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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

結束了本應該是五分鐘,實際上更像是十五分鐘的采訪後,我收拾起相機,迪安在我身邊大搖大擺地繞來繞去。艾瑞克一邊忙着飛快地在手機上打字,一邊整理他的磁帶錄音機和文稿。

當感覺到一只手搭在我肩上的時候,我驚得差點把相機包掉到地上,拇指來回的撫觸讓我凍結在原地。

迪安貼近我輕聲耳語:“不如我們兩個單獨待會兒?”

哇喔,多麽高高在上。這大概是搖滾巨星們約炮時說的最屈尊纡貴的話了

“如果我說不呢?”這就是我的回答,我聳肩抖掉他的手,抑止住一陣顫抖。

“我會把你介紹給樂隊裏其他成員的。”他語氣中的笑意曾迷得我神魂颠倒,現在也依舊是,只是我已經不再上套了。“如果你想要的話,我甚至可以為你單獨來場演出。”

“不用了謝謝。”我低聲地說,舌頭有點打結。天,我是真的緊張,我把眼神移向了別處。

他挑起眉毛:“哦,抱歉,我以為你是彎的。你不恐同對吧?”他輕笑着問。

就因為我拒絕了他,我就一定是直男?

“看到那邊我的朋友了嗎?”我指着艾瑞克,他正滿臉好奇地看向這邊。“他完全就是‘彎’的代言人,我認識的比他還彎的人就屬我自己了,所以不,我不恐同。”

“噢。”迪安将雙臂環到胸前,皺起了眉。“所以你們兩個是一對兒?”

我輕笑一聲,搖了搖頭,繼續收拾相機。

迪安靠得更近了點,他的體溫就像一陣溫柔的浪拍般傳到我的後背。我原以為搖滾明星都是一身酒汗的臭氣,但我從迪安身上聞到的只有他獨有的氣息,而且這氣味一點都不壞。他的味道不同于他舊時,也許是因為那時他還是個男孩,而現在已經長成一個男人。我恨他,全身心地恨着他,但我更恨的是我那輕易受他影響繼而背叛了自己內心的身體。我通常幹燥的手心現在濡濕了,我的胃正在翻騰,我的腦袋天旋地轉。我覺得自己又變回了十三歲,這令我很是氣惱。

“怎麽,就因為我對你不感興趣,我就必須得是直男或者有主了?”我幹脆地反問,手伸向門把。

當他的手覆上我握着門把的手時,好幾個想法冒出來在我的腦海裏掙紮。想一拳打在他的臉上;想沖他大喊他是怎樣傷害了還是一個孩子的我;想踢爆他的蛋因為他不記得我是誰;但最重要的是,我想打開這扇門趕快逃走。

我掃視到一旁的艾瑞克已經收拾好東西。他挎着他的小挎包,正瞪着眼睛看着我們。

“我覺得我似乎見過你,”迪安說,他的聲音又溫柔又深沉,“我們見過嗎?”

是的我們見過。不我們沒有。我的嗓子塞住了讓我呼吸不上來。我一把推開門,大步地向走廊盡頭正方形的燈走去,這條走廊長得看不到頭。但至少在盡頭處,我能用沒有受迪安的爛人品污染的空氣把肺填滿。

艾瑞克跑着追上我,但直到我來到了空蕩蕩的會場廳才注意到他。這裏沒有新鮮的空氣,只有仿佛無處不在的裝修材料味。我瞅準大門的方向然後照着歪歪斜斜的路子走過去,一出門幾乎要跪倒在地上。

“靠,傑斯,到底發生什麽了?”艾瑞克一邊問,一邊在我身邊短促地喘氣。“我從來沒有見你像那樣。”

“像什麽樣?”

“不知道,憤怒,傷心,緊張。為什麽你不喜歡迪安?”

“我就是不喜歡,成嗎?”我們還在室內的時候,外面下過雨,現在空氣格外清爽,我深深地呼吸了幾口,才回過神來回答艾瑞克說的話。

“……我的意思是,只要是個長屌的男人你就會上,為什麽今天會拒絕?”

“靠,艾瑞克,咱們別再提了行嗎。”

“嗨,夥計們。”卡爾-艾爾(“白化男”卡爾文①的簡稱,同時也在致敬他最愛的超級英雄卡爾-艾爾,也就是人稱的“超人”)向我們打招呼。他站在他那輛老式的藍色豐田汽車旁邊,出現在恰好的時間來接我們回家。我覺得他的出現從來沒有哪一次比現在更讓我感到如釋重負。嘛,這句話也不完全對,高中的時候他也拯救了我不少回。

注①:Calvin the Albino,簡寫成Cal-Al,albino是白化症患者的意思。後面的Kal-El是超人的原名。

“哇哦,你又換發型了”,艾瑞克說,只是為了轉移話題,語氣裏一點驚訝的成分都沒有。

卡爾-艾爾原先的藍色長發現在已經變成了深紅色,看起來非常拉風張揚,不過和他蒼白的膚色很搭。發稍被修剪得很直很平齊,造型別致地襯托着臉周。和往常一樣,他戴着美瞳,今天是亮藍色,他一身的皮衣和鏈子可能會讓你誤以為他是“黑飓風”樂隊的一名成員。我的這位好朋友也許迥異于他人,但是他那獨特的打扮風格,那富有肌肉線條的身形,那深沉的聲線,令他性感無比。只是他自己不這麽認為而已。

他盯着我一直緊捂着胃部的手和我臉上不知是什麽鬼的表情,然後看向艾瑞克。接着他的視線劃過艾瑞克停在了那張宣傳媒體發布會的海報上。瞥了一眼男男女女在酒店入口擁擠的人潮後,他又将目光轉回了海報上。

“嘿,那個樂隊是——”

“對。”我一邊答一邊鑽進車裏。卡爾-艾爾熱愛搖滾,但同時他也是個忠誠的朋友,他一點都不粉“黑飓風”。或者至少他裝作他不粉。我好幾次發現他無意識地對着廣播喇叭裏“黑飓風”的歌打節拍,嘴上還能對出歌詞的口型,直到看到我盯着他才停止。

他坐進了駕駛座,艾瑞克打開後門坐了進去。

“靠,卧勒個大槽,”卡爾-艾爾說,“你還好嗎?”

“還行,”我回答,“我只是需要趕快離開這裏。”

卡爾-艾爾二話不說飙上車道,車子因為急劇加速發出銳響。艾瑞克一頭撞上了前排座位靠背上。“到底是怎麽了?”

“我們以前和迪安一個高中,”卡爾說。“他就是個不折不扣的混蛋。”

艾瑞克難得地閉嘴了,卡爾剛才簡短的回答讓他在接下來的路程一句話都沒再講。我以為他多半會他繼續追問,問我為什麽不告訴他我認識迪安,但他什麽也沒有問,我對此很感激。我真的還沒有做好談論這件事的準備,就連回想這件事都很痛苦。

我閉上眼睛,來了個深呼吸。

迪安·媽逼的·麥奎因。原名叫做迪安·薩默菲爾德。他不僅是我的初戀,也是第一個被我允許走進我的心的人——近到足以令我心碎。而他也的确将我的心弄了個稀爛。自他之後我再也沒有交過一個穩定的男友,而且我覺得我再也不會有了。當然了,年幼的心難免受點傷,但是迪安幹得事簡直令人發指。

我是在上高中的第一天遇見他的。天吶,真是恍如一夢。他那時是二年級生,比我大兩歲,我十三歲就開始上高中,比我的同齡人高一級。我不記得自己曾在初中時見過他,所以我猜他應該是剛搬進這個片區的。不然我不可能不記得那一頭飄逸的黑發,那雙透亮的綠眼睛,那輪廓分明的臉龐。他穿着黑色皮夾克受歡迎極了,與最漂亮的女孩和最帥氣的男孩為伍。他說話簡潔,笑容迷人,一副标準的壞男孩派頭,讓我的目光總是情不自禁地追随他的身影。我設法弄到了他的住址,然後跟着他從他家的小平房走到學校,再從學校走回家,哪怕這意味着我要多繞十五分鐘路。我還搞到了他的班級課表,在課間去偷偷看他,只是為了靠近他。當天氣好時,我滿懷崇拜地聽他在室外彈吉他。他的吉他彈得和我完全不一樣,我被強迫上古典吉他課,而迪安則彈一些重口的,像是搖滾之類的。他的音樂才是讓我打從心底裏喜歡的風格。

他那時在學校樂隊——不是那種有喇叭和笛子的樂隊——而是使用截然不同類型樂器的樂隊:鋼琴、貝斯、鼓、吉他,甚至還有的孩子以人聲作為樂器。我想加入那個樂隊,好讓迪安對我印象深刻,但是整個第一個學期,我都在适應新學校的環境,所以直到第二個學期我才加入。我想第一次樂隊排練的那天,才是迪安第一次注意到我的一天。

卡爾-艾爾的豐田車停車的一聲銳響将我拉出了思緒。我到家了。

艾瑞克拉住了我的手,滿眼嚴肅認真地說:“真希望你之前就告訴我你認識迪安,他是不是欺負過你?”

我轉身給了他一個擁抱:“他沒有欺負我,他就是個純粹的混蛋。”沒必要因為那些舊事毀壞迪安在艾瑞克心裏的偶像形象,艾瑞克從樂隊剛出道的時候就是他們的粉絲了。

我也給了卡爾-艾爾一個緊緊的擁抱,然後轉身離開。

我的住所曾經是一個工業生産用的閣樓,就在波士頓的主城區,靠近港口步道。房租很便宜,而且也不是太破爛。之所以便宜是因為我發現這個地兒的時候它還是一個廢品堆,而且它的主人也拿它沒用。盡管我必須得搭地鐵才能去我朋友們住的地方,但因為是直線路程所以我并不覺得麻煩。不過現在我倒是有很多麻煩,因為我的房東一直說要漲房租,甚至要賣掉這個閣樓。

坐電梯上五層樓要等上好長時間,所以我兩步并作一步爬樓梯上樓。閣樓裏有些雜亂地堆滿了油畫、白畫布、顏料、畫筆,其他各種繪畫用具。一小塊地方收拾出來被當做起居室,裏面有一張磨破的三人沙發,一臺顯像管電視機,一個舊立體聲音響。起居室旁的一個小角落是廚房,有一張雙人的早餐桌和各種不成套的廚房用具。我覺得自己從沒有哪兩個盤子是一樣花色的,幾乎所有的東西都來自二手商店。這個開放空間裏唯一的門通往那塊巴掌大的衛生間,這也就意味着我唯一的卧室只不過是一張手繪簾子後的床和一個裝衣服的櫥子。

如果有強盜打算搶劫我家的話,他們真的會非常失望。我唯一值錢的東西就是一把舊的芬達電吉他,黑色六弦,有一點彎曲變形,但這使它能發出一種獨特的音色。當我不畫畫,工作,或者與其他人出去玩的時候,我就會坐在床上彈吉他。這幾年來我甚至創作出了一些曲子。不為悅人,獨飨己耳。

我現在就想任我的手指在吉他上馳騁,但是弦已經磨損了,昨天早上E弦還崩了,在我手上留下一道血痕。我打算用點其他東西讓自己在這個午後安适下來,比如“九寸釘”樂隊的音樂,小半瓶桃味杜松子酒,一支幹淨的畫筆,以及剩下的不管什麽顏色的顏料。繪畫令我放松。人們老覺得我一直很輕松,但我通常在喝酒、飛葉子、做愛,或者清晨畫畫的時候,才是放松的。懂我的人都知道,事情不順心的時候我會異常焦慮,而近來就事事不順。

我的生活沒有方向,每次一想到這一點我就覺得焦慮。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事事都計劃好了。我是個天才兒童,就是那種在課堂上遠超過同齡人的孩子,拼拼圖拼得比誰都快。我的哥哥邁克也跟我一樣,我父母在知道這個的時候大喜過望。他們把每一分錢都花在了我哥的進階教育上,所以到我讀書的時候已經不剩什麽錢了。我們倒也算不上貧困……雖然從負債情況來看,我們算是窮人,但是我還是個孩子并不要求很多。我們變窮是在銀行收回住房贖取權導致我家人破産的時候。那個時候,邁克正在為某個神秘兮兮的機構還是什麽的工作,全然不顧爸媽一貧如洗的狀态。最令我父母不願意看到的是,我成了不良少年,還從高中辍學了……這點倒是全拜迪安所賜。

我不太願意回首往事。十三歲的我又矮又瘦,人們常常誤以為我是初中一年生②。盡管媽媽反對,我還是堅持把頭發留至肩膀,雖然這讓我看起來有點像個女孩兒,但我是個滑板少年,這就是一個滑板少年該留的頭發。我的頭發現在是金棕色的,不過小的時候顏色更淺些,幾乎是金黃色的,與我自然曬黑的皮膚很襯。我的眼睛十分出彩,是深色鑲邊的綠松石色。我想這就是為什麽迪安覺得他認出了我,但和那時比我已經長大了很多。十五歲之後我的個頭猛蹿了一截,那正好是迪安離開之後,我的身材也健壯了些,盡管依舊沒什麽肌肉。我的臉很小還有點陰柔,但至少比起那時更像個男人。我變得不一樣了,但也不至于讓迪安認不出我。我猜這是因為我對于他來說,從來都沒有那麽重要。

注②:美國初中一般是從十一或十二歲開始讀。

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非常腼腆,我的安靜被當做是“懶散”。父母給我布置很多的額外作業,他們覺得我是“天賦異禀”,這導致我沒有時間去交朋友。我也因為發現自己喜歡男孩而格外害羞,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麽應對這樣的取向。我并非笨拙或傻氣,但當我第一次樂隊練習的時候,迪安第一次注意到了我,我的心跳得就像是要跳出嗓子眼,臉蛋變得通紅。他的目光讓我的腳軟得就像果凍一樣,所以當我搖搖晃晃回到座位的時候,完全沒有注意到椅子,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所有人都笑了起來,迪安笑了,我也笑了,尴尬得要死,也不知道該做什麽反應好。

我能立刻感覺到他知道我對他有意思。這真是吓到了我,但是我又無可奈何。起初他不是經常看向我,但是幾次被他抓到我在凝視他後,他開始不停地往我這邊看。大概是想知道我是不是在看他,而我又幾乎無時無刻不在這樣做。哎,我真的忍不住,我好希望我可以回到過去,然後把那個迷戀他的自己一巴掌抽醒。

“九寸釘”的CD停了下來,等我回頭再看我的畫的時候。不知怎麽地,我調出的顏色混合着桃粉、黑和綠的色調。這沒什麽奇怪的,除了這顏色如同一雙綠色的眼睛一般從畫布看向我,讓我不禁想到了什麽。

畫畫是我的精神養料,是唯一能讓我的從雜事中脫身全情投入的精神聖殿,但是該死的……迪安不僅想在我畫畫的時候幹擾我的思緒,他還像蠕蟲一樣鑽進了我的畫裏。現在他正看着我,用他那弧線動人的唇朝我得意地笑。我畫的是他衣衫半解的樣子,他那骨骼突出的胯部從黑色皮褲裏露出,深粉色的乳頭看上去十分誘人,他臉上壞壞的神色真的美極了。他就是美,我恨他仍能讓我如此欲火焚身困擾不止。

我該在半小時內趕到“恩裏克披薩屋”,走之前我取下了我畫的那幅玩意,在上面一通胡塗亂抹,毀了它的美,好讓迪安不會在我離開時候還在閣樓裏陰魂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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