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番外(含bl情節慎入)
“你累了嗎,要不先休息一會兒, 我去趟超市。”
程骁帶鄭遲回了他的公寓, 這會兒才放下行李, 鄭遲剛換了對方新買的拖鞋, 确實有些疲憊, 但是聽到程骁的話,忍不住側頭看了他一眼,随即“噗嗤”一聲輕笑起來。
不怪他覺得有些好笑,實在是程骁這個樣子, 和他嘴裏的“超市”真是一點也不搭邊。
程骁已經年近而立, 相比鄭遲清隽的長相,他要顯得英氣許多,棱角分明的五官, 年輕時候的淺蜜色皮膚, 也因為這些年的軍旅生涯磨煉成了近乎古銅色。
也只有笑起來的時候一口白牙,還能依稀找出當年剛認識那會兒的印象來。
他現在雖然穿着休閑黑色T恤, 但是下身是迷彩褲和短軍靴, 剃了個毛刺發型,沒有寸頭那麽短, 卻也不長,襯着英俊的五官格外帥氣而幹練。
何況他身高本就一米八五往上,這個造型放在外面,實在和帶着生活意趣的超市不搭。
鄭遲有些好奇,他站在超市裏會是什麽樣子的, 所以他想了想之後說:“我和你一起吧。”
但是和程骁一起去了蔬菜區買菜的時候,周圍的人的視線一直往他們這邊聚集,不遠處兩個年輕的女孩子看到他們後,還一邊偷笑一邊竊竊私語,鄭遲頓時覺得有些後悔了。
程骁當時正推着車走,見他沒跟上,還回過頭來問他:“怎麽了?”
“沒什麽。”鄭遲回過神來,應了一句就跟了上去。
程骁也注意到了那兩個女孩奇怪的目光,還問鄭遲:“她們是怎麽回事?”
鄭遲随口道:“不知道。”心裏卻對程骁多貼了個标簽:鋼鐵直。
鄭遲這幾年去的地方多,他畫畫又屬于藝術界的,因此他本人雖然也直,但是也知道不少同性、戀文化,對此他倒也沒什麽反感,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
但是程骁這樣不是待在部隊就是出任務的人,估計連聽都沒聽說過這種事,鄭遲想着,還是不要吓他了。
和程骁買完了東西回去之後,程骁開始進廚房搗鼓,鄭遲還以為他廚藝不錯,于是本着自己這個客人身份,就沒有太熱情幫忙,剛開始提議的一起動手在被程骁拒絕一次之後,他就沒有再勉強了,自己去了客廳坐着看電視。
坐了那麽久飛機舟車勞頓,鄭遲也有些疲倦,聽着電視裏的聲音慢慢的就困倦的閉上了眼睛,就這麽半靠着沙發睡着了。
然而他才睡了沒一會兒,就聽到“碰”的一聲巨響,整個人都驚醒了,他迷糊了好一會兒,才反應過來自己現在在哪。
廚房裏動靜已經輕了下來,但是鄭遲還是走了過去。
程骁正手忙腳亂的收拾地上摔碎的盤子,煤氣卻還沒關,火還開得很大,鄭遲才走近一點,就看到鍋裏的青菜已經發黑了。
他立刻先關上了煤氣,再把火也關了,才看向正半蹲着擡頭看向自己的程骁。
半晌,他們把摔碎的盤子收拾完畢,鄭遲也把程骁推出了廚房,程骁還一臉讪讪的說:“我是一時沒注意,就是拿盤子的時候動作慢了點,又怕菜煮爛了所以有些着急手滑……”
鄭遲一臉冷漠:“哦!”
下一秒卻又忍不住笑了起來,他實在想不明白,程骁這種廚房殺手,是誰給他的自信第一次做菜就能獨立完成的。
是的,程骁還是第一次進廚房,廚臺上放着的手機上還顯示着剛剛百度到的炒青菜的過程。
程骁看着他笑,自己也笑了起來,明明是個成熟英俊的男人,這會兒看起來,竟然有些傻氣。
最後,鄭遲也沒能把程骁趕出廚房,雖然菜還是鄭遲做的,但是程骁還是打了些下手,等到兩人吃完飯的時候,時間也到了晚上八點多了。
吃飽喝足,人就顯得有些慵懶,程骁自動自發的去洗了碗回來,兩人有一會兒沒一會兒的聊着天,說的大部分都是各自這幾年的經歷,有些其實以前通電話時也說過了,但是現在再說起來,竟然也頗有些興頭。
聊到鄭遲的速寫本的時候,程骁還搶着要看,“你當年就愛畫這個,我得看看你有沒有把我畫醜了。”
鄭遲被說得略有些不自在,這習慣,也是謝南音當初讓他把開心和不開心的事和人都畫下來,鄭遲一開始畫得不多,只有印象深刻的才會畫下來,後來一個人無聊的時候,慢慢得就畫得多了,也覺出了趣味,這幾年他的速寫本換了一本又一本,都被他好好留了起來。
當年在北京的時候,就是因為被程骁偶然看見,後來便經常鬧着要他多給他畫一些,那段時間,算是兩人頻繁接觸的開始。
說起這件事的時候,鄭遲心裏也有些羞惱的,因為畫速寫的時候一般他的心情都很輕松,把那些人畫成Q版人物,便不免多了幾分私人感情,畫出來的自然也是趣味十足,只是這樣一來,就不好給別人看了。
也就是程骁死皮賴臉,磨纏得多了,便難得的成了分享這件事的人。
今天發生的事不少,鄭遲也是真的累了,随手丢給他一本最近在畫的速寫本,便自己回了房洗漱休息。
他自然也不知道,程骁抱着那本速寫翻看了很久,輾轉了大半夜都沒睡着。
程骁第一次見到鄭遲的時候,對方還是個十八、九歲的少年,盡管身形已經有了青年的模樣,但是五官的輪廓并不算多深,眉眼淡漠冷清,以至于顯得有些秀氣。
但無疑他是十分好看的。
穿戴講究精細,手握着槍的時候,指節修長漂亮,白皙的膚色竟讓人覺得有些耀眼。
就像個出身良好矜貴的小少爺。
當時程骁就在想,他這雙手一點也不适合握槍,應該去畫畫或者彈琴。
但是出乎意料,自己這個經常碰槍的人,竟然輸給了對方。
程骁表面上有些大大咧咧,可是實際上卻是個細致人,那次見面,他對鄭遲便留了幾分心,也輕易的看出了他和謝南音之間,有些故事。
但是,當時的程骁想,那和我有什麽關系?
他依舊不疾不徐的過着自己的日子,因為知曉早晚要進部隊走上他父親的路從軍,所以那段時間算是最後的逍遙時光,他過得頗為肆意,只是後來又參加過幾次類似的射擊比賽,終究沒遇上好的對手,以至于腦海裏再想起的,只有那一個人。
想到就去做,那是當時程骁的想法。
他也是這麽做的。
于是纏上鄭遲和他比賽,似乎成了理所當然的事。
鄭遲性子淡得很,骨子裏還有些傲氣,可是明明似乎不太讨喜的性格,卻出乎意料的挺受人歡迎和追捧,人緣不差。
只是他從來都是冷冷淡淡的樣子,不常笑,有時候大家一起聊天說到趣事的時候,他也只是矜持的彎了彎唇角,似乎意興闌珊,禮貌,卻不顯感興趣。但是就連一貫高傲的沈元晗,也對他十分有好感。
程骁剛開始經常找鄭遲的時候,沈元晗還護着對方警告過他。
那時的程骁年少輕狂,頗有些叛逆,別說沈元晗了,就是他爸來,程骁想做的事,也沒有人能阻止,沈元晗這麽沒腦子的來警告他,他就想:你不讓我做的事,我還偏就要這麽幹。
而且,他見到鄭遲那個笑容的時候,心想:嘿,這個人有點意思。
如果換了別的人這樣笑,會顯得裝,可是鄭遲不會,大概是他有這個資本,不管是長相,還是他的能力。
所以程骁不覺得他傲,還想看看他真正開心的時候,會是什麽模樣的?
程骁想不出來,但是他猜,一定很好看。
所以他想親眼看一看,最好是自己把他逗笑的,一定會很有成就感。
有些人,經不起琢磨。
你關注了,就會越陷越深。
就好比鄭遲之于程骁。
意外撿到鄭遲的速寫本,看到上面帶着不同表情的趣味Q版小人們時,程骁感覺比他第一次握槍還要激動。
就仿佛漸漸撕下了鄭遲的僞裝,窺見了他私底下不為人知的一絲情緒。
只有我一個人知道。
程骁帶着這個念頭,一晚上都沒睡着。
也許那時候,他對鄭遲的關注就已經偏離了軌道,只是當時的程骁,還沒有意識到。
他只記得第二天自己把速寫本還給對方的時候,鄭遲的臉上,罕見的露出了些許慌亂和無措。
有些懵的樣子。
程骁當時看着他一本正經的道謝,耳朵尖卻微微泛紅,他竟然覺得有些可愛。
程骁是個徹頭徹尾的實用主義,所以順理成章的利用這件事和鄭遲越走越近,成功變成了對方經常交流見面的朋友。
越來越頻繁的見面,他不僅不覺得膩味,反而興致勃勃,甚至很多時候,他還想和對方更親近一點。
直到某天和死黨聊天的時候,蔡博文突然說了一句:“程骁,你有沒有覺得,你對鄭遲太關注了些?”
像一道驚雷猛地劈下來,程骁咻的一下驚醒。
他有些無意識的反問了一句:“太關注了嗎?”
蔡博文似乎早有預料,也不明說,只是道:“坤子他們喊你出來玩,你都很久沒來了,還有我這段時間和你通電話,基本上十句裏,你都有一句提到他的名字。”
坤子是他們的發小,雖然不算太親近,但也是一起長大的,又是同大院的高幹子弟,程骁以前,經常和他們出去玩樂。
蔡博文是個紳士,不會給人難堪,尤其是這個人還是他關系最好的死黨。
盡管他的心情也很複雜,但這時候,也只提醒了那麽一句,他知道程骁是個聰明人,只是身在局中看不清他自己的心。
默契的挂斷了電話,程骁獨自在家裏坐了很久,他開始回想這段時間和鄭遲的相處,越回想,就越心驚,甚至再想起某次不小心看到的速寫本上,畫的謝南音的時候,他到現在還記得自己那時猛然泛起的一絲酸意和突然變糟的心情。
只是他剛認識謝南音的時候,也對她頗有些好感,所以只以為,那種感覺是發現好友和自己喜歡過同一個人而不高興。
可是他忘了,就連謝南音當初和鄭颢結婚的時候,他都沒有這樣的心緒紊亂。
程骁終是一夜未眠。
……
程骁暫時斷了和鄭遲的聯系,托關系提前進了部隊,忙碌的軍旅生涯可以打發掉很多精力,只是偶爾夜深人靜的時候,還會想着鄭遲睡不着覺,會想他發現自己不再聯系他之後有沒有一點失落?會想他會不會疑惑自己突然的離開,甚至于發現他離開前隐秘的心事;會想日後再重逢的時候,鄭遲是不是已經找到了他人生的伴侶。
鄭遲是個直男。
程骁無比确認這一點,而他的家世以及早已确定的人生計劃裏,也從來沒有愛上同性這一點。
所以程骁一貫那麽肆意的人,在這一件事上,卻踟蹰不前,寧願早早斬斷這段不該有的情思,也不願有朝一日和對方連朋友都做不成。
他想,等他可以平靜面對這份感情的時候,再考慮要不要和鄭遲見面吧。
只是人生中的意外那麽多,就像他沒辦法控制自己在夜深人靜時想念對方的容顏,也沒辦法在射擊訓練裏得到滿分時面對別人的誇贊,會脫口而出:有個人比我還厲害。
而那個人的名字,已經長在了他的心裏,也是那時候,他才意識到,那個人從來沒有因為距離而遠去,反而随着日複一日的相思,已經滲入了他的骨血裏。
只是輕念着對方的名字,甜與苦,俱在舌尖與心底,一點點化開。
直到某次參加任務受重傷的時候,子彈擦過心髒旁邊,在那之前,他也曾多次與死神擦肩,那是距離最近的一次。
那時候程骁心裏唯一的念頭是,他得去找鄭遲。
這一生,他唯一動心的那個人,他甚至還沒來得及對他說出“喜歡”這個詞,也沒來得及,牽上他的手,或者擁抱他一下,如果可以的話,他還想親一親他,那張唇是淺色的,有些薄,緊張的時候會抿着不說話。
記憶鮮明得就像在眼前一般,原來自己早就觊觎已久。
遺憾那麽多,怎麽舍得就這麽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