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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色派,演技派

阿昙與我來到了康涅狄格堡的鬧市區。我仗着沒人認識我,便随意批了件鬥篷,與她一起穿梭在這鬧市之中。

這裏比一百年前更繁榮了,各種完全不同的東西神奇地在此地交織,竟也不讓人覺得突兀。如寶石雕刻的建築和鼎沸的奴隸市場共存,一邊是身着純白長裙的貴族少女在仆人的簇擁下趕赴城東的舞會,另一邊是奴隸主粗暴地撕開人和精靈的混血奴隸的衣裳、捏開奴隸的下巴給買主展示他的牙口。往來人對一切不尋常都習以為常了,卻足以讓我們這些外鄉人震撼。

“真是偉大的國度啊。”阿昙感嘆。

偉大?确實如此。就連重霄之城茕孑也夠不上這個詞,唯有中央帝國(Centrale Empire)。

古往開來,從未有任何一個帝國、任何一個朝代像它這樣能誕生出整整三代所向披靡的君王,也就是歷史上赫赫有名的霍布斯氏的“三位征服王”。不過在我看來,真正的帝國氣象,倒不在于大一統,而在于統一後統治者的博大胸襟。在中央帝國的立國法案中,最開始的三章,講的便是宗教、種族和文化的包容性。凡帝國所征服的國土,其上的人民允許保留他們的本土信仰和語言;如果他們的孩子(男孩)願意上中央帝國在當地開設的學校、學習帝國的語言和文化,便可以在十六歲成年那年成為中央帝國的公民,獲得選舉權。

中央帝國推崇自由與民主,不過在我看來,這些也只不過是場面上的口號。“人人自由”本來就預設了許多例外,奴隸不算人,女人不算人,外邦人不算人,背景不好的人不算人,非人類的少數族裔(例如微小的精靈族和龐大的巨人族)更不算人。

但帝國仍然是奧特蘭迪大陸上最接近“自由”的聯邦。

人人都想當中央帝國的公民。

“我們所信仰的善神是海納百川的神。任何一位神明都可以與他共存。”我的腦中突然冒出了這句話,“這是霍布斯三世說的。你猜他下一句說了什麽?”

阿昙搖頭,“說了什麽?”

“他說,‘但萬天諸神都将被善神的光芒普照’。”

記得當時奧古斯都說這句話的時候帶着一絲最謙卑、也最狂傲的微笑。

“嘶……”阿昙倒吸一口冷氣,“雞皮疙瘩都起來了。光是他說的這句話,就足以秒殺大部分歌頌他的史詩了。”

我深以為然:“包容才是最有底氣的征服。”

霍布斯二世一生征戰,英年早逝,因此奧古斯都·霍布斯繼承皇冠的時候才二十一歲。奧古斯都和他的父親不一樣,他在征服的同時更着重管理內務和改良國家體制。現在人們耳熟能詳的民主制都是在他統治的時期逐漸趨于完善的。

阿昙問:“對了,這句話是哪本書裏記載的?”

我說:“沒有記載吧。當時好像只有我們兩個人。”

“可是,霍布斯三世在五十多年前就死了啊。爻君,難道你有五十……不,七八十歲了?你已經這麽老了?”

也到了我向阿昙坦白一些從前的事的時候了。我會選擇性地告訴她一些往事,但不會公布我的真名和身份。倒不是我有意隐瞞,而是因為我的身邊還存在着諸多謎團,未來要做的事也風險甚大,知曉我是誰對她來說反而是一件危險的事。

“在一百年前,我死了,一覺醒來,我變成了劍靈……”

人群從我們身邊穿行而過,可熙熙攘攘的人群盡數化為虛影,唯一真切的只有我身邊的她。我低頭輕聲向她講述我的過去。聽到她感興趣的部分,她的睫毛會輕輕顫一下,就好像平原暗夜羽碟輕顫蝶翼,灑下一片瑩瑩幽光。我不由地想要離她更近一些,而事實上我也确實這樣做了。

我們越走越近,近到我只要一伸手,就能将她整個攬入懷中。

“阿昙,事實就是這樣。我只是沉睡了一百年,其實我的年紀并不大。”

阿昙聽罷一愣,随後笑了起來。

我說:“笑什麽?茕孑人的平均壽命是一百二十歲,成年是二十五歲,我确實很年輕。”

阿昙笑得更厲害了。“爻君,講了這麽多你的關注點竟然在‘你還很年輕’這件事上。你都已經是劍靈這種超越時間的生物了,怎麽像個‘凡人姑娘’一樣在意年齡呀?”

我承認,這小鬼永遠不按常理出牌。

“喂,夠了啊,你這個‘凡人姑娘’聽完我的‘悲慘過去’不哭得梨花帶雨也就罷了,你他媽還笑!”

阿昙好不容易止住笑,“着實是爻君太具備搞笑天賦了,我很難醞釀眼淚啊。”

我正色:“胡說,我有很多天賦,搞笑絕不是其中之一!”而且她是第一個說我搞笑的人!

我話音剛落,她的肚子就很配合地“咕嚕”了一下。她趕忙捂肚子,肚子反而爆發出一連串叫聲。這一回,輪到我嘲笑她了。“哈哈哈,這是誰在吹號?”

“這是我餓死前的號角聲。”她擡眸看着我,“說實在的,爻君,你有沒有賺錢的天賦?”

“啥?”

賺錢這種低級的事情,我從沒考慮過。一來茕孑資源豐富,人口稀少,根本不需要貨幣;二來,以前到了大陸,去哪裏都有人們搶着招待我,根本不存在錢不夠用的問題。

阿昙指了指不遠處的一處戲臺,“喏,那裏就是個賺錢的好地方。爻君,拜托了,現在我沒辦法合法工作,而我身上又沒有中央帝國的貨幣,要是不想辦法賺錢,我很快就會餓死在這繁華的市區。”

我作為男人,這時候出去賺錢也是理所應當吧。“行,第一次就給你了。”

阿昙驚:“什麽!?”

我說:“第一次賺錢,你想到哪兒去了。說吧,有什麽賺錢的法子?”

阿昙說:“剛才逛街時我已經觀察過了,街邊到處都貼着那個劇團的演員畫像。現在最受歡迎的戲劇叫做‘神之殇’,場場爆滿,演員只要上臺演出幾場就能賺很多錢。”

想到自己要穿那愚蠢的戲服在臺上當戲子,我就産生了生理性厭惡。“不行,我根本不會演戲。”

阿昙拍了拍我的肩膀,“沒關系,你不需要會演戲。”

“騙鬼啊,就算過了一百年,我也不信當戲子不需要會演戲這種白癡言論。”

“是真的。現在的戲子只要外貌好看,會不會演戲都能賺得滿盤。爻君,你就去演三天,狠狠撈一筆,然後三天後我們就開溜。相信以爻君的能力,不可能連個小劇團都逃不出去吧?”

我冷哼一聲,“笑話!我想離開的話,沒人攔得住。”

阿昙露出一絲得逞的笑容,“那好,爻君,我覺得有個角色非你莫屬。”

“什麽角色?”

“你老鄉,萬神使徒。”

我差點一口老血噴到她臉上,“呵呵,萬神使徒呀,我以前倒是在茕孑見過他,我和他一點也不像。”

“那是當然。傳說中‘萬神使徒’冷傲霸道,不可一世。你的性格當然和他相差千裏。”阿昙說,“不過,他是茕孑第一美男子,爻君你也不賴,長得好看的人大多相似,反正觀衆也不會知道真實的你是什麽樣子的,外表有說服力就夠了啊。”

我:“……我去。”

阿昙把我推了過去,“你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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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白色便服前去應征演員。阿昙倒是預測得十分準确,當戲子的門檻真的不高,那劇團團長一見到我便笑成了一朵花,立刻邀請我參與“神之殇”的排練。我将“本色”出演“萬神使徒”巴卡·亞蘭(Barca Airland)。很顯然,人們并不知道我的真名,反而把我的中間名當做了名字。茕孑人的名字一般由三個部分組成:名字·氏族姓名·家族名稱。瓦西裏奧斯(Vasilios)只有我的家人和少數好友才會使用,人們大多以我的職稱“萬神使徒”來稱呼我,這也難怪過了一百年,人們對我的姓名産生了誤解。

“神之殇”是一部典型的四幕悲劇,以天神一族的巴卡·亞蘭和人皇霍布斯三世為主角。我翻開了第一幕,饒有興致地看了下去。少年時的奧古斯都·霍布斯是個爹不疼娘不愛的皇子,受到皇宮裏各種叔叔、嬸嬸、兄弟姐妹、甚至還有來自侍女的欺淩……天選之子霍布斯在一個月圓之夜在皇宮的陽臺上看到了從天而降的萬神使徒,兩個少年一見如故,從此開始了皇子逆襲之路。

凡人總是愛看這種逆襲的橋段,同樣的套路也換在無數角色身上,永遠也套不爛。但凡是大人物,作家一定會苦心積慮為其安排苦情戲碼,為了煽情毫不考慮其邏輯性。你想,奧古斯都出身高貴、自幼出類拔萃,他身邊的人幹嘛不好好抱緊大腿,反而要欺負他呢?這不和自己過不去嗎?還有劇裏面的我,怕不是個傻子,作為一個吃得好睡得香的天神,專挑半夜屁颠屁颠地飛到皇宮,原因竟然是為了參與凡人無聊的政鬥!簡直不可理喻!

我耐着性子看了第二幕、第三幕,隐約從其中嗅到了一絲戀愛的酸臭味。劇本每一頁上都槽點密集,導致我的內心漸漸麻木。我本以為自己已經足夠淡定,直到我看到了最後一幕……

劇團團長為我講解最後一幕:“最後,在理想和愛情……啊不,友情,不可調和的現狀下,我們英明的王選擇了大義,而萬神使徒決定以死來成全基友……啊不,摯友。萬神使徒柔軟地倒在了王的懷中。接下來的一幕戲是‘王的獨白’,霍布斯會在萬神使徒頭上放上一朵玫瑰,然後吟誦一段詩歌,迎來全劇的最高潮:風信子花适合頭發金黃的男孩,水仙花适合黑頭發的少年,而玫瑰适合每一個人,因為他自己曾經就是個男孩。玫瑰是春天的頭發,地球的光明,愛情的火炬。[1]”

我嘴角瘋狂地抽搐:“團長,剛才你一不小心說出口的詞已經暴露了這部戲的本質呢。這樣惡搞已經死去的人,你們真的沒有罪惡感嗎……”

團長義正言辭:“這是惡搞嗎?這是藝術創作!更何況史料記載霍布斯三世與萬神使徒曾多次見面,說不定他們兩人之間真的有什麽不可告人的秘密!”

“不,像劇本裏面這種‘不可告人的秘密’,妥妥的沒有。”我以神格、人格、鬼格擔保。

團長以為我在找茬,“那你到底演不演?薪酬會在每一場演出後按照門票費結算哦。”

聽到薪酬,我眼前一亮,“演!絕對演!毫無怨言、聲情并茂、完全投入地演!”

只要有錢賺,節操皆可抛。

[1] 引用古希臘作家菲洛斯特拉托斯的《致少年》

作者有話要說: 中央帝國的原型是古代歐洲(羅馬+希臘)...崇尚性開放,“少年之愛”是許多藝術作品的主題

爻君:扮演自己,演技成了最大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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