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番外·西方(五)
馬車從子爵府出發,前往孚日山脈周邊的鄉下地區。
由于子爵府本就靠近孚日山脈,所以這并不是一段漫長的路途,但崎岖不平的道路帶來的颠簸依然使人心煩意亂。
“工業之神的榮光怎麽還沒有播撒到這裏,好叫信徒的狂熱腦汁把這裏的道路填平?”寬敞的車廂內,子爵夫人譏諷了一句,從格子裏取出一個小玻璃瓶,晃了晃。
出品自巴麗綜合美容藥局的“薩莫色雷斯的勝利女神”香氛的氣味頓時彌漫在車廂中。
林行韬坐在夫人的手邊,看到随玻璃瓶附贈的卡片上用花體字寫着:青春就是美麗。
晚香玉、玉蘭、茉莉花,上流社會的貴婦小姐們愛極了這個味道,她們一定會和夫人一樣用手指攪拌着空氣中的香味,将它們塗抹到自己外翻的領口上,動作卻絕不會有夫人那樣的輕盈優雅。
夫人穿着黑色的襯衫與紫色的半身裙,外面罩着一件紫色的緊身外套,那紫色濃郁而神秘,襯得她領口的皮膚白得宛如凝固的牛奶。
林行韬聞着這味道,想起了夜間被子裏團繞的清甜,說實話,他認為這味道沒有那清甜好聞——如果那不是子爵夫人身上的味道,難道是子爵身上的?
也許是洗澡的香皂味道……林行韬看了看坐在對面頭靠着頭的盧卡斯和奧德蕾。
“爸爸不過來嗎?”盧卡斯軟軟地問。
夫人收回香氛,稍顯冷淡地回答:“他要一直騎在馬上好讓自己傲慢得不近人情。”
盧卡斯轉了轉繼承自子爵的綠色眼珠,又問:“那為什麽路易斯不和我還有奧德蕾坐在一起?”
“因為他生病了,會傳染。”
“喔。什麽叫傳染呢?”
這時的馬車似乎經過了某條小溪,一股混雜着工業廢氣的味道飄進了馬車裏,盡管有着香氛的中和,夫人依舊皺着眉戴上了紗帽,喊道:“孩子們,捂上你們的鼻子——加斯帕德,你确定你不進來待一會嗎?”
“我想我沒有關系。”子爵回答。
奧德蕾掀開車簾,那聲音就輕緩地被風送入了車廂中,倒比香氛更适合來調和氣氛。
林行韬透過空隙,看見子爵穿着白色鑲嵌紅邊的騎裝,騎在馬上的身軀有節奏地起伏。
子爵漫不經心地朝車廂裏望了一眼,戴着白色手套的手指擡了擡帽檐,很快策馬跑到了前面。他今天将金發紮成了略高的馬尾,原本線條柔和的臉龐因為英姿飒爽的裝扮多了幾分淩厲,嘴唇的顏色都淡了幾分。不過因為服裝的鮮麗,他依然耀眼奪目。
在林行韬眼中,他和打扮更偏向莊重的子爵夫人有了顯著的差別。
夫人今天的金發則紮成辮子盤在了頭頂,在林行韬打量她的發型的時候,她已經開始回答盧卡斯的問題:
“那意味着你離路易斯太近,比如路易斯朝着你打了個噴嚏,你也會生病。還記得上回故事裏說的巴麗的工人嗎?他們就這樣傳染,後來就成了瘟疫,奧德蕾,把車簾放下,外面的臭味就是瘟疫的味道。”
正跪在墊子上朝着外面左顧右盼的奧德蕾吓得連忙縮回了手。
“那我是不是就不能親吻路易斯了?”盧卡斯問。
“你最多可以在他不咳嗽的時候親吻他的臉頰。”
......
他們要去參加的是孚日省唯一的公爵蓬斯萊閣下舉辦的貴族狩獵會,一年一次,每一年的這一天,公爵閣下位于鄉下的莊園裏都會迎來許多目的各異的貴族及其仆從。
狩獵會,貴族騎在馬上,帶着獵犬,在叢林中捕獵提前放生的狐貍、兔子等小動物,在日落前回歸,得到斤兩最多獵物的人會得到公爵的獎賞并在下半年成為貴族圈子最受歡迎的人物。
這已經成了傳統,但向來很少踏足社交圈的薩利安子爵夫婦是第一次參加。
他們并不局促,聽着管家講解規則,優雅從容地走下馬車,迎來在場貴族們的熱烈歡迎。
林行韬這樣的小少爺也迎來了貴族們親切的問候。
每一位貴族,不管是青年還是中年,都有着華麗而精心剪裁的服飾,冰冷的槍管就與精美的飾品貼在一起,看不出那是什麽殺器。
他們中也少有長相醜陋的,頂多是審美上的庸俗,總的看過去,女人或争奇鬥豔或莊重優雅,男人或姿态沉穩或意氣風發,即便男女之間耳鬓厮磨,那也是高貴與高貴之間的交歡。
想來任何一個誤入此地的平民都會像那被仆人端着的銀盤中被拔光了毛的火雞,自慚形穢。然而不會有平民誤入此地,這裏的邊界處被傾倒了成桶的香槟,金錢的味道驅趕着每一個長了鼻子和懂得敬畏的窮人。
子爵夫婦帶着大狗羅斯留在樹林邊,林行韬三個孩子則坐在花園裏,由公爵帶來的十個女仆服侍。
林行韬由于身體虛弱,一直縮在高背椅裏,偶爾咬一口由大人吩咐送來的美味小點心。在他思索接下來要怎麽做的時候,陡然間頭一暈,盧卡斯的聲音适時響起:
“路易斯路易斯~你看那個女仆。”
林行韬揉着額角,順着哥哥的視線看過去。
幾個女仆正得了主人的許可在花園裏嬉戲,盧卡斯看的那個正與莫尼耶伯爵在一起。
“她在勾引伯爵。”盧卡斯稚嫩的嗓音有點尖銳,“你看呀,真是一個浪蕩的女人。”
林行韬一怔,為他這不像單純孩子的話語。
“她的動作真好笑。”盧卡斯學着那名女仆撥弄自己的發絲,發出清脆的笑聲。
林行韬盯着他不動,又慢慢往四周瞧了兩眼。
奧德蕾蹲在地上觀賞花朵,其他女仆低着頭,像什麽也沒聽到。
“盧卡斯。”林行韬的手搭在扶手上,被陽光曬了好一會的木質扶手卻有着大理石的冰涼,“那是伯爵要求她這樣做的。”
“不,才不是。”盧卡斯先是平靜地說了一句,再顯出激動地跳下椅子,手指直直指着任伯爵咬着胸前衣襟的女仆。
“你瞧她,抖得多麽耀武揚威,她的嘴巴像草莓,口水和口紅全都流到了伯爵閣下的下巴上——啊,伯爵閣下嘗到了那顆草莓。”
“路易斯~”盧卡斯抱住了林行韬的一只手臂,踮起腳尖,湊得極近,那張讓人聯想到蜂蜜與奶糖的小臉上露出一個即将分享秘密的淘氣神情,“親愛的路易斯,你知道我為什麽會知道嗎?像這樣的女人,媽媽處決過很多,她們會像熟透的草莓自己送到嘴邊,男人嘴巴一動,草莓就爛出汁來——等你再長大些,你也會遇到的。”
“草莓?”奧德蕾回過神,向女仆問道,“這裏有草莓,也許我能夠得到一盤?”
“莊園裏應有盡有,薩利安小姐。”
于是奧德蕾從女仆那得到了草莓,她一手捏着草莓的柄,一手提着裙角,圓圓的小皮鞋踩在花園的石磚縫隙上,頭頂上自己編織的花環鮮豔奪目。
她在林行韬眼前晃了晃手指,問道:“路易斯,你想吃草莓嗎?”
下一刻,她将手背在身後,歪着頭,而那顆草莓被她輕輕地含在了牙齒間。
她也快是個大姑娘了,這樣的動作做起來自然而嬌憨,眼睛卻閃爍着一絲令林行韬毛骨悚然的成人的光彩。
“嗯?”她軟軟地哼道,朝着林行韬靠近。
林行韬皺了一下眉,不過很快舒展開來,他在椅子上朝姐姐勾了勾手指,引來盧卡斯興奮的呼聲。
這時,一個語氣微妙的低語慢慢響在了他的耳畔。
“她在勾引你,不要上當。”那聲音說。
幹燥清爽的呼吸從打着轉的發絲一路晃到林行韬捏住扶手的指尖。
林行韬猛地轉過頭,一只鳥從樹林裏飛起。
他放下手指,回過頭對着奧德蕾說:“不,姐姐,我不想吃你吃過的東西。”
奧德蕾停住。
那顆草莓在腐爛。
在奧德蕾的牙齒間,汩汩的紅色淤泥一般流了出來,粘稠而緩慢。這個清秀的女孩好像也成了一顆綿軟的草莓,身上出現了許多黑色的小洞,随後黑洞塌陷,擠出少女的鮮紅。
驚悚得足以加入恐怖片的場面,林行韬盯着奧德蕾結上一層發黴的白色的眼睛,像一個頑童般大喊道:“不要來煩我!”
這一聲大喊顫起了地上的塵埃。
奧德蕾恢複了正常,她跺了跺腳,氣呼呼地跑開了。
“我才不給你呢,讨厭鬼!”
奧德蕾跑走後,盧卡斯轉到椅子的正面,一邊笑着一邊将柔軟的臉頰蹭上林行韬的臉側,“哎哎”了兩聲,語氣天真而活潑:“路易斯!你聽我說!你一定要仔細地聽着!”
“盧卡斯哥哥,我在聽。”林行韬回答。
“我和你說,奧德蕾在嫉妒你,她想要和你親吻,然後被傳染生病,然後好得到爸爸媽媽的疼愛,姐姐太厲害啦。”
那近在咫尺的臉蛋鼓動着不知該說是小孩子天真抱怨的話語還是惡毒難明的諷刺,盧卡斯的發梢蹭得林行韬臉頰發癢。
林行韬卻回想着自己生病時,兩個孩子焦急而慌忙地抱着他去找父母的情景。
他害怕地顫抖起來,去推肩膀上盧卡斯的手指,叫道:“哥哥在說什麽?姐姐怎麽會是那樣的人呢?你們怎麽了,我覺得好奇怪。”
盧卡斯激動得顫抖個不停,在他準備繼續惡言相向的時候,林行韬直起了身,貼在他的耳朵旁,磨着牙齒說道:“——但是哥哥,她可沒有我厲害,不是嗎。”
盧卡斯的表情有一瞬間的凝固,他的喉間顫了顫,嘴唇下意識地撅起。
他停住了,突然哽咽出聲,抽噎着說:“對不起,路易斯,我只是想讓你打起精神,我好像做錯事了,我得去找奧德蕾,向她道歉。”
這時候,莫尼耶伯爵一邊拿手帕擦拭着脖子上的印記一邊滿是笑意地走了過來,親切問道:“可愛的孩子們,這是怎麽了?不要吵架,父母會傷心的。”
盧卡斯連忙說:“伯爵閣下,請問您見到我的姐姐了嗎?”
莫尼耶伯爵摸了摸下巴,做出思索狀:“這可真沒見到呢,這個時候狩獵已經開始了,要是薩利安小姐不小心進了林子那可就糟糕了。噢,我也得過去了。”
伯爵朝他們微微一笑,騎上棕色的駿馬,趕往了林子的入口。
“那路易斯,我們來玩游戲吧!還是捉迷藏!這一回是你來找我和奧德蕾,怎麽樣?就這麽說定了,你數個數,我先去藏了。”
林行韬在原地,目送盧卡斯以一個絕對不是人類小孩的速度遠去。
他擡起頭。
天空變成了奇異的鉛灰色,雲朵與風晦暗無常,樹林的微光在天幕下搖搖欲墜,人心也不知沉沒到了哪一條潺潺的溪流中去。
“詭異的世界……”他呢喃着,從口袋中掏出了一把精致小巧的手.槍。
槍是子爵在幫他換衣服時塞進去的。
當時子爵親吻完額頭,觑着門外拉長的人影,嘴角變幻出一絲柔和和殘忍交織的笑意,囑咐道:“我的路易斯,拿着它加入到獵人的隊伍裏,你也得向我保證,你不會被它傷到——就像在孤兒院時你對我做的那樣。”
林行韬舉起槍,精準地對準盧卡斯越來越小的背影。
......
“彭!”
一聲槍響,樹葉簌簌地搖曳,鳥鳴聲就像被樹葉劃傷一般響起。
但那不是狩獵的響動,那只是在最外邊的樹林裏的貴族的嘗試。他們為了捕獲情人的芳心,會冷不丁地放上一槍以顯示自己的勇猛,但真要讓他們在崎岖不平的地面上騎馬奔馳,他們定然不會叫馬鞍磨傷自己即将出鞘的利刃。
他們的衣衫依舊嶄新,泥土的氣味甚至沒有覆蓋住香氛的味道,林行韬經過他們的時候,他們只顧着貼面頰說甜言蜜語,将狩獵當成一次公諸于衆的約會。
——這是男女貴族之間的相互狩獵。
林行韬想如果有人肯朝心上人的胸口開上一槍,他或她必定是今天的勝利者。
他正沿着溪流行走,這條銀色的帶子仿佛無邊無際。
但偶爾會有紅色的血跡宛如縫入的絲帶一般淌過,林行韬伸手去撈一片沾染了血跡的落葉,那精巧得如同書信的落葉就戲谑地親吻了一下他的指尖溜走。
冰涼的溪水與血跡都有着絲綢般的順滑,他挑揀了很久,拼湊不出關于詭異世界的真相。
當幾聲密集的槍響随波而逝時,他也正好撥開了落葉,看清了自己在溪水中的倒影。
路易斯·薩利安是一個孩子,長相俊秀,氣質比起美麗可愛,其實更偏向于清俊。
這并沒有什麽特殊的,只有擅長戲弄人心的家夥才會看出這個孩子漆黑的眼睛閃爍着一絲不一樣的光。
一只鹿蹄瞬間飛馳而來,踩在一片落葉之上,落葉一顫,将它送到了對岸。
遠處傳出幾聲狗叫,這只小鹿正在被獵人與狗追趕。
對岸,草梗被馬蹄與馬匹後方拖着的物體碾壓而過,形成一道鮮明的路。
貴族們已經結束了第一輪狩獵,正在返回途中,他們好像沒有發現這只小鹿,正争論着其他獵物的歸屬。
一個人說:“這具屍體已經将自己賣身于我,爵士,你無權動它分毫。”
另一人倨傲地答道:“屍體,男爵閣下的話語是否屬實,回答他。”
兩個貴族一番争論,終于達成了協議。其中一個用手中的馬鞭勾起屍體某個部位上連着的項鏈,挂在了馬頭上,一聲呼喝,馬匹拖着屍體行走了兩步。
一名跟在後頭的侍從見狀連忙下馬在屍體上挂着的牌子上補了一句話。牌子上寫道:
[埃皮納勒市,牽牛花小鎮,科歐街,肉鋪商販,勞爾夫,重59kg。屬于伊萬男爵閣下,私人財産神聖不可侵犯。]
貴族們有說有笑地離開了,夾雜着少女的稱贊。
“男爵閣下,你的技術真的棒極了!那個獵物甚至剛剛跪下就被你射穿了!”
“可惜它太過瘦弱了。”
“您已經很厲害啦,我射術不精,只能用槍,之前打中的那一個流了好多血,肯定輕了很多,而且傷口也很難看。”
“沒關系,美麗的小姐,我可以把一只腿給你。”
“啊,您真是仁慈慷慨的紳士!”
林行韬看着這一切,直到溪水重新流動,落葉重新漂過。
他看到自己本來是面無表情,但小鹿的蹄子踏亂了溪水,他的面容扭曲模糊起來,看上去像一個張大着嘴嘶吼的暴怒之人。
當他的身後有急促的喘息響起的時候,他側過頭。
一個人影向着他撲過來,似乎專門等在對岸的貴族走後才有所動作。
那是一個衣衫破爛的中年女人,從她含着恐懼的臉上倒更可以看出她的身份——一個可憐的平民。
女人的确是平民,她之前躲在樹叢,腳底滿是被石子劃破的傷痕,泥土與血全部糊在一起,但她顧不得疼痛,她樸素的智慧告訴她,她和她的兒子想要活命,就只有這一個機會。
她目睹了鄰居街坊一個個地死亡,那些平時或是與她友好地打着招呼、或是與她為了一把青菜争吵的人們,全部如同最低等的家畜,死掉了。
砍斷部位,互相贈送,嫌棄斤兩,塞入泥土。
她以前聽聞過的最可怕的貴族是莫尼耶伯爵,據說他喜歡自己咀嚼葡萄,然後将葡萄的籽與皮抵在舌尖,吐給張大嘴的仆人。
順從,尊嚴,反抗,沒命。
隔壁肉鋪的老板跪在了地上,被一支箭擊穿了脖子,他死的時候發出的聲音,比案板上的鴨子更加地嘶啞可憐。
女人驚恐到了極致,口水因為嘴巴忘記合上而不斷地滴落,落在懷中兒子滿是淚水的眼眸上方。他們躲在石頭後面,身上塗了泥土,槍一響就抖一陣。
随即,她看到一個孩子從林間走出。
孩子是那麽地美好,像一個小天使。
不需要與懷中的兒子進行比較,她清楚地知道,那是貴族的小孩。
因為他有着柔順的、不沾一絲泥土與血腥的發絲,他有着不帶一絲褶皺、用料精美的衣服,他有着牛奶般白皙的肌膚,他安靜的眼神如同林間安然飲水的小鹿。
她不由自主地幻想。
她想象自己的孩子像他一樣,坐在最新的浴缸裏面,周圍有着專業的女仆,擠出抵得上平民幾個月勞動的香波,給孩子仔細而小心地清洗發絲。
孩子有着一衣櫃的衣服,每一件那做工,必得要數十個工人忙活到眼睛瞎掉。
孩子也得有那樣一條柔軟昂貴的毛領圍巾,他尊貴而優雅的父母寵溺地為他圍上,擔心他受了涼,卻依然親吻他柔軟的嘴唇。
孩子可以毫無顧忌地在城堡裏奔跑,跑累了便吃上首都最出色的點心師傅做的點心。
孩子可以挑剔地不喜歡宮廷大廚的手藝卻偶然間喜歡小鎮子上一個小肉販的熟食,他的到來使一個小鎮的人都領到了賞錢。
小鎮上的女孩子都愛上了他。
小鎮上的人們喊他:“小少爺!”
她仿佛真的看見了……
“媽媽。”她那可憐的因為喜歡吃肉所以喜歡肉販老板女兒的兒子卻在懷裏呼喚着她。
她晃了下神,頭腦一片空白,只有一個念頭指使着她行動——她要讓自己的孩子成為貴族的小孩!
她根本沒反應過來已經沖了出去,當劇痛的腳趾撞着石頭奔到孩子身邊時,她奮不顧身地用不平整的指甲抓向孩子的脖頸——她只有一瞬間的猶豫,只因為那陷在毛領中的脖子太過細嫩——貴族的孩子很安靜,他甚至沒有掙紮,只是在擡起頭注視着她的時候,那雙清澈的黑眼珠令她的手指瘋狂地顫抖起來。
于是那細嫩的脖子上就多了明顯的血痕。
“雷諾,把你的衣服扔掉!換上他的!”
——你瘋了,這不可能成功。
“可以的,你們差不多大!”
——你瘋了,怎麽可能會有貴族認不出來。
“去找莊園的仆人,罵他們,讓他們給你準備好吃的!”
——起碼他們看到這樣一個穿着好看衣服的孩子,不會立刻開槍……可以找到機會活下來。
“你叫什麽名字?”女人威脅着問,哀求着問,然後她的眼睛裏劃過了絕望。
因為她看見貴族的孩子不急不躁地舉起了——一把槍。
孩子拿着槍,絲毫不懼她掐緊脖子的手指,他的眼神依然安靜。
然而,下一瞬,她的眼睛重燃希望。
她聽到孩子說:“我叫……雷諾·克勞瑟。”
“他叫路易斯·薩利安·德·洛林。”林行韬看了看女人兒子上挂着的牌子,對男孩說,“記住這個名字。你會用槍嗎,我教你。”
林行韬覺得這個名字有些熟悉,也許他會在未來、也許他已經在過去聽說個這個名字,他的記憶混亂,記得不是很清楚。
在他教這個叫雷諾的孩子用槍的時候,他的腦海裏閃過一句話——媽媽讓雷諾警官教我開槍吧!
時光也許也是錯亂的,事實也許也會颠倒,林行韬從容地換上髒兮兮的衣服,幫助女人将她的鏈條塞給雷諾,說:“自诩優雅的大人不會搶奪孩子的戰利品。”然後走向樹林的深處,等待第二輪狩獵的開始。
林間的風越吹越大,它們自發地拂開溪水上連綿不斷的落葉,好讓一度溶入水中的靈魂更加清晰地顯露出來。
倒影中并不是路易斯的模樣。
林行韬的眉目間壓抑着怒火,轉瞬間鋒芒畢露。
落葉無聲滑過,被切割成兩半。
作者有話要說:
出場還挺多卻始終是個工具人的雷諾:
從前的雷諾已經死了,現在拿着槍的是鈕祜祿·雷諾。