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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一更

皇家圍獵,陣仗向來都很大,浩浩蕩蕩的一條長隊,頭不見尾,尾不見頭,魏時這官職只能是待在尾巴上了。

騎馬打獵對他來說,也不是什麽新鮮事兒,不過真要是來個排名的話,魏時覺得,怕是也要跟他在隊伍裏的位置一樣,呆在尾巴上。

騎馬走了将近一天的時間,才到地方,天色已經很暗了,自然不适合出去打獵,皇家獵場并非是草原,而是一大片山林,大大小小的山有十幾座,相當之嚎氣。

而在獵場的不遠處,修有一座行宮,衆人晚上便是在這裏歇息。

不過這行宮的面積是沒辦法跟皇宮相比的,魏時被分到一間只有十平左右的小房子裏,不光是他住,元寶也要在這兒住。

床并不大,也就一米五寬,元寶晚上要睡的腳踏那就更窄了。

房間裏除了用來放行李的箱子之外,就只有一套桌椅和茶具。

簡單到不能再簡單了,魏時都有些懷疑這壓根兒就是間下人房。

不過他這個階品的官員,都是這個待遇,跟他住處緊挨着的幾個大人,都是翰林院的,有六品官,也有五品官。

翰林院清貴,戶部有實權,誰也不比誰高貴。

白大人也在這次伴駕的名單當中,而且跟魏時住的還挺近,但是不想跟太子和皇子們扯上什麽關系,可白大人畢竟是他兩任的主考官,于情于理,都不能裝沒看見。

白大人的住處要比魏時的寬敞,但是也沒寬敞到哪裏去,面積上也就是大出來一倍半吧。

“獵場的風景很好,明兒別光顧着打獵,也多到處看一看,能寫首詩或者是做篇雜文出來那最好了。”白石景很是能夠明白自己的職責。

他作為文臣,騎馬打獵的事情不擅長,想去争什麽彩頭,那就癡心妄想了,文臣的價值都在筆杆子上,贊美這大好山河,誇贊勇者矯健的身姿,或是歌功頌德,哪樣都成,這才是文臣該做的事情。

魏時早就已經認清楚現實了,一日作為文人,就免不了要寫詩做文章。

而且他對自己打獵的水平還是很有自知之明的,運氣好了,一天下來或許能打到兩三個獵物,運氣不好,那就極有可能空手而歸。

拎着兩三個小獵物回來,稍微有些丢人,真要是空手而歸的話,那可就太丢人了。

白大人這法子也好,作首詩、寫篇雜文也算是有個由頭,打不到獵物并非是技術太渣,而是把精力用來做別的事情了。

告別白大人,魏時回去就開始琢磨詩篇,伴駕的人裏武将多,文臣也多,還有是像白大人這樣出自翰林院的文人,文采不是一般的高。

魯班門前耍大斧,關公面前耍大刀。

就算是獻醜,也得把斧刀磨得更亮一些,最起碼能看得過去。

在這個十平米的小房子裏,魏時在用來吃飯喝水的桌子上,一直待到半夜子時,總共就寫了兩首詩,改了又改,從家裏帶的紙張都用的差不多了,方才滿意。

把這兩首詩記下來,明兒騎着馬在山上四處轉轉,回來之後,只要把這兩首詩默背出來,就算是能交差了。

問題得以解決,晚上睡覺也睡得踏實,就算是半夜子時才上床睡覺,大早上起來照樣神采奕奕。

——

就算是打獵,當今也仍舊是一身的明黃色,太子倒是沒有身着明黃,而是穿了一身青衣,在衆皇子裏頭并不顯眼。

正紅色,寶藍色,柳綠色,熏紫色。

為首的六個人裏頭還真沒有撞衫的,連衣服的顏色都不曾撞上。

雖說無巧不成書,但是這麽巧,恐怕還是人為的概率比較大。

魏時既沒這個能耐,也沒必要打聽其他人穿什麽,怎麽低調怎麽來,倒是無意中跟太子撞上了,也穿了一身的青衣,而且男子的騎裝樣式都是差不多的,乍眼一看,兩個人的衣服幾乎沒什麽區別。

不過挂在腰上的配飾總是不一樣的,待的位置就更不一樣。

打獵一般都是有彩頭的,皇家圍獵出彩頭的自然是皇上。

“得頭名者,這一柄玉如意便是他的。”

太監總管手裏端着的托盤上,放着一柄瑩白的玉如意,吸引着大家的注意力。

既然是皇上拿出來的東西,那必然不是凡品,而且這東西象征意義要遠大于本身的價值。

只要是皇帝拿出來的彩頭,就算是塊鵝卵石,也能讓衆人争搶。

這第一箭,自然是皇帝射出去的,三四百米的距離射中一頭鹿,而且中箭的地方剛好就是脖子。

這箭法就算是可以了,反正魏時是拍馬不及,再給他幾年的時間,怕是也練不到這程度。

等到把那頭射中了的鹿拿上來之後,衆人這才打馬進入圍場。

單打獨鬥的人不多,基本上都有搭伴的人,魏時這會兒自然是跟在岳父身邊。

曹安的圈子跟他基本上沒什麽交際,湊過去也是尴尬,倒是還不如跟在岳父身邊。

但凡是男人,哪還能沒有個金戈鐵馬的夢,大靖朝四海升平,武将派不上什麽用場,但是這并不妨礙魏時對武将的好感。

岳父身邊倒是沒跟着旁人,除了準備撿獵物的侍衛之外,也就他們翁婿兩個人而已。

“這還是咱們爺倆頭一次一塊打獵,放輕松,沒什麽難的。”

要不是騎着馬,劉唐就去拍拍女婿的肩膀了。

早在啓程出發之前,夫人就已經囑咐過他了,時哥兒這是頭一次跟着皇家圍獵,什麽經驗都沒有,讓他多幫襯一點。

這還不好說,年輕那會兒,他圍獵可也是拿過頭名的,獵場上照顧個人還不容易,要不是現在年紀大了,不好意思跟年輕人争了,這頭名指定落不到旁人那裏去。

昨晚上偷摸準備了兩首詩的魏時,這會兒倒是并不緊張,就算是空手而歸,也不至于給岳父丢人,當然了,要是能打到幾只兔子、山雞之類的,那就更好了。

“您就放心吧,不用管我,早就聽夫人說您打獵利害,晚輩這次也算是有機會瞻仰一二。”

瞧岳父現在的體格,還是寶刀未老,就算是跟鼎盛時期不能相比,但是光憑武力就得能收拾五六個自己這樣的,更別提是打獵這種技術性的活兒了。

讀書人就是會說話,自家那幾個埋汰小子,說話就沒女婿這麽中聽。

得嘞,低調這麽些年了,也該讓這些年輕人見識見識老一輩兒的利害,今年就拿一柄玉如意回家。

圍場夠大,很快衆人就分開了,各獵各的。

魏時也是打過獵的人,但是在獵物密度如此大的山頭打獵,真的是頭一回。

‘目不暇接’這詞兒,魏時頭一次用在獵物上,箭搭在弓上,還沒射出去呢,瞄準的兔子就已經跑了,沒關系,射程範圍之內還有一頭黃羊。

大多數時候,射程範圍內都是有好幾只獵物,驚跑了也不要緊,往前走走又有新的。

而且也不知道是他疑心重,還是事實如此,反正他是覺得這些獵物們集體速度都有問題,都比他曾經見過的那些獵物速度慢。

不得不說,這麽打獵實在是太爽快了,就跟開了挂一樣。

小半天的功夫,魏時這麽渣的水平,都打到了兩只黃羊、四只兔子,還有一只野雞。

英姿飒爽,威武雄壯。

這時候還管什麽詩不詩的,感覺人生都達到了新的高度。

當然了,一山更比一山高,岳父比他厲害多了。

什麽黃羊、兔子、野雞,這些都是小意思,數量再多也不顯眼,野豬、鹿、狐貍、豹子這些才是重點,甚至衆多的戰利品裏還有一頭熊瞎子。

一開始瞧見熊瞎子的時候,就算是隔得很遠,魏時都有些腿軟,岳父卻是來了精神,眼睛就像會發光一樣,炯炯有神,一箭射在熊瞎子眼睛上,另一箭直接插在了肚子上。

饒是這樣,都沒能把這頭熊瞎子給弄死。

他們五六個人一塊兒放箭,這頭熊瞎子差不多算是亂箭射死的,整個都被射成了篩子。

那熊皮自然也就不能用了,可熊瞎子照樣能作為獵物,作為戰利品去争取頭名。

一大堆的獵物,可謂是相當的顯眼,能把它們帶回去就費了不少功夫。

魏時嘴上雖然沒說,可心裏頭覺得這頭名非岳父莫屬了,這又是熊瞎子,又是豹子的,不算數量,光是靠質量就能取勝。

事實上,還真不是如此。

等到衆人陸陸續續都帶着獵物回來,魏時才發現皇家獵場有這麽多寶貝。

有獵到熊瞎子的,還有獵到老虎的,更有甚者,皇長子直接帶回來了四匹狼。

光看獵物的質量,還真分不出上下來。

劉唐将軍,在知天命的年紀,靠着獵物的數量,一舉奪下圍獵的頭名,贏得了皇上拿出來的彩頭。

“将軍還真是寶刀未老,朕記得你上一次拿頭名,還是朕登基那年,一晃這麽長時間都過去了,是該讓這些年輕人們瞧瞧,老一輩兒的人還壯碩着呢,現在可不能就把尾巴翹到天上去。”

這事兒史官必然會記下來,傳到後世說不定也是件奇聞。

他對此是樂見其成的,後世之人,最好是都能夠了解到他治下的大靖朝,了解他這個皇帝,了解他的臣子,了解他的兒子。

名垂青史,千古留名,這才是作為帝王的野望。

被皇上誇了,一把年紀的劉唐臉上居然露出了些羞赧。

“臣擔不起聖上的贊譽,只盼着這把老骨頭還能有點用。”

就算是一輩子都上不了戰場,他也能做聖上手裏的刀,能做大靖朝手裏的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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