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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番外其五

雒藝這個人雖然偶爾不靠譜,幹點框外的事,但大部分時間挺正常的,對眼下的志願者工作也是全身心的投入着,他是真的愛草原上的這些生靈們,看不得它們受傷害。

下午風剛停,他修好門就急忙忙外出巡邏,想看看有沒有動物在這次雪暴中受災。

葉肖瑾和季修在營地留守,一直到了傍晚,雒藝還沒回來,這種情況不太常見,卻也不是沒有過,他有時候沉迷于拍照,的确會忘了時間。

因為志願者小隊總共沒幾個人,大家都是排着班一人走一條路線出去巡邏。葉肖瑾不知道雒藝走了哪條線,打算再等等,也許晚點就回來了。

草原的天黑得晚,又剛下了雪,想要尋找他的蹤跡并不是太難,又等了一個小時,雒藝還沒有回來,季修和葉肖瑾決定不再等待,可營地不能沒有人,季修給幾個外出的隊員打了電話讓他們快點歸隊。

“我覺得咱們得一起去,你自己去我不放心。”葉肖瑾正在套馬,季修一邊穿外套一邊收拾空地上散落的東西。“咱們營地上值錢得也就那麽幾杆槍,還都老得不行了,怕丢都帶着呗,小王他們幾個正往回走呢,九點多就到了,咱倆還是一起去吧,我決定了。”

葉肖瑾手裏忙活着,也不答話,季修走過去戳他一下,“喂,跟你講話呢,怎麽不說話。”葉肖瑾拽住他啃了一口,笑着說:“你都決定了,就別問我了,問我我也是聽你的啊。”

兩個人把一應雜物都搬到帳篷裏鎖好,一人背了兩把槍,跨上馬順着雪地上的足跡走了。那槍說是叫槍,其實也就放個響能吓唬吓唬人。國家嚴禁私人攜帶槍械,志願者小隊就這麽幾杆老式獵槍還都有正式備案,季修和葉肖瑾從來沒用過,抓人他們都搞突襲。

他倆來之前這個小隊沒怎麽抓住過人,一般工作模式就是發現處理盜獵者下的捕獸夾和陷阱,有了盜獵者的蹤跡就跟蹤、報警,遇到緊要關頭,頂多能做到驅趕。

雪地裏的足跡一開始不是太明顯,因為他走的時候還下着雪,一些足跡已經被掩蓋,後來雪停了足跡才漸漸清晰起來。

雒藝騎得是一直跟着他的棗紅馬,棗紅馬算是他們這三匹馬中的馬頭,歲數大、經驗豐富,要是遇到什麽意外,棗紅馬也是他的助力。

兩個人都包裹得很嚴實,現在正是夕陽西下的時刻,夕陽的餘晖給兩個人的背影鍍上一層金邊,草地上的影子拉長,仿佛歲月的模樣。

季修和葉肖瑾骨子裏似乎都有些野性的基因,安逸平淡的生活雖然也能安之如怡,但是只要讓他們感受到危險和緊迫,他們便能很快進入狀态,渾身的血液都開始沸騰、叫嚣起來。他們兩個就是天生為這個危險職業而生的人,遇事不慌、膽大心細,盡管過盡千帆回歸了平淡,偶爾再面對複雜情況的時候,才能體會到,這才是他們的歸屬。

為了追蹤雒藝的蹤跡,兩個人走得不快,草原的天雖然黑得晚但是夕陽落下仿佛只在一瞬間,太陽剛剛隐在山的那邊,黑暗便籠罩了大地。兩個人都打開頭燈,現在裝備比以前先進了許多,頭燈射程遠,看得還算清楚。

葉肖瑾和季修一直循着足跡找了兩個小時,才在一處小山谷裏發現了異常。這山谷也不能算是谷,頂多是個窪地,從土坡頂上開始就有些淩亂的動物足跡出現。葉肖瑾下了馬去看,他扒開幹枯得野草看了,擡起頭對季修說:“是狼。”

季修風鏡下的眉頭皺了起來,剛建國時除四害,狼群數量驟減,後來黃羊差點把這豐腴得草原啃成沙漠,上頭才意識到食物鏈的重要性。但是這片地區很久沒有狼群出現了,季節也不對。

狼群的足跡從這裏開始就很明顯,剛才并沒有發現,就跟突然出現得一樣。狼群足跡掩蓋了棗紅馬的蹄印,他們找得更加費力。

季修站在窪地處,風還是很冷,刀子一樣得刮過來,要是沒有這些護具,很容易被凍傷。

“狼群是從山得東邊上來得,雒藝從西面過來,正打了個照面,要是狼群早就跟蹤他,之前不會沒有發現。”

葉肖瑾也下了馬,努力辨認地上的足跡。“是,而且狼群上山的足跡很淩亂,不像是正常得圍獵,有可能是被人趕過來的。”

“那之前沒有發現有人跟蹤雒藝的痕跡,說明趕狼的這群人很熟悉他的路線,只要知道他什麽時候出來,就能确定什麽時候把狼群趕過來。找到了,往南去了,快追。”季修說完迅速跨上馬,“衛星電話帶了嗎?給小王打電話,讓他們別回來。”

葉肖瑾也是這麽想得,他迅速蹬上馬,一邊跟在季修身後疾行,一邊掏出電話和小王聯系,可電話一直響到自動挂斷也沒有人接聽,葉肖瑾心很快吊了起來。想了想,又給警察打了電話,說明了眼下的情況。

季修和葉肖瑾一路打馬快跑了二十多分鐘,混亂得足跡比較好辨認,兩個人的速度不慢。

他們巡邏的範圍非常廣,再往南走是一處古城遺跡,說是遺跡,不過是剩下了幾根還未倒塌得柱子和斷牆。

季修在前面快跑,葉肖瑾便繞遠一點,想看看有沒有別的痕跡。一直追到城牆跟下,季修勒住了馬,在原地轉着圈等着他。

“有摩托車的痕跡,看來他們有備而來,就是奔着雒藝來得,光是狼群就夠雒藝喝一壺的,還有人惦記他,這趟怕是難了。”

“也說不準,他帶了槍,棗紅馬也有經驗,那群人想造個意外,也許還有機會。”季修和葉肖瑾都下了馬,仔細看地上的痕跡。

“他很早就下馬了,自己跑着進去的,棗紅馬呢?”葉肖瑾把背後有點累贅的獵槍摘下一把挂在馬上,就聽見季修說話,拴好馬連忙跑過去看。

“棗紅馬識途,騎馬進城不方便,他又怕狼群返回來咬馬,讓馬自己走了也說不準,也或許是狼追着馬走了。”季修也不願意背着兩把累贅得獵槍,摘下一把挂在馬上,只背了一把,和葉肖瑾一起進城。

古城裏沒有其他人活動的痕跡,只有雒藝一個人踉踉跄跄得淩亂腳步,倒是沒有血跡,希望他沒有受傷。

葉肖瑾和季修怕會有埋伏,行進得很小心,像往常出任務一樣,一人向前一人向後,背靠着背,警戒着前進。很久沒有再體驗這樣的生活,行為模式和互相配合的默契倒像是刻在了骨子裏,不需要回憶,本能而已。

風鏡早就摘了,四周一片漆黑,只有頭頂得燈照到的地方能看清楚,季修和葉肖瑾藝高人膽大,其實這種營救行為放在一般人身上是大忌,很有可能救不了人反而把自己搭進去。

雒藝如果在這裏,肯定是不敢呼救的,不光怕把人引來,還怕引來野獸。季修和葉肖瑾只能一點一點得找,幸好他們運氣不錯,古城裏并沒有埋伏。

一直找了兩個小時,兩個人都有些累,傍晚雖然吃了晚飯才出來找人,但是一行打馬追蹤,實在很耗費體力。葉肖瑾找了個背風的牆根,翻出身上帶着的能量棒和飲水,讓季修坐在牆根底下先吃一點,自己在一邊警戒。

季修怕他也餓了,吃得很快,又猛灌了幾口水就來替他。葉肖瑾擦擦他嘴邊的巧克力,又鬼使神差得湊過去舔了一口,“真甜,好吃。”

季修捏住他胳膊上的嫩肉擰了擰,“什麽時候了還要吃豆腐,快吃點。”

葉肖瑾很喜歡季修這些小動作,有時候拍他一下,有時候會找他得癢癢肉來捏,時間長了,他感覺自己敏感得區域擴大了,季修摸哪他哪就敏感。

“其實我有點擔心營地,剛才給小王打電話沒有人接聽,我報了警,但是還是放心不下,再找二十分鐘,找不到就得趕快回去了。”葉肖瑾一邊吃一邊看着季修颀長得背影,有點想入非非,連忙甩甩頭,想把那些旖旎心思甩出去,找個正經話題來說。

“好,希望能找到,只有進城的痕跡,沒有出去的,應該在這裏。”季修不知道他在想什麽,警戒着四周,認真與他講話,這下葉肖瑾更有些沖動,只是時機的确不對,他只能猛灌了好幾口涼水。

兩個人最後還是找到了雒藝,他掉進了一個巨大的陷阱裏面,自己爬不上來,現在正人事不知得躺在洞裏。

那個洞一看就是新挖得,不是給動物準備的,而是給人。洞口周邊鋪了雜草,雜草下面蓋了個輕薄得木板,覆上薄土,人在情急之下的确很難發現。

季修解下身上帶得繩子,固定在大坑邊得一根斷柱上,一點點得順下去。洞挺深的,有兩三米,也不知道雒藝有沒有摔出個好歹。

葉肖瑾在上面警戒,把身上帶得手電打開給季修照明。季修借着手電筒得光看見雒藝臉上一個大包,應該是摔下來的時候臉着地了,挺慘。

他拍了拍雒藝,雒藝哼哼唧唧得出了聲,看來還沒死,又檢查他其他地方,不敢随意翻動,但是明顯看出出來,右手腕脫臼了。

“他右手腕脫臼了,我給他安上吧,這樣一疼他就醒了,不能再等了,得趕快回去。”季修沖着頭頂喊,葉肖瑾在上面應了一聲。

季修沒什麽猶豫,手下也利索,雒藝果然慘叫着醒了過來。

他手腕劇痛,睜看眼就看見陰慘慘得一張白臉笑嘻嘻得看着他,“隊長,又救你一次啊,有機會要請喝酒。”雒藝險些被季修的惡趣味吓昏過去,季修把頭燈摘下來,從下巴往上照,故意吓唬人。

葉肖瑾在上面悶笑着:“季修不要鬧了,快上來吧。”

季修哦了一聲,把頭燈帶好,準備拉他起來,雒藝連忙喊他,“別拽我,別拽我,我屁股底下坐了個地雷,你倆快走,別管我。”

“什麽地雷?”葉肖瑾和季修同時問他,葉肖瑾差點要從洞口跳下來,只是怕別的地方還有,冒然跳下來再踩到什麽。

“我掉下來的時候聽見了,咔吧響了一下,而且屁股底下有感覺,我走不了兄弟,你倆快走吧,謝謝你們,我死前還能見到活人,幫我把這個帶回去,寄給我前妻,告訴她我真愛她,可我也愛草原,我除了草原,最愛她。”雒藝語無倫次,已經捂着臉“嗚嗚”得哭了起來,男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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