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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趙文盲”買馬

趙清漪只在莊子裏呆了一個月,平日上山偷偷練功,家務事啥也不幹,任玉娘對她破口大罵只當耳旁風,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煙一樣溜走。

玉娘若想餓她幾頓懲罰,那也要關得住她呀!沒有飯吃,她到莊子廚房摸點食物,上山當練功打點野味,就混過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趙清漪可不會阻止她,她想死盡管去死。

趙清漪這“不孝女”既沒有興趣圍觀她尋死的過程,也興趣接手她尋死的結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謂,壁立千刃,無欲則剛。用現代的話來說,當你不想在一個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質的或非物質的東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戰勝的。

這日夜裏,她偷偷點了玉娘的睡xue,又摸去王、張兩家人屋中。

也虧得她夜晚偷聽偷看大半個月,摸清了這大莊頭和二莊頭私昧銀子的地方。

她先溜進王家夫妻的房裏,撬開桌底下的一塊青石板,拿出一個盒子,是一疊的銀票,還有半匣子金銀锞子。

拿着銀票,她一半高興,一半欲哭無淚,她“不識字”呀,這哪張面額大、哪張面額小呀!

想想對方是趙家奴仆,管莊子時私下貪污,不過也有他們該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識字,只好各種樣式的銀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趙家真千金,這也是物歸原主了吧。

而張家夫妻房裏,她也依葫蘆畫瓢光顧了一下。

翌日,趙清漪去山上放羊時,與王家的二丫頭他們走散,到傍晚都沒有回莊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這丫頭了,只是沒有辦法,又不想引起張氏的關注才忍耐她越發的性情乖張、沒大沒小。

“蓮香”沒有回家,玉娘也有一絲說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過、養過、和她演過戲的假女兒。

沒有母女真情,還有幾分對手戲演員的“合作情誼”呀!所以她也會想“蓮香”會不會出事,心中幾分廉價的擔心。

一轉念,如果“蓮香”真的出事了,豈不是正好,清玥再沒有任何威受脅了。

雖然實現不了讓自己的女兒和侯門千金人生交換颠倒的計劃,讓那越長大越讓人讨厭的丫頭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擔心?

三日後,有莊下的佃戶在後山發現了兩只染血的鞋,還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沒過的蹤跡。後來被證實是蓮香的。

蓮香再沒有回莊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實”。(躺槍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們這些是非不分的可惡人類!)

玉娘也是整個人都懵了,五味陳雜,養了十年的孩子就這樣沒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場,但是在哭的同時,總有個聲音告訴自己:這樣也好,真的幹淨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張氏知道此事,也是兩個月之後,這是另話,且先不提。

……

趙清漪懷着一筆巨資溜出莊子,就先返回了洛京,這個位面的12世紀最大的國際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買了兩身少年穿的華服,都是用銀锞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棄“硬幣”,而是她不識字,她又急于換裝,換裝前不想麻煩。

這不禁要說一說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麽喪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窮搖奶奶筆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條大街,能當她的祖師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經書萬卷,但是她一拿筆想寫,腦子就全空,放下筆,又都在腦子裏。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個個盲文小黑點。

她就活在這樣的光怪陸離的“文盲”世界裏,更別說學穿越女寫幾首詩勾引一群吃飽沒事幹的絕世大美男了。

一個連一到十都不認識的文盲獨自去旅游到底有多可怕,在現代都難以想象。

趙清漪覺得自己的心靈又強大起來了,她就是這個文盲。

趙清漪穿着一身足夠裝逼的男裝白衣,頭發高高一束,正是個俊俏無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歲,還未發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時候。

正值初夏,趙清漪打着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遙四年,心中規劃的旅游路。

就原主那樣的悲摧的一生,召喚她過來,她不帶她一起吃喝玩樂夠本,都對不起她。

在荟香樓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當然是倒一碗給街頭乞丐。

這才是侯門千金該過的日子,真相大白親人相認後就去跟張氏學認字詩書琴棋書畫,不是找虐嗎?

從前連飯都沒有吃到爽過,跟我談啥詩和遠方,搞笑!

要旅行,還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飽喝足,還頂着幾個婦女的尖叫上了女廁所當了小流氓後。出店時,趙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潔的腦袋,無視幾個婦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嘆——小郎君還是很帥噠。

……

趙清漪用一條半濕的手帕圍在鼻前,頂着熏人的味道進出馬市,挑選着馬。對于騎慣了不是“白龍馬”,差一點的也是英國純血馬的趙清漪來說,一般的中原馬還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無比,卻在一個貌不驚人的馬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馬。

她差點要錯過,忽又頓足細看,圍着打圈圈兒走,來回驗證。

“啧啧,啧啧,這馬……這馬……”

那馬販站在這兒半天了,也沒有人來買馬,這匹病馬是他在涼州撿回來的。本來便是賭一把的心撿便宜的心,撿到後給它點草料吃,它一直半死不活的模樣,還是要趁早脫手。

馬販笑道:“小郎君,您真是好眼光(你的良心不會痛嗎?),這可是上好的關外馬,之前就是騎得狠了才瘦成這樣。以小郎君的通身貴氣,這馬被您看上,是它的福氣,将來沾了小郎君的貴氣定能胖回去,成為一匹千裏良駒。”

趙清漪面色怪異,終于看了他一眼,蹙了蹙眉,說:“咋賣哩?”

馬販掂量了一下,說:“……八兩,八兩賣給你。”

趙清漪深吸一口氣,沒回話。

“五兩,也是這馬和小郎君有緣,別人我定是要賣八兩的。”

趙清漪哼了一聲,說:“就你眼瘸成這樣,好意思當馬販?”

那馬販呵呵:“小郎君好眼力呀,不瞞小郎君,我平常是販布的,就今天販馬。我與小郎君一見如故,三兩,半賣半送,成不?”

趙清漪深吸一口氣,霸氣地從懷中掏出一疊銀票,抽出一張看着最大張的,一把拿到那馬販面前,說:“看到沒有,幾多兩?”

那馬販瞪大眼睛:“五……五百兩?小郎君果然是人中龍鳳呀,五百兩買這馬……”

“趙文盲”心中連忙記牢:原來這張銀票面值是五百兩,天呀,那幾個貪婪的奴才,和榮國府的奴才也可以比一比了。

“天沒黑呢,就做夢了,這樣不好噠!找我四百九十七兩。”

“……”馬販抽了抽嘴角,“小郎君,我身上沒有那麽多錢找你。”

趙清漪咳了一聲,裝作高深的樣子,又抽出另一種大小樣式的銀票挂到馬販面前,說:“看看,幾多兩,有錢找了吧?”

“一百兩,我……還是沒有。”

趙清漪如炫富女那一世一樣,又抽了一張出來,說:“現在呢?”

“五十兩……還是不夠,我身上就三十幾兩銀子。”

趙清漪這時達到些目的,又真要那馬,于是說:“把你身上的錢都給我,這五十兩給你,馬我買了。”

都說財不露白,那是對于手無縛雞之力的人,對于除了文盲無可救藥之外的趙魔女來說,她是黑道的老板娘。財不露白,哪有買到喜歡的馬和順便弄清楚銀票面值重要。——一定不能讓人發現自己文盲到連銀票都不認識,不然什麽人都來坑她。

兩人交接好後,趙清漪将所有銀票又收入懷中,一派世家公子做派,牽過馬就走。

趙清漪牽着馬走出馬市,在附近的找了家旅店投宿,只讓小二哥用最好的草料來喂馬,也沒進店,就先去醫館去抓幾帖藥。

身體呈管狀,胸部窄、背部長、肋骨架淺,趾骨區長而不顯。呵呵,一匹阿哈爾捷金馬,居然被糟蹋成這樣,豈止是明球蒙塵呀。

趙清漪忽又覺得原主和這匹阿哈爾捷金馬的命運還真是像,一樣明珠蒙塵。

只不過,阿哈爾捷馬在血統上基本上決定了它是明珠,對了,它有一個中國人更熟悉的名字,汗血寶馬。

而原主卻是原本擁有一顆純潔善良的心,那是璀璨明珠。

原主當初就算真相大白,也沒有想過報複;就算張氏後來接回李清玥,她也沒有想過合理的排斥,想過是否李清玥來影響了她的生活;甚至李清玥産子她也是真心想和她和平共處的。

若非這世道人心險惡,實在欺人太甚,已經不是寬恕和包容可以讓一切圓滿了,不至于有現在的情況。

正出神間,但忽感覺市井之中有人将她輕輕一撞,趙清漪往懷中一摸,暗道:哪來的小賊,敢撞姑奶奶頭上來,找死呀!

趙清漪連忙提氣追去,原本那人影還是尋常的奔跑,但是發現她提氣來追,還是個輕功高手,連忙也施展輕功。

此處接近洛京西邊的馬市,本就不算洛京城中央,而那賊子往西跑去,趙清漪急追于後,兩人不一時就出了西城門。街市行人只覺是一道灰、一道白的兩條影子飄過,暗暗稱奇。

趙清漪練了兩年“天帝陛下改良版”九陰真經,但是畢竟時日尚短,這賊子是個輕功練家子,她竟一時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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