是大了些。我甚至覺得那球比他還大個。
想罷,球滾到了我的腳邊。
肉肉搖着尾巴來到了我面前,用前腳一下一下地把球踢回程璟那邊。
我真應該向肉肉道歉,沒想到它居然是一條如此通人性的狗狗。
“肉肉你好厲害!”程璟摸着肉肉的頭說着,然後他起身,表情很是驚喜地跟我說:“哥哥,你回來啦!”
經過這一個多月來的努力,程璟已經被我勉為其難地允許摸肉肉了。
“嗯。”我淡淡應了一聲,走到那個球的旁邊——現在那球已經滾到了他的腳邊,我右腳踩在球上,向下一滑,颠了起來,順暢地連續颠了二十個。
“颠球的時候要稍微彎腰,用腳背踢,這樣颠球的效果會好很多。”我跟他說。
“嗯!”程璟聽完後在原地試了一下,發現效果真的好了很多,但距離像我那樣一次性颠二十多個還很有距離。他還小,以後有的是練習的機會。
擡頭看天,這綿綿細雨始終沒有要收的勢态,落在人的頭上就像是鑽石樣的水珠一般。此時正逢春夏之交,南景市還在入夏的邊緣試探,春天卻硬是不讓夏天進門,于是現如今還頗有些涼意。
程璟穿着短袖,額頭上已經滲出了些細密的汗珠。
程璟身體比較虛弱,要是再這樣踢下去,他很可能會感冒的,到時候又一張抽紙一張抽紙地擦個不停。
“回去換衣服。”我跟他說。
他聽話地收起了球,跟我一起進門。
但我這個只比他大一歲的兄長,明明我的體質比較好一些,中招的卻是我。
是的,在半夜裏,我發燒了。
還直說胡話——這些是陳伯三天後告訴我的。
體溫四十一攝氏度。
這個要死的溫度。
本來就是留在家裏給小孩子治治感冒咳嗽等小毛病的家庭醫生一時也慌了,建議陳伯立刻把我送到醫院裏去,她緊張兮兮的神情吓得陳伯馬上驅車将我送到了最近的省醫院,程璟不顧陳伯阻攔,硬是要随同。
車子開得飛快,胃裏在翻江倒海地翻滾,一陣兒一陣兒的,我難受得直想吐。
到了醫院,醫生說幸好送來得及時,要是再晚來一會兒,我的小命就要不保了。
大家都稍稍地松了一小口氣。
如此說來,我也是在鬼門關撿過一條命的人了,從今以後所活的命數就當是賺回來的了。
在昏昏沉沉的時候,我看見程璟卧在我床邊,眼睛紅得就跟熟透的西紅柿一般。啧,還腫起來了,核桃似的。真是,就這點出息!
有那麽一瞬間,我想擡擡手幫他擦掉眼淚,跟他說:“別哭了,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哭的時候很醜?”
但我就算想擡也無力擡起,真是病來如山倒,我覺得頭沉得厲害,全身都沒有力氣,就跟被抽走了一樣。
恍惚中我的視線從挂着的吊瓶向下轉到了程璟的眼睛,他的眼睛因為被淚水洗過而顯得更加的清澈透明宛如一片淨水湖泊了。我看到他的嘴唇一張一合的好像在說什麽,但我沒有聽清,因為一陣暈沉沉的困倦感覺襲來,我很快地就睡着了。
“哥哥,我洗......”
洗什麽?洗衣服?有什麽衣服要洗?我們家什麽時候讓你洗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