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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番外一:狼崽子

一年當中, 沈俊最喜歡的是冬天。就如他被娘親撿到的那一天一樣,今天也是個天高氣爽,冬陽溫煦的好晴天。

他身着紅袍, 騎着駿馬走向皇宮, 去迎他的新娘。

甲申年冬月十六日,宜開市,宜動土, 宜嫁娶

午門外的陽光照得人心裏暖融融的, 沈俊不經常回憶舊事,卻在今天忍不住想起那些以為早已遺忘,卻清晰得如同發生在昨日的往事。

他還記得,被娘親揀到時, 他正學着自己前一天剛剛重傷死去的狼娘,手下死死按着半死的兔子,大口吞咽着溫熱的鮮血。

他想, 大約那時候他像頭狼崽子多過于像個人吧。娘親明顯吃驚極了:“你這小孩打哪來的?怎麽在吃生食?”

回答她的, 是沈俊跟狼崽子如出一轍的呲牙嘶吼。

對付他這樣牙都沒長齊的小崽子, 娘親手到擒來。

娘親是個身形高大,皮膚黝黑的女子。像她這樣健壯高挑的女人,即使在山裏也不常見。

想來為了打獵方便, 她, 爹爹和阿慶一家三口獨居在蒙山半山腰的茅屋裏。

每到冬天,山裏人的日子都不好過。娘親是個能幹肯吃苦的女人,打獵, 下廚,縫補,漿洗,她樣樣幹得又快又麻利。

可一家子病的病,弱的弱,只有她一個勞力,如今再多一個沈俊,實在支撐不住。

在沈家吃了一個月的窩頭夾臘肉片後,沈俊跟着娘親身上的肉味再一次進了山。

他是狼的孩子,白色的大山在他面前就跟脫光了的美女一樣,哪裏有獸xue,哪裏有野兔,在他眼裏一覽無餘。

“怎麽樣?我說這孩子不錯吧,也不知道你整日心思怎麽就這麽重,一個孩子罷了,也值當你吓着。”娘親領着沈俊在爹爹床前得意洋洋地炫耀。

爹爹輕聲笑,看一眼沈俊,眼神淡淡:“你既然喜歡,養着他便是。”

娘親眉飛色舞,比打了一頭熊瞎子還高興:“那說定了,不過,他得跟我姓。誰叫你非讓阿慶跟你姓周的,這個孩子一看就是個好獵手,他必須得随我的姓。原本我爹爹是要你給我做上門女婿,你倒好——對了,姓沈,我給他取個什麽名呢?”

素衣散發的男人撐起病骨支伶的身子,凝視着沈俊的眼睛,一笑:“叫沈俊吧,這孩子性子野,起個俊字收收性,願他即便他以後不是一介俊彥,也不能真成了狼。”

沈俊直到很久後才發現,娘親很多時候其實聽不懂爹爹的話。只是,她喜歡聽他說話,聽爹爹說話時,娘親這種眉目間彌漫着的生動,令她這樣眉眼平常的女子也會憑添許多麗色。沈俊其實是不明白的,娘親那麽厲害,若不是有這個整日卧床的男人拖累,她不必在冰冷的雪水中設伏,只為給他賺取看病的銀兩,她更不必每年在封山的那幾個月也不得閑,不辭勞苦地用家裏僅有的那輛驢車将他推出山尋親,只留他和阿慶兩個半大孩子在家相依為命。

圖什麽呢?

在沈俊遇到那個人之前,他不懂得那種能讓娘親心甘情願吃苦的力量。

蒙山白了綠,綠了白。時光讓沈俊學會了寫字,學會了算數,還讓他學會了做飯,織補。只有阿慶,依然每天樂呵呵的,除了扔石頭,什麽也學不會。

沈俊開始憂慮:他幼時在狼群中生活,像阿慶這種傻狼只會憨吃傻玩,最不受狼王待見,是最早一批被攆出狼群的。可是娘親和爹爹不以為意,娘親性子簡單,想不到倒也罷了,爹爹……若不是看爹爹依然疼愛阿慶,沈俊真會以為他是不是換了個人。

沈俊有時也會想,他這一生,大約就是跟娘親一樣,當個好獵手,等到了年齡,在山下選個姑娘聘了,把她帶上山,生幾個孩兒,和和樂樂地過完這輩子,便是完滿。

這樣的日子,比起當狼崽子時的朝不保夕,不知要好到哪裏去。

到沈家的第五個冬天,也是娘親帶着爹爹出門尋親的第二年。

這一年,娘親是一個人回來的。

一回來,她就病倒了,體壯如牛的女人燒得人事不醒,只是反複說着胡話:“我該攔着你的,我怎麽就沒攔着你的……”

她再沒能站起來。

五年前沈氏從山裏撿的狼崽子撐起了這個瀕臨破碎的家。

沈氏在病床上熬了兩年,有一天她的精神頭出其地旺盛,她叫過沈俊,給了他一塊玉佩:“把阿慶帶到京城去吧,他的祖父在那,阿慶的祖父,只有這一點骨血了,總得讓他看一眼自己的親孫子,這也是……他爹的遺願。”沈氏的目光朦胧,決然道:“若是,若是這孩子沒有那個造化,你只需好生護着自己,不用再管他。”

玉佩很漂亮,沈俊認得,玉佩上的圖案是兩條龍。

龍?

十六歲的沈俊還不知道五爪龍紋意味着什麽,在他牽着阿慶的手,懵懂站在帝都的城門前時,預感到此行将會艱難萬分。他萬萬沒想到,自己的一生從踏入京城的那一刻起便拐了個大彎。

阿慶,是先帝的親孫子。

先帝也不會知道,他唯一的兒子并沒有死在十多年前的那場陰謀中,他被沈氏所救,卻在最開始的那幾年失去了所有記憶。他只記得有人要殺他,傷勢略好便催着沈氏從村莊躲進了深山。

“也許,就是因為這個,先太子才沒有被先帝派出的人馬搜到。”之前在宮中,兩人找不到合适時機說話,鄭薇直到今天才解開了所有疑問。

有了先太子前車之鑒,沈俊不敢把信物直接通過官府遞給皇宮,他輾轉打聽到沈老國公是先太子親外祖,自太子失蹤後,沈家也日漸沒落。

沈家不會願意錯過找到太子遺孤的大功,阿慶跟爹爹長得像,加上沈俊的信物,任何見過太子的人都不會認為他們毫無關系。

他的運氣卻不大好,剛跟沈老國公接上頭,還不待他入宮面聖,皇帝突然一病不起,就此撒手西歸。

先帝一直到死都不知道阿慶這個孫子的存在。

至于沈老國公是怎麽用阿慶威脅自己,讓自己為他做事,這些就不足道哉。

他在皇宮裏遇到了這一生最要緊的人,這是最要緊的事。

沈俊恍然回神,望着燈燭下的紅妝美人,芙蓉玉面柳葉眉,寶石花钿耀人眼。他揮手滅了燈燭,“今日是你我大好日子,何必說這些話題掃興。”

“唉,我還有個問題,你不怕死嗎?為什麽那時候在宮裏這麽幫我?”鄭薇掙紮着不想讓他得逞。

沈俊輕輕摁住她不老實的手腳,忽然想起那年在他掌下掙紮的兔子,他愉悅地找到了那張喋喋不休的小嘴,随即覆了上去。如今紅銷帳暖玉枕香,怎可辜負大好春|色?

為什麽?他是狼崽子,狼吃兔子,只問美味與否,從來不問為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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