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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光輝

周六,澤成加班,單善和他一同去了事務所。

澤成最近接了一起很糟心的案子,在一個游戲廳發生的打架鬥毆時間,兩夥十七八歲的少年,雙方鬧出了人命,事情大概是這麽回事:

甲方小A與乙方小B發生摩擦,彼此都覺得失了面子,相約幾日後在游戲廳“好好解決”。

那一天雙方各糾集了一批人馬——各自大約六七人,甲方人多先動了手,動了兇器——西瓜刀,暫時占上風。

這時方中一位重點人物小C去了洗手間剛回來,一看這群人居然沒等他先動了手,有些火大,直接掏出自帶匕首,對着甲方一人一刀,身手敏捷——此人當過兵,後被開除,在“道兒”上頗有名氣。

然後雙方各自又叫幫手,乙方的幫手不知倒黴還是幸運,半路堵車沒趕來,甲方的幫手率先到達,又是一通混亂,最後砍得差不多了,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小A被砍得奄奄一息,就近送到人民醫院,發現小B在急救,轉身又去了市二院,看見小C在裏面包紮,小A也是個硬骨頭,直接打車去了B大附屬醫院,結果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挂了。

澤成是甲方七個少年一衆家屬的代理人,這場鬥毆雙方各死一人,傷勢輕重大體相當,打架鬥毆談不上責任方,誰砍了誰更是分不清,又有幾人是未成年人,分析起來真是一團混亂。

值得一提的是,甲方唯一沒有動手砍人的是小D,他只有16歲,是被拉來湊數的,被塞了一把刀,不敢上前,只在旁邊揮舞了幾下,虛張聲勢,就被打趴下了,他覺得自己很無辜。

還有甲方趕來援手的小E,他本來在附近網吧上網,一個電話被叫去幫忙,進門一看已經砍的差不多了,就象征性的砍了幾下,無意間發現混亂中掉地上一條金鏈子,覺得不能空手而歸,便拾起金鏈子離開,跑到臨市金店賣了一萬二,幾天內揮霍一空。

後被抓回,核實後證明,那條金鏈子是小A的......

可憐的小A。

整個事件經過,單善聽得又頭疼又好笑,最後只剩無奈。

而澤成還十分有耐心的安撫悲憤的一衆當事人家屬,冷靜理智為他們分析案情,分析可能判處的刑期長短,己方和對方應付的賠償金額。他的聲音很好聽,低沉磁性,邏輯清晰,連這麽糟心的案子也變得明朗起來,讓人不由的信服。

其實現實生活中并沒有那麽多了不起的大案子,民事不外乎離婚遺産交通事故,刑事多半是打架鬥毆。

作為一名律師需要能應付各種按鍵,也要在某一領域有所精通,澤成比較擅長企業合同糾紛之類的案件,目前身兼某公司法律顧問。

衡量一個律師是否成功之類的問題,似乎有些為難,該用什麽标準?收益,人品名聲,客戶滿意率?衆說紛纭,但真的不該是以案件勝訴率來判斷。

當事人勝訴敗訴,雖然一定程度上取決于律師的能力,但起決定作用的還是客觀事實,真的不存在從未敗訴的律師,只能說他會最大限度的為當事人争取合法權利。不然為殺人犯辯護的律師任你巧舌如簧,能言善辯,也不可能為他洗脫罪名,當然,除非你違背職業道德,知法犯法。

單善覺得,律師這個職業,有那麽點灰色地帶的味道,雖然他是以維護正義,維護司法公正為己任,但面對的誘惑也實在太多太多,有些似是而非的界限,無從言明,稍不留神,便會迷失自我。

陳澤成自然也遇見過那些錢權名利的誘惑,不是沒有過動搖,在這個物欲橫流的世界,誰又能從始至終堅定如一?總會有某一時某一瞬,自我懷疑,自我厭棄,自我放縱。因此,更要守住底線,守住信念,他親眼見過太多迷失自我人,有些錯誤真的不能犯,一步錯,步步錯,一輩子再也沒有機會。

他們過得比他好,他并不羨慕,他活得比他們輕松,比他們心安。

澤成會見當事人,單善留在他的辦公室用電腦上網,看着他的辦公桌實在太亂,決定賢惠一番,動手給他收拾,煙灰倒掉,文件理好,書放回書架,桌子頓時整潔不少。

澤成回來時愣了愣,翻了一下文件,嘆了口氣,無奈道:

“我找不到原來的東西了。”

本來等待表揚的單善很不滿,

“可是很亂!”

“亂是亂,但我能找到我要的東西。”

單善挫敗,眼睜睜看着澤成從書架上拿出書,把文件分開,桌子瞬間又恢複了淩亂。

這人真是......光鮮亮麗都是表象,陳大律師承認吧,你就是邋遢!

澤成好笑的伸指按下她嘟起的嘴,又揉了揉她變長不少的頭發,

“餓了吧?我們去吃飯。”

律所附近新開了一家川菜館,菜色不錯,二人一起去嘗試。

北方人不太能吃辣,所以川菜也不是很地道,點菜時還聲明了少放辣椒。

饒是這樣,單善還是被辣的不停喝水。

“再點一個別的菜吧。”

“不要,辣才香!”

澤成無奈。

“今天早上,周南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什麽事?”

“還能有什麽事?他和劉美紅要離婚。”

聽到這件事,單善已經不會驚訝于“他們居然要離婚!”,而是“他們居然還沒離婚!”

周南是澤成師範學院的同班同學,畢業後分到了市六小做老師,後來與劉美紅結婚。劉美紅家裏條件不錯,父親是市裏醫院的副院長,自己是護士,周南家境一般,為人有點痞氣,但能說會道,劉美紅的追求者不少,心高氣傲,卻偏偏看中了周南。

劉美紅後來辭職在家中開了一件診所,掙錢不少,卻開始與周南頻繁的吵架,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雞犬不寧,鄰裏皆知。二人一直吵嚷着要離婚,已經有三四年了。

“這回找上你,是真的下定了決心?”

“誰知道?”陳澤成似笑非笑,“兩個人已經分居,財産鬧得不清不楚,居然要我做他們的擔保人,我真是瘋了才會去給他們擔保。”

單善好笑,“怎麽感覺是他們夫妻倆設了局來套你?”

“不是沒有可能,我只是簡單給他說了說利害關系,夫妻之間的事,沒法調節,今天吵到動刀子,床頭打架床尾和,明天如膠似漆,剩你律師夾在中間,裏外不是人。”

澤成一貫原則,兩種案子不接:一是為強奸犯辯護,二就是夫妻離婚,就算不落的裏外不是人,每天聽當事人吵吵吵也夠煩心。

澤成又開口:“不過,劉美紅要是不辭職,兩個人的矛盾也不會這麽大,我當初就很想找一個護士做女朋友,天天值夜班,我回不回家沒人管。沒想到找了一個老師,現在放假比我還多。”

他含笑看了她一眼,“不過事已至此,我只能認了,你也認了吧。”

“陳澤成!”

澤成還有一份材料要寫,于是下午兩人又回到律師。

澤成一直習慣于手寫材料,非必要不會用電腦。他的字被陳向陽逼着下苦功夫練過,俊朗大氣,很好看,就是有時候太潇灑了,尤其是陳大律師的簽名,那叫一個行雲流水,反正單善看了這麽多年,還是沒看出來,哪裏是一橫,哪裏是一豎。

一次澤成簽保險單,一如既往,後來人家保險公司工作人員登記時,萬般無奈之下給他打了電話,

“陳律師,您叫什麽名字?這個簽名,我實在沒認出來......”

關于這一點單善自愧不如,她其實是天生左撇子,小時候習慣用左手寫字,後來被父親打了好幾次,硬生生被“糾正”成右手寫字,導致她的字很醜,歪歪扭扭的一坨坨。

當然,以上,陳大律師認定只是借口,不過是懶得練字。

單善有些瞌睡,躺在沙發上,蓋着澤成的風衣,打算小睡一會兒。

沒想到迷迷糊糊,突然有人開門走進,她一下子醒了。

“成哥,我打你電話,你怎麽不接?”

是一個年輕女孩的聲音,單善悄悄看了一眼。

很漂亮張揚的女孩子,長發微卷,青春靓麗,她根本沒看見沙發上有人,徑自走到澤成的辦公桌前,聲音有點撒嬌:

“要不是來找我哥,我還見不到你,不是說好一起去游泳嗎?”

單善有點小郁悶,雖然風衣是黑色的,沙發是黑色的,但這很明顯躺着一個人啊!難道她已經與沙發融為一體,難分彼此了嗎?

澤成頭也未擡,淡淡道:“王菁菁,你小點聲,打擾到你嫂子休息了。”

王菁菁是王學東的妹妹,在念大學,澤成和單善提過,這小姑年在她哥要為她介紹男朋友時,公開表示,有我成哥在,我還要什麽男朋友?不過陳澤成并沒有理睬過她。

話說到這兒,單善只能起身,理了理頭發,和她打招呼:“嗨。”

本來聽到“你嫂子”三個字,就已經僵硬的王菁菁:“...嗨。”

澤成收起紙筆,走到單善身邊,揉了揉她的頭,

“睡醒了?我也寫完了,之前不是說想買一把墩布?走吧,如果還困,回家再睡。”

“哦。”

澤成掃了一眼王菁菁:“還有事?”

“......沒,沒事。”

王菁菁失魂落魄的離開。

澤成轉過頭,“穿衣服吧。”

“哦,好......”

單善心裏默默流淚,為什麽是墩布?早知道她就換一樣東西要買了。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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